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吉他用可控式的调弦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79950发布日期:2018-09-18 22:23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乐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吉他用可控式的调弦器。



背景技术:

目前,音乐已经已经成为娱乐最为主要的组成部分,而乐器中,比较常见的便包括吉他,而吉他在长时间使用后,到会导致弦绳松懈,所以需要定期进行调弦,而一般的调弦需要相关的技术人员,主要是因为弦绳的紧张度需要调整到合适的范围,所以需要专业人员进行调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吉他用可控式的调弦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吉他用可控式的调弦器,包括旋转轴、中心为主通孔结构的内部套接壳体和中心为副通孔结构的外部套接壳体,所述旋转轴一端的中心安装一连接杆,连接杆的一端安装在一连接板的端部,连接板通过螺栓固定一卡接板,卡接板一端面设置有两对立设置的立板结构,两立板结构之间形成卡接凹槽,旋转轴的另一端套接在所述主通孔结构的内部,所述内部套接壳体套接在副通孔结构的内部,内部套接壳体的外侧内部设置有半圆形凹槽结构,外部套接壳体的内部设置有活动空间,活动空间的内部安装一活动板,活动板在朝向内侧的中心安装一推杆,推杆的杆体贯穿外部套接壳体的内侧、且端部插入到半圆形凹槽结构的内部,所述活动板的另一端面安装一螺旋弹簧。

作为优选,所述旋转轴的端部与为主通孔结构之间的套接方式为固定式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内部套接壳体的外侧和副通孔结构之间的套接方式为间隙式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螺旋弹簧的初始长度大于活动空间的高度。

作为优选,所述活动空间和半圆形凹槽结构均包括三个、且两者均关于旋转轴的轴心线为圆心呈环形阵列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够通过螺旋弹簧特点的弹力,自主进行控制调弦时弦绳的紧张度,从而使得并不具有相关技术的人员也能够进行调整,降低了调弦的条件,具有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吉他用可控式的调弦器的全剖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吉他用可控式的调弦器中固定板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旋转轴,2.内部套接壳体,3.主通孔结构,4.外部套接壳体,5.副通孔结构,6.半圆形凹槽结构,7.活动空间,8.活动板,9.螺旋弹簧,10.推杆,11.连接杆,12.连接板,13.卡接板,14.立板结构,15.卡接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吉他用可控式的调弦器,包括旋转轴1、中心为主通孔结构3的内部套接壳体2和中心为副通孔结构5的外部套接壳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轴1一端的中心安装一连接杆11,连接杆11的一端安装在一连接板12的端部,连接板12通过螺栓固定一卡接板13,卡接板13一端面设置有两对立设置的立板结构14,两立板结构14之间形成卡接凹槽15,旋转轴1的另一端套接在所述主通孔结构3的内部,所述内部套接壳体2套接在副通孔结构5的内部,内部套接壳体2的外侧内部设置有半圆形凹槽结构6,外部套接壳体4的内部设置有活动空间7,活动空间7的内部安装一活动板8,活动板8在朝向内侧的中心安装一推杆10,推杆10的杆体贯穿外部套接壳体4的内侧、且端部插入到半圆形凹槽结构6的内部,所述活动板8的另一端面安装一螺旋弹簧9。

所述旋转轴1的端部与为主通孔结构3之间的套接方式为固定式连接,防止旋转轴1和内部套接壳体2之间发生相对旋转;所述内部套接壳体2的外侧和副通孔结构5之间的套接方式为间隙式连接,使得内部套接壳体2和外部套接壳体4在特殊情况能够发生相对旋转;所述螺旋弹簧9的初始长度大于活动空间7的高度;所述活动空间7和半圆形凹槽结构6均包括三个、且两者均关于旋转轴1的轴心线为圆心呈环形阵列设置,环形阵列设置,更加适合旋转力度的均匀化。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将吉他中用于调弦的旋转头卡在卡接凹槽15的内部,然后旋转外部套接壳体4,此时,在旋转力度的传递下,卡接板13会带动旋转头旋转,进而起到调整紧张度的关系,当弦绳的紧张度等于螺旋弹簧9的弹力时,此时,推杆10的端部会脱离相应的半圆形凹槽结构6,从而使得旋转外部套接壳体4时,旋转轴1不会继续旋转,即可,应该注意螺旋弹簧9的弹力应该等于该弦绳需要调节的紧张度,所以一个吉他需要多个该装置,每个装置对应调节一弦绳。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