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吸顶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3684阅读:656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吸顶灯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ED吸顶灯,属于照明灯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LED吸顶灯的应用逐渐变得普及。虽然现有的LED吸顶灯的结构较为简单,但是由于LED吸顶灯发出的光的颜色较为单一,因此灯光效果不理想,而且没有给到消费者选择的余地,消费者的使用体验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背景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LED吸顶灯,其灯光效果更加柔和宜人,并且可为消费者的使用提供更多的选择。

上述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LED吸顶灯,包括:

外壳,所述外壳形成具有底部开口的内腔,在所述底部开口的四周分别设置有向外侧延伸的翻边,在所述内腔里面设置有LED铝基板,在每个所述翻边上设置有透光件,在每个所述透光件上设置有LED灯带,所述LED灯带发出的光的颜色与所述LED铝基板发出的光的颜色不同;

灯罩,所述灯罩安装在所述外壳的底部并且封堵着所述内腔的底部开口;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内置或者外置于所述外壳,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所述LED铝基板、所述LED灯带电性连接,通过所述控制器调节所述LED铝基板与所述LED灯带的工作状态。

进一步地,在所述底部开口的四个角位处分别设置有向外侧延伸的基板,在每个所述透光件两端分别设置有台阶,每个所述透光件位于相邻的两个所述基板之间,并且每个所述透光件两端的台阶分别与所述基板连接在一起。

进一步地,还包括有螺母,在每个所述基板上设置有螺牙杆,所述螺牙杆穿过所述透光件后与所述螺母锁紧在一起。

进一步地,在每个所述基板的外侧边缘上设置有向上延伸的挡板。

进一步地,在所述基板与所述挡板上开设有通孔。

进一步地,在所述外壳的四周表面上设置有透光的图案。

进一步地,所述外壳是采用铝型材制成的。

进一步地,所述灯罩以及所述透光件均是采用亚克力制成的。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LED吸顶灯,由于LED灯带发出的光的颜色与LED铝基板发出的光的颜色不同,以此可制造更加柔和宜人的灯光效果,此外可通过控制器调节LED灯带和LED铝基板的工作状态,例如色温、亮度等,以此为消费者的使用提供更多的选择。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实施例中LED吸顶灯的分解示意图;

图2示出了实施例中LED吸顶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一:如图1和图2所示的,本实施例是一种LED吸顶灯,包括:

外壳1,所述外壳1形成具有底部开口的内腔100,在所述底部开口的四周分别设置有向外侧延伸的翻边101,在所述内腔100里面设置有LED铝基板,在每个所述翻边101上设置有透光件2,在每个所述透光件2上设置有LED灯带,所述LED灯带发出的光的颜色与所述LED铝基板发出的光的颜色不同,优选地,所述LED灯带发出的光的颜色为黄色,所述LED铝基板发出的光的颜色为白色;

灯罩3,所述灯罩3安装在所述外壳1的底部并且封堵着所述内腔100的底部开口,LED铝基板发出的光经灯罩3后往外照射,而LED灯带发出的光经透光件2后往外照射;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内置或者外置于所述外壳1,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所述LED铝基板、所述LED灯带电性连接,通过所述控制器调节所述LED铝基板与所述LED灯带的工作状态。

由于LED灯带发出的光的颜色与LED铝基板发出的光的颜色不同,以此可制造更加柔和宜人的灯光效果,此外可通过控制器调节LED灯带和LED铝基板的工作状态,例如色温、亮度等,以此为消费者的使用提供更多的选择。

优选地,在所述底部开口的四个角位处分别设置有向外侧延伸的基板102,在每个所述透光件2两端分别设置有台阶201,每个所述透光件2位于相邻的两个所述基板102之间,并且每个所述透光件2两端的台阶分别与所述基板102连接在一起。

具体地,还包括有螺母4,在每个所述基板102上设置有螺牙杆5,所述螺牙杆5穿过所述透光件2后与所述螺母4锁紧在一起。其结构简单,便于透光件2与外壳1之间的连接安装。

优选地,在每个所述基板102的外侧边缘上设置有向上延伸的挡板103,以此可便于透光件2与基板102之间的定位连接,并且可使得产品外观更加美观,提高产品档次。

优选地,在所述基板102与所述挡板103上开设有通孔104。

优选地,在所述外壳1的四周表面上设置有透光的图案105,以此可使得外壳1更加美观,并且LED铝基板发出的光部分从所述透光的图案105往外照射,其灯光效果好,产品档次高。

优选地,所述外壳1是采用铝型材制成的,铝型材易于成型,并且散热性能更佳。

优选地,所述灯罩3以及所述透光件2均是采用亚克力制成的,其透光性好,并且成本相对更低。

以上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其他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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