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行车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2503阅读:463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行车灯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灯具照明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行车灯。



背景技术:

骑行爱好者对自行车灯的亮度要求越来越高,然而光源的亮度越高,产生的热量也将越大,因此,对自行车灯的散热要求也提高,但目前的自行车灯普遍没有散热结构。中国专利CN201410848568提供了一种自行车灯,其包括桶状的壳体,壳体内设置有光源,为了达到散热效果,其在客体的侧壁上沿轴向方向延伸设置有风道,以及与该风道交叉的环形槽,且靠近光源处的环形槽之间的间距逐渐较小。由于在自行车灯是长期曝露在外面,经历风吹日晒雨淋,长时间的积累,使得其壳体上将堆积大量的灰尘,但是由于壳体上设置有环形槽,使得其结构复杂,加工工序复杂,并且相邻两个环形槽之间的间距较小,难以清理,从而影响散热效果,并且由于只是在壳体外部设置通风道,而其内部并不与外部相通,其散热效果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自行车灯,其散热效果好,且结构简单,不需要复杂的加工工序,还便于清洁。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自行车灯,包括桶状壳体,以及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灯源,所述灯源包括固定在所述壳体内的电路板以及安装在所述电路板的安装面上的多个LED灯,还包括导热棒和散热件,所述壳体的外壁上均匀设置有多个通风道,其中,

所述散热件包括主体和多个分支柱,所述主体设置在所述电路板上,且与所述导热棒相连,所述分支柱为自所述主体边缘沿所述壳体的径向延伸而成,且所述分支柱的延伸端贯穿出所述壳体外壁并位于所述通风道内,

而所述导热棒远离所述主体的一端则贯穿所述电路板中部,且所述多个LED灯均匀分布在所述导热棒的周围。

进一步地,所述自行车灯还包括多个与所述通风道一一对应的侧盖,所述侧盖与所述壳体的通风道围合形成一个密闭的容纳腔,所述容纳腔内盛装有热交换介质。

实施本发明实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自行车灯通过设置导热棒和散热件实现壳体内与外界进行热量交换,即通过导热棒和散热件将壳体内的热量输出至壳体外进行散热,相较于只在壳体外壁上设置通风道的方式,本发明的该自行车灯的散热效果更好,并且结构更加简单,也便于清洁;进一步地,通过设置一个容纳腔来盛装热交换介质,从而使得散热件直接与热交换介质进行热交换,进一步地提高了散热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自行车灯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一种自行车灯的散热件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反映本发明的导热棒与多个LED灯分布情况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一种自行车灯的又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自行车灯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该自行车灯具体包括桶状壳体1,以及设置在该壳体1内的灯源2。具体地,参见图1,本实施例真的该灯源2包括固定在壳体1内的电路板21以及安装在该电路板21的安装面上的多个LED灯22。参见图1,本实施例中该自行车灯还包括导热棒3和散热件4,而壳体1的外壁上均匀设置有多个通风道11,其中,

参见图2和图3,本实施例中该散热件4包括主体41和多个分支柱42,其中该主体41设置在电路板21上,且与导热棒3相连,而分支柱42为自该主体41边缘沿壳体1的径向延伸而成,且各个分支柱42的延伸端直接贯穿出壳体1的外壁,并位于所述通风道11内,;而该导热棒3远离该主体41的一端则贯穿电路板21中部,则多个LED灯22均匀分布在导热棒3的周围。

进一步地,为了达到更好的散热效果,参见图4,在另一实施例中,该自行车灯还包括可在各个通风道11上设置与之一一对应的侧盖12,从而使得该侧盖2与该通风道11围合形成一个密闭的容纳腔,且容纳腔内盛装有热交换介质。具体地,该侧盖12与壳体1一体成型。当然采用可拆卸的方式将该侧盖安装在壳体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必须保证其密封性。

进一步地,为了便于注入或更换热交换介质,本实施例中还可在侧盖12上设置有注入口,以及密封注入口的密封盖,密封盖与可拆卸的方式设置在注入口处。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之权利范围,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并依本发明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于发明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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