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红外线加热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43520阅读:50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红外线加热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在工业生产中用于非接触式加热的装置,属于机械设备技术领域的红外加热设备。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耐高温、长寿命的红外线加热灯。
背景技术
目前,在工业生产的很多环节都需要使用红外加热灯,而包覆加热体的灯管通常用石英制成,具有优良的红外辐射特性,但石英灯管长时间工作在高温环境下,容易软化变形,且加热丝长时间工作也会烧毁,减少了其使用寿命。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红外线加热灯,其目的是降低石英灯的管壁自身工作温度,延长红外加热体的使用时间,从而提高整个红外线加热灯耐热性和使用寿命。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红外线加热灯,包括透明石英玻璃管、红外发热体。所述的透明石英玻璃管为两根并列设置的连体石英玻璃管,其中一根为加热石英管,另一根为冷却石英管。所述的加热石英管内设置红外发热体,并充有惰性气体。所述的红外发热体采用耐高温达3500°C的钨丝材料制成,呈螺旋状设置,并由环形支撑件固定在石英玻璃管中心位置。所述的冷却石英管一端设置有进水口,另一端设置有出水口。所述的加热石英管的端部设置用于导入工作电源的钥导杆。本实用新型在加热石英管旁边设置了冷却石英管,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在不影响加热效果的前提下,可以有效的降低石英玻璃管的工作温度,将灯管的使用寿命提高了20%以上。

下面对本说明书的附图所表达的内容及图中的标记作简要说明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组成结构示意图。图中标记为1、加热石英管,2、冷却石英管,3、红外发热体,4、钥导杆,5、进水口,
6、出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以帮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构思、技术方案有更完整、准确和深入的理解。如图I所表达的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为一种红外线加热灯。[0017]为了解决在本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所述的目前公知技术存在的问题并克服其缺陷,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红外线加热灯,包括透明石英玻璃管、红外发热体3。所述的透明石英玻璃管为两根并列设置的连体石英玻璃管,其中一根为加热石英管1,另一根为冷却石英管2。所述加热石英管I内设置红外发热体3,并充有惰性气体,该惰性气体可能为氪气,氩气,或者是氪气、氩气与氮气的混合气体;所述冷却石英管2的一端设置有进水口 5,另一端设置有出水口 6。当红外加热灯工作时,管路中的冷却水从进水口 5流入冷却石英管2,吸收冷却石英管2壁的热量后,从出水口 6流出,从而带走石英灯管上的热量,降低灯管的工作温度,提高灯管的使用寿命。所述的红外发热体采用耐高温达3500°C的钨丝材料制成,呈螺旋状设置,并由环 形支撑件固定在石英玻璃管中心位置。所述的加热石英管I的端部设置用于导入工作电源的钥导杆4,并和红外发热体3焊接在一起,可以获得极小的触点电阻,并使致密性和可靠性得以提高,从而延长了加热灯的使用寿命。所述的红外线加热灯,其电源采用交流220V或380V电源。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红外线加热灯,包括透明石英玻璃管、红外发热体(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透明石英玻璃管为两根并列设置的连体石英玻璃管;两根所述的连体石英玻璃管,其中一根为加热石英管(I),红外发热体(3)设置于加热石英管(I)内,另一根管为冷却石英管(2)。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红外线加热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却石英管(2)—端设置有进水口(5),另一端设置有出水口(6)。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红外线加热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加热体(3)为钨丝,呈螺旋状绕制而成,并由环形支撑件固定在石英玻璃管中心位置。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红外线加热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石英管(I)的端部设置用于导入工作电源的钥导杆(4)。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红外线加热灯,属于机械装置技术领域的红外加热设备。该红外加热灯包括透明石英玻璃管、红外发热体(3);所述的透明石英玻璃管为两根连体管子并列设置,其中一根为加热石英管(1),另外一根为冷却石英管(2);加热石英管(1)中设置红外钨丝发热体(3);冷却石英管(2)一端设置有进水口(5),另一端设置有出水口(6),通过流动的水带走石英管上的热量,降低其工作温度。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红外线加热灯,具有使用寿命更长的优点。
文档编号H01K1/58GK202796866SQ201220527628
公开日2013年3月13日 申请日期2012年9月26日 优先权日2012年9月26日
发明者叶明东, 张强 申请人:安徽无为县东龙科技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