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鼓景观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19223发布日期:2018-07-11 02:4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大鼓景观灯,其结构包括第一底部固定座(1)、第二底部固定座(2)、手状托举结构(3)、固定外骨架(4)、第一内骨架(5)、第二内骨架(6)、主景观灯体(7)、宣传标语灯(8)、竖向连接架(9),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底部固定座(2)固定连接于第一底部固定座(1)的上端表面,所述手状托举结构(3)垂直焊接于第二底部固定座(2)的上端表面中间处,所述手状托举结构(3)的上端表面固定焊接有托举手掌(30),所述固定外骨架(4)固定焊接于手状托举结构(3)的上端表面;

所述固定外骨架(4)的内侧表面固定焊接有装饰花纹圈层结构(40),所述固定外骨架(4)的内侧表面垂直焊接有竖向固定架(41),所述第一内骨架(5)通过竖向固定架(41)固定焊接于固定外骨架(4)的内侧表面,所述第一内骨架(5)的内侧表面垂直焊接有竖向连接架(9),所述第二内骨架(6)通过竖向连接架(9)固定焊接于第一内骨架(5)的内侧表面;

所述第一内骨架(5)、第二内骨架(6)之间通过电连接有次景观灯体(50),所述主景观灯体(7)通过电连接于第二内骨架(6)的内侧表面,所述主景观灯体(7)的前端表面固定焊接有中心图案结构层(70),所述宣传标语灯(8)固定焊接于第二底部固定座(2)的前端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鼓景观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骨架(5)、第二内骨架(6)的水平位置内表面之间设置有横向法兰板(6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大鼓景观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法兰板(60)的数量为2个,它们分别分布于第一内骨架(5)、第二内骨架(6)的水平位置左、右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大鼓景观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法兰板(60)由法兰板主体(600)、固定螺栓(601)、连接孔(602)组成,所述固定螺栓(601)以2个为一排,分为2排排列于法兰板主体(600)的上端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鼓景观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孔(602)嵌入于法兰板主体(600)的上端表面中间处,所述固定螺栓(601)同一排的2个之间的距离为150mm,所述固定螺栓(601)同一列的2个之间的距离为30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鼓景观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外骨架(4)的直径为4996mm,所述第二内骨架(6)的直径为2260mm,所述固定外骨架(4)最宽处的宽度为796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鼓景观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状托举结构(3)的数量为2个,它们以固定外骨架(4)为对称轴呈轴对称状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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