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小提琴弱音器,特别是一种可调式小提琴弱音器。
背景技术:
在小提琴演奏时,由于该种乐器的声学特点,导致其音量通常较大,在家庭中或其他对声音音量有要求的场所进行演奏的时候通常会受到限制。为了降低小提琴的音量,通常在小提琴上增加弱音器或阻尼器。
现有小提琴弱音器通常为一整块普通橡胶材料通过模具压制而成,其尺寸固定,材料单一,并且由于材料特性不可避免会产生弱音效果差,随时间推移会产生老化现象,安装于琴码之上会产生固定不牢的情况,并且不具备对弱音效果的调节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设计一种安装牢固且弱音效果可调节的可调式小提琴弱音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可调式小提琴弱音器,包括基体、杠杆调节片、铰链、微调螺丝和阻尼橡胶条;所述的基体为五齿梳结构,沿基体厚度方向的中间设置卡槽,用于将基体卡在小提琴的琴码上面;
所述的卡槽两侧的基体内各设置一块杠杆调节片,两块杠杆调节片的上部通过铰链连接,中部通过微调螺丝连接用于调节两块杠杆调节片之间的距离;
所述的卡槽两侧的基体内侧沿竖向安装阻尼橡胶条;
所述的杠杆调节片为金属片。
进一步地,所述的阻尼橡胶条的横截面为半圆形,且弧形面朝向卡槽方向。
进一步地,所述的杠杆调节片为五齿梳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的卡槽两侧的杠杆调节片形状相同,位置对称。
进一步地,所述的微调螺丝有两个,分别位于第二个梳齿和第四个梳齿的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的杠杆调节片外侧设置凸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采用杠杆调节技术解决弱音器因为不同琴码尺寸的差异导致弱音效果的不佳,并能够解决不同尺寸琴码安装普通弱音器后因材料老化、橡胶材料的塑性变形等原因导致不可逆变形从而影响弱音效果。
2、本实用新型采用可调式杠杆结合阻尼橡胶条改变接触面面积的技术可以解决弱音器安装不可靠容易脱落的问题。
3、本实用新型采用可调式杠杆结合阻尼橡胶条改变接触面面积的技术,可以通过改变杠杆调节片作用于阻尼橡胶条接触面的压力,改变其余琴码的接触面积,从而对弱音效果进行有效地调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侧视图。
图3是图1的仰视图。
图4是图3的a-a剖面结构图。
图5是图3的b-b剖面结构图。
图6是不同压力下阻尼橡胶条发生不同形变与琴码接触截面示意图。
图7是背部设置凸肋的杠杆调节片示意图。
图中:1、基体,2、杠杆调节片,3、铰链,4、微调螺丝,5、阻尼橡胶条,6、琴码,7、凸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说明。如图1-7所示,一种可调式小提琴弱音器,包括基体1、杠杆调节片2、铰链3、微调螺丝4和阻尼橡胶条5;所述的基体1为五齿梳结构,沿基体1厚度方向的中间设置卡槽,用于将基体1卡在小提琴的琴码6上面;
所述的卡槽两侧的基体1内各设置一块杠杆调节片2,两块杠杆调节片2的上部通过铰链3连接,中部通过微调螺丝4连接用于调节两块杠杆调节片2之间的距离;
所述的卡槽两侧的基体1内侧沿竖向安装阻尼橡胶条5;
所述的杠杆调节片2为金属片。
进一步地,所述的阻尼橡胶条5的横截面为半圆形,且弧形面朝向卡槽方向。
进一步地,所述的杠杆调节片2为五齿梳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的卡槽两侧的杠杆调节片2形状相同,位置对称。
进一步地,所述的微调螺丝4有两个,分别位于第二个梳齿和第四个梳齿的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的杠杆调节片2外侧设置凸肋7。
本实用新型的调节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弱音器卡在小提琴的琴码6上面;
B、调试小提琴的音量,如果音量太大,则通过旋紧微调螺丝4增加阻尼橡胶条5与琴码6的接触面积以减小音量,反之则放松微调螺丝4。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方法作进一步地说明。
本实用新型采用普通橡胶弱音器的基体1,中间放置两片上部由铰链3连接的杠杆调节片2,杠杆调节片2可以沿该铰链3进行转动,为增加杠杆调节片2的抗弯刚度,杠杆调节片2采用合金钢或其他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材料,杠杆调节片2背部也可设置凸肋7用以增强刚度(见图7);铰链3下方由两根微调螺丝4连接两片杠杆调节片2,两根微调螺丝4分别位于发出高音的两根弦之间与发出低音的两根弦之间(即分别位于第二个梳齿和第四个梳齿的位置),该两根微调螺丝4通过旋转可以微调杠杆调节片2的张开角度,从而调节作用于琴码6上的压力,达到有效固定与调节阻尼的作用。两根微调螺丝4可以同时调节也可以分别调节,可以分别对高音与低音进行不同弱音效果的调节以满足不同使用需求。也可以在每个接触面上分别设置微调螺丝4或将杠杆调节片2在每个琴弦处进行分割,以对高中低频声音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弱音调节。阻尼橡胶条5则可以将通过调节微调螺丝4产生不同的压力反馈到琴码6,产生不同的阻尼效应,起到可调节性的弱音效果。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本实施例,任何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的等同构思或者改变,均列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