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反射式侧发光背光透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4774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反射式侧发光背光透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背光透镜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反射式侧发光背光透镜。



背景技术:

背光透镜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变LED光源光分布的器具,一般被应用于液晶电视后或背景墙中。然传统的背光透镜只能起到聚光的作用,其发光角度较小,光线出路较集中,照射时辉度不均匀,背光品质下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发光角度大、辉度均匀的反射式侧发光背光透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提供一种反射式侧发光背光透镜,包括透明罩体,透明罩体底部设有容纳LED的发光腔,发光腔顶部设有倒喇叭状的第一导光面,其侧壁设有从下往上逐渐收拢成自由曲面的第二导光面;透明罩体顶部设有向内凹陷成喇叭状并对发光腔光线进行反射的顶部反射面,顶部反射面也带有凹凸不平的顶部混光结构;透明罩体的出光侧壁上半部分为斜坡结构的第三导光面,其下半部分为向外拱出成弧形结构的第四导光面;透明罩体底部还设有凹凸不平的底部混光结构以对多个导光面和顶部反射面所产生的杂散光线进行混光处理。

其中,所述底部混光结构是斜面和/或牙齿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导光面、第二导光面和顶部反射面的中心点均在透明罩体的中心轴线上。

其中,所述第二导光面的高度是1.6mm。

其中,所述第三导光面的坡度是5°。

其中,所述透明罩体底部还设有安装柱脚。

其中,所述安装柱脚的脚高是0.4mm。

本实用新型的光线从发光腔中心发出,经第一导光面和第二导光面后光路分别被导向顶部反射面和第四导光面,照射在顶部反射面上的光线被反射向第三导光面,并经第三导光面折射后射出,而照射在第四导光面上的光线则直接被第四导光面折射后射出,最终实现侧发光,在光路传播的过程中,多个导光面和顶部反射面所产生的杂散光线被顶部混光结构和底部混光结构进行混光处理,以变得辉度均匀且柔和;将透明罩体的出光侧壁上半部分设置成斜坡结构的第三导光面,其下半部分向外拱出成弧形结构的第四导光面,以增加出光侧壁的出光面积,且利用第四导光面的弧形结构来增加出光时的折射角度,从而增大背光透镜的发光角度。

附图说明

利用附图对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以下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顶部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底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发光腔;11——第一导光面;12——第二导光面; 21——底部混光结构;3——顶部反射面;31——顶部混光结构;4——出光侧壁;41——第三导光面;42——第四导光面;5——安装柱脚。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以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至图3所示的反射式侧发光背光透镜设有透明罩体,透明罩体底部设有容纳LED的发光腔1,发光腔1顶部设有倒喇叭状的第一导光面11,其侧壁设有从下往上逐渐收拢成自由曲面的第二导光面12;透明罩体顶部设有向内凹陷成喇叭状并对发光腔1光线进行反射的顶部反射面3,顶部反射面3也带有凹凸不平的顶部混光结构31;透明罩体的出光侧壁4上半部分为斜坡结构的第三导光面41,其下半部分为向外拱出成弧形结构的第四导光面42;透明罩体底部还设有由斜面和牙齿结构组成的底部混光结构21以对多个导光面和顶部反射面3所产生的杂散光线进行混光处理。工作时,光线从发光腔1中心发出,经第一导光面11和第二导光面12后光路分别被导向顶部反射面3和第四导光面42,照射在顶部反射面3上的光线被反射向第三导光面41,并经第三导光面41折射后射出,而照射在第四导光面42上的光线则直接被第四导光面42折射后射出,最终实现侧发光,在光路传播的过程中,多个导光面和顶部反射面3所产生的杂散光线被顶部混光结构31和底部混光结构21进行混光处理,以变得辉度均匀且柔和;将透明罩体的出光侧壁4上半部分设置成斜坡结构的第三导光面41,其下半部分向外拱出成弧形结构的第四导光面42,以增加出光侧壁4的出光面积,且利用第四导光面42的弧形结构来增加出光时的折射角度,从而增大背光透镜的发光角度

进一步地,将第一导光面11、第二导光面12和顶部反射面3的中心点均设在透明罩体的中心轴线上,以均匀第一导光面11和第二导光面12左右两边的导光量,和顶部反射面3左右两边的反射量,避免一边亮一边暗的现象。

进一步地,将第二导光面12的高度设成1.6mm,这样设置既不会使发光腔1占用的空间过大,又能较合适地对光线进行导向。

进一步地,将第三导光面41的坡度设成5°,不至于发光角度过大使光照距离过小。

进一步地,透明罩体底部还设有脚高是0.4mm的安装柱脚5以方便透明罩体安装固定。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地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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