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饰镜灯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4444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装饰镜灯柱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装饰镜灯柱,解决现有技术中灯光太过刺眼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灯、灯柱框架,灯柱框架底面为方形的底板,底板的两个相平行的边的其中一个边的边沿接有一个向上延伸的一体成型的垂直于底板的第一倒“L”型竖板,另一个边边沿接有一个向上延伸的一体成型的垂直于底板的第一竖板;底板中部还设有第二竖板。第二竖板上设有平行于底板的第一横板,第一横板的边的边沿接有第二倒“L”型竖板,第一倒“L”型竖板和第二倒“L”型竖板上分别设有平行于底板的第二横板和第三横板;第一横板上设有第三倒“L”型竖板和第四倒“L”型竖板。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很好的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专利说明】一种装饰镜灯柱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装饰镜灯柱。

【背景技术】
[0002]装饰镜,是指在镜面上设有装饰图案的镜子,使得装饰镜既有其成像的功能又起到装饰作用。因此,在当前家居设计装修时,装饰镜的使用越来越多。但现在也有许多人发现了在夜晚或光线较差的条件下使用装饰镜,成像效果较差,需要再借用一些光线较为良好的光源时,才能使人清楚的看见装饰镜中的虚像。因此,有生产商设计、生产出了装饰镜。
[0003]但现有技术中的装饰镜灯柱的设计,灯光线会直接射向人脸,使得人的眼睛会感到不适。


【发明内容】

[0004]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5]一种装饰镜灯柱,包括灯和灯柱框架,所述灯柱框架底面为长方形的底板,所述底板的两个长边的其中一个长边边沿接有一个向上延伸的一体成型的垂直于所述底板的第一倒“L”型竖板,另一长边边沿接有一个向上延伸的一体成型的垂直于所述底板的第一竖板;在所述第一竖板与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之间还设有一个垂直于所述底板的第二竖板;所述第二竖板上设有平行于所述底板的第一横板,所述第一横板的一个长边边沿与朝向所述第二竖板的第一倒“L”型竖板侧面连接,所述第一横板的另一个长边边沿接有垂直于所述第一横板的第二倒“L”型竖板,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和所述第二倒“L”型竖板上分别设有平行于底板且位于所述第三倒“L”型竖板上方的第二横板和第三横板,所述第二横板和所述第三横板位于同一平面,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所述第二倒“L”型竖板、所述第二横板和所述第三横板形成的第二卡槽内活动卡接有透光板;所述第四倒“L”型竖板的“L”型转角结构处设有向斜上方延伸的斜板,所述斜板一边接于第三横板和第二倒“L”型竖板交界处,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所述第二横板、所述第三横板和所述斜板形成光线缓冲区;透光板活动卡接于第二卡槽内,方便本实用新型的使用,且方便更换透光板,光线缓冲区使光线变的柔和。
[0006]具体地,所述第二横板和所述第三横板高度高于所述第一横板的高度;所述第一横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平行且垂直于所述第一横板的第三倒“L”型竖板和第四倒“L”型竖板。
[0007]具体地,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和第一竖板长度皆与底板长边长度相等。
[0008]具体地,所述第二竖板高度大于所述第一竖板的高度,小于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的高度,第二竖板的长度与底板长边长度相同。所述第二竖板到第一倒“L”型竖板的距离大于第二竖板到第一竖板的距离。
[0009]具体地,所述第三倒“L”型竖板与所述第四倒“L”型竖板等高,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和所述第二倒“L”型竖板的短边板部分的宽度之和小于底板的宽度。
[0010]具体地,所述第二倒“L”型竖板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一横板到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平行于所述底板的短边板部分的距离,但低于第一倒“L”型竖板的高度,且第二倒“L”型竖板与第一倒“L”型竖板的“L “型结构位置等高。
[0011]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上设有电线出线孔。
[0012]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0013](I)本实用新型中透光板活动卡接于卡槽内,方便本实用新型的使用,且方便更换透光板。
[0014](2)本实用新型中第一倒“L”型竖板、所述第二横板、第三横板和斜板形成光线缓冲区,光线缓冲区使光线变的柔和,不刺眼。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16]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切面结构示意图。
[0017]图3为本实用新型透光板示意图。
[0018]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示意图。
[0019]其中,附图中标记对应的零部件名称为:1-底板,2-第一倒“L”型竖板,3-第一竖板,4-第二竖板,5-第一横板,6-第二倒“L”型竖板,7-第二横板,8-第三横板,9-第三倒“L”型竖板,10-第四倒“L”型竖板,12-电线出线孔,13-透光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0021]实施例1
[0022]如图1、图2和图3所示,装饰镜灯柱包括灯柱框架、灯、胶盖、透光板13和角码。灯柱框架底面为长方形的底板1,底板I的两个长边的其中一个长边边沿接有一个向上延伸的一体成型的垂直于底板I的第一倒“L”型竖板2,另一长边边沿接有一个向上延伸的一体成型的垂直于底板I的第一竖板3,第一倒“L”型竖板2和第一竖板3长度皆与底板I长边长度相等;在第一竖板3与第一倒“L”型竖板2之间还设有一个垂直于底板I的第二竖板4,第二竖板4高度大于第一竖板的高度,小于第一倒“L”型竖板的高度,第二竖板4的长度与底板I长边长度相同。第二竖板4到第一倒“L”型竖板2的距离大于第二竖板4到第一竖板3的距离。第二竖板4上设有平行于底板I的第一横板5,第一横板5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与底板I的长度和宽度相同;第一横板5的一个长边边沿与朝向第二竖板4的第一倒“L”型竖板2侧面连接,第一横板5的另一个长边边沿接有垂直于第一横板5的第二倒“L”型竖板6,第二倒“L”型竖板6和第一竖板3之间的距离和低于第一倒“L”型竖板2的高度,且第二倒“L”型竖板6与第一倒“L”型竖板2的“L “型结构位置等高,第一倒“L”型竖板2和第二倒“L”型竖板6的短边板部分的宽度相同,且其之和小于底板I的宽度的一半。第一横板5上设有长度与第一横板长度相同并关于第一横板的中心线对称的大小相同的第三倒“L”型竖板9和第四倒“L”型竖板10,第三倒“L”型竖板9与第一倒“L”型竖板2之间不接触,第四倒“L”型竖板10与第二倒“L”型竖板6之间不接触;第四倒“L”型竖板10和第三倒“L”型竖板9之间的空隙形成了用于安放灯的第一卡槽,第四倒“L”型竖板10垂直于第一横板5的竖直部分两侧皆为内凹形设计,方便电线通过。第一倒“L”型竖板2和第二倒“L”型竖板6上分别设有平行于底板I且位于第三倒“L”型竖板9上方的第二横板7和第三横板8,第二横板7和第三横板8位于同一平面,且它们的长度皆与底板I的长度相同,且第二横板7和第三横板8的宽度均与第一倒“L”型竖板2的横板部分和第二倒“L”型竖板6短边板部分宽度相同;第一倒“L”型竖板2的短边板部分和第二倒“L”型竖板6短边板部分与第二横板7和第三横板8形成了第二卡槽结构。第一倒“L”型竖板2上设有使灯进入的电线出线孔1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第四倒“L”型竖板的“L”型转角结构处设有向斜上方延伸的斜板,斜板一边接于第三横板和第二倒“L”型竖板交界处;斜板长度与底板I的长度相等;第一倒“L”型竖板2、所述第二横板7、第三横板8和斜板形成光线缓冲区,光线缓冲区使光线变的柔和。
[0023]实施例2
[0024]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采用的是长方形装饰镜,本实施例位于长方形装饰镜长边的两侧的灯柱框架长690cm、宽50cm,位于长方形装饰镜短边的两侧的灯柱框架长490cm、宽50cm。
[0025]安装时,将灯板入第三倒“L”型竖板9和第四倒“L”型竖板10组成的第一卡槽内,灯需要用到的电线,第四倒“L”型竖板10的“L”型转角结构处设有向斜上方延伸的斜板与第三横板8和第二倒“L”型竖板6交界处相接形成的空腔用来装放所需要的电线。再将透光板13卡接入第一倒“L”型竖板2的短边板部分和第二倒“L”型竖板6短边板部分与第二横板7和第三横板8形成的第二卡槽内。然后将框架两侧用胶盖密封。再将如上四个用胶盖密封好的灯柱框架分别安装在正方形的装饰镜的四个边上,四个灯柱框架第一倒“L”型竖板2的两个长边所在的外侧面分别紧贴正方形装饰镜四个边,连接方式可为粘性物质粘贴,每两个灯柱框架之间通过角码连接,这样能使灯光朝向装饰镜内侧发光。如必要时也可将灯从电线出线孔12穿入灯柱柱框架底部的第一竖板3、第二竖板4、第一横板5和第二倒“L”型竖板6组成的卡槽卡在墙壁上的悬挂凸出物上。
[0026]优选的,本实用新型的灯柱框架为铝合金灯柱框架,铝合金灯柱框架为黑色。
[0027]按照上述实施例,便可很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值得说明的是,基于上述结构设计的前提下,为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即使在本实用新型上做出的一些无实质性的改动或润色,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实质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样,故其也应当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装饰镜灯柱,包括灯和灯柱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柱框架底面为长方形的底板(1),所述底板(I)的两个长边的其中一个长边边沿接有一个向上延伸的一体成型的垂直于所述底板(I)的第一倒“L”型竖板(2),另一长边边沿接有一个向上延伸的一体成型的垂直于所述底板(I)的第一竖板(3);在所述第一竖板(3)与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2)之间还设有一个垂直于所述底板(I)的第二竖板(4);所述第二竖板(4)上设有平行于所述底板(I)的第一横板(5),所述第一横板(5)的一个长边边沿与朝向所述第二竖板(4)的第一倒“L”型竖板(2)侧面连接,所述第一横板(5)的另一个长边边沿接有垂直于所述第一横板(5)的第二倒“L”型竖板(6),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2)和所述第二倒“L”型竖板(6)上分别设有平行于底板(I)且位于所述第三倒“L”型竖板(9)上方的第二横板(7)和第三横板(8),所述第二横板(7)和所述第三横板(8)位于同一平面,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2)、所述第二倒“L”型竖板(6)、所述第二横板(7)和所述第三横板(8)形成的第二卡槽内活动卡接有透光板(13);所述第四倒“L”型竖板(10)的“L”型转角结构处设有向斜上方延伸的斜板,所述斜板一边接于第三横板(8)和第二倒“L”型竖板(6)交界处,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2)、所述第二横板(7)、所述第三横板(8)和所述斜板形成光线缓冲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饰镜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横板(7)和所述第三横板(8)高度高于所述第一横板(5)的高度;所述第一横板(5)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2)平行且垂直于所述第一横板(5)的第三倒“L”型竖板(9)和第四倒“L”型竖板(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饰镜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2)和第一竖板(3)长度皆与底板(I)长边长度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饰镜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竖板(4)高度大于所述第一竖板的高度,小于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的高度,第二竖板(4)的长度与底板(I)长边长度相同; 所述第二竖板(4)到第一倒“L”型竖板(2)的距离大于第二竖板(4)到第一竖板(3)的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饰镜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倒“L”型竖板(9)与所述第四倒“L”型竖板(10)等高,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2)和所述第二倒“L”型竖板(6)的短边板部分的宽度之和小于底板(I)的宽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饰镜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倒“L”型竖板(6)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一横板(5)到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2)平行于所述底板(I)的短边板部分的距离,但低于第一倒“L”型竖板(2)的高度,且第二倒“L”型竖板(6)与第一倒“L”型竖板(2)的“L “型结构位置等高。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饰镜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L”型竖板(2)上设有电线出线孔(12)。
【文档编号】F21V17/10GK204254565SQ201420667112
【公开日】2015年4月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11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11日
【发明者】郭伟基 申请人:郭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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