一种远程智能音频系统切换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21560发布日期:2018-07-11 04:13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播通讯系统,具体是一种远程智能音频系统切换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校园已有的广播系统无法实现实现远程喊话功能,想要实现上述功能,意味着对于功放来说就有两个输入,一个是原有的广播系统一个是本音频系统。较为常见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发送协议切换,一种是通过音频切换台硬件切换。发送协议切换需要功放能够支持网络控制、有多路音频输入,当本音频系统需要工作时发送指令到该功放,工作完毕后再发送指令到功放,这种功放是可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功能。但是具备该功能的功放价格昂贵,市面上暂没有大量应用,而且若原学校广播系统不配功放直接接音响,那么这种做法就不能实现。通过音频切换台进行硬件切换的弊端是需要有人随时在广播室值守,当需要告警时手动切换到本音频系统,不需要告警时切换到广播系统播放原有广播。一般情况下,学校工作人员不会全天候在广播室值守,而且紧急情况下要求手动去切换功放输入音频源也不现实。综上所述,需要有一个自动的成本较低的切换策略加以解决该问题。

该远程智能音频系统的典型应用场景为已经部署了一套音频广播系统的校园,需要在不改变原有音频系统功能的情况下,增加网络音频支持。该网络音频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远程喊话、灾难告警。比如校园内突发紧急事件需要马上疏散,学校工作人员不在播音室甚至不在学校,也能够通过该设备将警报通过音响告知学员撤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远程智能音频系统切换功能实现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远程智能音频系统切换系统,包括RJ45接口、音频口、IP音频接收模块、音频解码模块、音频DAC、主控模块和模拟音频切换器,所述IP音频接收模块连接RJ45接口,IP音频接收模块还连接音频解码模块,音频解码模块还连接音频DAC,所述音频DAC还分别连接主控模块和模拟音频切换器,主控模块还连接模拟音频切换器,模拟音频切换器还连接音频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音频口为3.5mm音频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音频远程告警功能,且可以无缝的加入到原有广播系统中。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的功能简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功能简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远程智能音频系统切换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RJ45接口、音频口、IP音频接收模块、音频解码模块、音频DAC、主控模块和模拟音频切换器,所述IP音频接收模块连接RJ45接口,IP音频接收模块还连接音频解码模块,音频解码模块还连接音频DAC,所述音频DAC还分别连接主控模块和模拟音频切换器,主控模块还连接模拟音频切换器,模拟音频切换器还连接音频口。所述音频口为3.5mm音频口。

具体切换方法,包含以下步骤:

A、音频系统同时接收模拟音频和IP音频;

B、IP音频首先经过接收模块恢复为音频数据包,然后经过音频解码模块解码为音频裸数据,然后经过音频DAC转化为模拟音频;

C、主控模块和音频DAC之间存在交互,能够探测到音频DAC有无处于工作状态,进行无IP音频发生的判定,主控模块控制模拟音频切换模块选择具体输入源进行输出;

D、将音频1和音频3都给到模拟音频切换模块,在主控的控制下,若有IP音频发生,那么就把IP音频给到功放发声,若无,就把模拟音频给到功放发声。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图1为校园原有广播系统示意图,从音频主机(录放机、DVD、收音机等)出来的模拟音频给到功放,功放把声音放大后给到喇叭。

图2为加入本音频系统后的示意图,从音频主机出来的模拟信号先给到本音频系统,本音频系统同时还可以接收IP音频,本音频系统再给模拟音频到功放。

图3为本音频系统的功能框图,主要分为IP音频处理,多路音频切换,主控三大模块。其中IP音频处理包括IP音频接收、音频解码和音频DAC。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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