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组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66912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灯具组合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灯具组合,特别涉及一种可在将视线所及处赋予照明,且不须以手来控制灯具的照明范围,并使双手具更多可利用空间的灯具组合。
背景技术
请参照图7,为现有的车灯固定结构10,其包括有一承座11、一束带12、一锁固件13。所述承座11具有第一侧及第二侧,其中第一侧可与灯具做可拆卸的结合。所述束带12设于所述承座11的第二侧,且所述束带12为环形可在一定范围内调整所述束带12的环形大小,所述束带12可束接在自行车上,并将载有灯具的承座11与所述束带12结合,使在黑暗中行驶的自行车驾驶人也可获得照明。所述锁固件13可限定束带12,使束带12环形的大小固定,并使束带12稳固的束接在自行车车手管上。
本申请人基于精益求精的心并顾及消费者所可能遭遇的问题,如身处黑暗的骑乘者,离开自行车徒步行走时须将灯具拆下随身携带方可获得照明,但拆离自行车上的灯具,已无法挂设固定在任何地方,使用者只能以手握持的方式携带或照明,并无法以挂置的方式携带,或以握持以外的方式来照明所欲行走的路线,但在徒步行走或旅行时,难免有时需翻阅地图,造成双手无法同进行翻阅地图及握持照明灯具这两项工作,徒步旅行的路线上有时亦需以双手使用一些工具来开路。因此对夜间徒步旅行的人来说,如何在不影响照明的情况下,使双手能有更多的自由空间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且有时自行车链条脱落,需将灯具对向修复处,但修车的双手却无法将灯具适时随着目光移动,此时可随目光移动的头部如能提供照明便可使目光所及处均可获得照明,而骑乘者的头部装备帽子正符合这要求,且将灯具设于帽子,不仅骑乘者可在任何状况下自由使用双手,且能在骑乘时照明四周的环境,而不是只能照明自行车的行驶方向而已。然现有的车灯固定结构无法将灯具固定在帽子上以达到光线能随视线移动的目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灯具组合,使骑乘自行车者可照明范围并不局限于自行车的前方,而是行驶路线的四周均可以灯具来照明,且改变灯具的照明位置时,完全不需使用到双手,使双手仍可具有充份的活用空间。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灯具组合,即使灯具组合离开结合物帽子,仍可与其它对象结合,而可挂置在腰部等部位提供照明或方便携带,使双手在做其它的工作及活动时不致影响照明。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灯具组合,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一座体,所述座体具有第一面及第二面,所述座体第一面设有一滑槽,所述滑槽具有一开放端及一封闭端,且所述座体在所述滑槽封闭端两侧分别设有一按压部,所述滑槽在封闭端中设有一受两按压部连动影响的卡块;一灯具,所述灯具设有一滑轨,所述滑轨可拆卸的滑设于所述座体的滑槽中,所述滑轨具有两端,其中一端为滑入端,所述滑入端设有卡部,当在滑槽中滑动的卡部与卡块相抵触时便形成一卡固,再通过按压部的按压可使卡部脱出卡块解除卡固;一弹性夹持片,所述弹性夹持片具有两端,其中第一端设于座体的第二面,第一端未与座体接触的部份与弹性夹持片的第二端形成一夹部。
所述夹部多设一与自行车车手管结合的环部。
所述弹性夹持片的第一端以可拆卸的方式结合在座体上。
本发明具有以下的优点1.本发明的灯具组合,可使视线所及的处均可获得照明,且使骑乘自行车者所可照明范围并不局限于自行车的前方,而是能将照明带至行驶路线的四周。
2.本发明的灯具组合,改变照明的范围,完全不需使用到双手,使双手仍可具有充份的活用空间。
3.本发明的灯具组合,即使离开结合物帽子,仍可与其它对象结合,像是挂置在腰部提供照明,使双手在做其它的工作及活动时不致影响照明,让双手具更多可自由发挥的空间来从事翻阅地图、清除障碍物等工作,而可在夜间顺利前进。


图1为本发明灯具组合的立体组合图;图2为本发明灯具组合的立体分解图;图3为本发明灯具组合的第一使用状态图;图4为本发明灯具组合的第二使用状态图;图5为本发明灯具组合第二实施例的立体组合图;图6为本发明灯具组合第二实施例的使用状态图;图7为现有结构的车灯固定结构。
附图标计说明
背景技术
10车灯固定结构;11承座;12束带;13锁固件。
本发明50座体;51滑槽;52按压部;53卡块;60灯具;61滑轨;62滑入端;63卡部;70弹性夹持片;71夹部;72环部。
具体实施例方式
有关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及其功效,兹举一较佳实施例并配合图式详述如后,此仅供说明之用,在专利申请上并不受此种结构的限制。
请参照图1,为本发明第一个实施例。所述灯具组合是包括有一座体50、一灯具60、一弹片70所构成。其中请参照图2,所述座体50具有第一面及第二面,所述座体50第一面设有一滑槽51,所述滑槽51具有一开放端及一封闭端,且所述座体50在所述滑槽51封闭端两侧分别设有一按压部52,所述滑槽51在封闭端中设有一可受两按压部52连动影响的卡块53。
所述灯具60设有一滑轨61,所述滑轨61具有两端,其中一端为滑入端62,且所述滑入端62设有一卡部63,所述滑轨61可于所述滑槽51中滑移,且当滑轨61上的卡部63滑触到滑槽中的卡块53时,卡块53便与卡部63产生结合,限止滑轨61在滑槽51中的位置,当按压所述两按压部52时连动影响卡块53,使卡部63脱离卡块53的限止,滑轨61恢复滑动而能将所述灯具60脱离所述座体50。
一弹性夹持片70,所述弹性夹持片70具有两端,其中第一端可拆卸的设于座体50的第二面,第一端未与座体50接触的部份与弹性夹持片70的第二端形成一夹部71,请参照图3所示,使灯具60能有效的结合在帽子上,使灯具60所提供的照明能随着视线移动,也使得骑乘者在骑乘自行车时所可照明的范围远远大于先前所有车灯固定结构可照明的范围。请参照图4,且所述极具专利性的夹部设计,使灯具即使离开帽子仍可以携带方便的方式挂置或固定在身上其它的部位来提供照明,使双手在做其它的工作及活动时不致影响照明,让双手具更多可利用的空间,大大提升了本发明的实用性。
参照图5,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与上述第一个实施例中大致相同,其差异在于夹部71多出一个可与自行车车手管结合的环部72,参照图6(本发明灯具组合第二实施例的使用状态图),使所述夹部71除能与帽子结合亦可结合于自行车上。
唯上所述者,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的限定本发明实施的范围,故举凡数值的变更或等效组件的置换,或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发明专利涵盖的范畴。
权利要求
1.一种灯具组合,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一座体,所述座体具有第一面及第二面,所述座体第一面设有一滑槽,所述滑槽具有一开放端及一封闭端,且所述座体在所述滑槽封闭端两侧分别设有一按压部,所述滑槽在封闭端中设有一受两按压部连动影响的卡块;一灯具,所述灯具设有一滑轨,所述滑轨可拆卸的滑设于所述座体的滑槽中,所述滑轨具有两端,其中一端为滑入端,所述滑入端设有卡部,当在滑槽中滑动的卡部与卡块相抵触时便形成一卡固,再通过按压部的按压可使卡部脱出卡块解除卡固;一弹性夹持片,所述弹性夹持片具有两端,其中第一端设于座体的第二面,第一端未与座体接触的部份与弹性夹持片的第二端形成一夹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夹部多设一与自行车车手管结合的环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夹持片的第一端以可拆卸的方式结合在座体上。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灯具组合,其包括有一座体、一灯具、一弹性夹持片,本发明的灯具组合,使视线所及之处均可获得照明,借着调整帽沿亦可调整上、下照射角度且使骑乘自行车者可照明范围并不局限于自行车的前方,而是行驶路线的四周均可以灯具来照明,且改变灯具的照明位置时,完全不需使用到双手,使双手仍可具有充份的活用空间。即使灯具组合离开结合物帽子,仍可与其它对象结合,而可挂置在腰部等部位提供照明或方便携带,使双手在做其它的工作及活动时不致影响照明,此设计结构简单,组装快速,实为一极具产业利用性及进步性的设计。
文档编号F21V21/08GK1978987SQ200510127770
公开日2007年6月13日 申请日期2005年12月6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6日
发明者庄士文 申请人:极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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