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985382发布日期:2020-08-25 19:22阅读:138来源:国知局
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作为以往的照明装置,专利文献1公开了一种天花板埋入型的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具备:装置主体,该装置主体的一部分在与光轴正交的方向上延伸;发光模块,被设置在装置主体的内部;以及以与装置主体的延伸部分正交的方式而被固定在装置主体的2个安装弹簧。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8-198141号公报

在以往的照明装置中,由于器具主体的一部分在与光轴正交的方向上延伸,因此,重心从光轴向该延伸方向侧偏离。并且,器具主体的一部分的伸出方向与2个弹簧的排列方向正交。因此,在以往的照明装置中,2个弹簧不能充分地支承器具主体。因此,为了支承照明装置,则可以考虑到在器具主体设置更多的弹簧。但是,这会造成部件数量增加,从而导致照明装置的制造成本增高。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既不会使部件数量增加,又能够使弹簧对器具主体的保持力增高的照明装置。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申请所涉及的照明装置的一个形态具备:发光模块;容纳所述发光模块的器具主体;以及一对弹簧,被配置在所述器具主体的外周侧,且用于将所述器具主体固定在天花板,所述器具主体的一部分向与所述发光模块射出的光的光轴交叉的方向突出,关于所述一对弹簧之中的至少一个弹簧的配置位置,与包括光轴在内且与所述器具主体的一部分突出的方向正交的平面相比,被配置在所述器具主体的一部分突出的一侧。

发明效果

本申请所涉及的照明装置既不会使部件数量增加,又能够提高弹簧对器具主体的保持力。

附图说明

图1是举例示出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照明装置的斜视图。

图2是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照明装置的分解斜视图。

图3是示出图1的iii-iii线处的照明装置的截面的截面图。

图4是从x轴方向来对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照明装置进行平面视时的平面图。

图5是对图2的v-v线处的照明装置的第1框体以及板弹簧进行了放大的部分放大图。

图6a是在将板弹簧安装到第1框体的第1安装部之前,在图2的via-via线处的第1框体以及板弹簧的截面被放大了的部分放大截面图。

图6b是在将板弹簧安装到第1框体的第1安装部之后,第1框体以及板弹簧的截面被放大后的部分放大截面图。

图7是对比较例中的第1框体以及板弹簧进行了放大的部分放大图。

符号说明

1照明装置

3器具主体

31第1框体(框体)

31b第1安装部(安装部)

31b2表面

32第2框体(框体)

40外罩

61安装基板

62发光模块

63a点灯电路

70板弹簧(弹簧)

71第2安装部

72臂部

73爪部

131导向部

132卡止部

133槽部

133a底部

134限制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利用附图对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另外,以下将要说明的实施方式均为示出本申请的一个具体例子。因此,以下的实施方式所示的数值、形状、材料、构成要素、构成要素的配置以及连接方式等均为一个例子,其主旨并非是对本申请进行限定。因此,关于以下的实施方式的构成要素之中没有记载在示出本申请的最上位概念的独立技术方案中的构成要素,作为任意的构成要素来说明。

并且,各个图为模式图,并非是严谨的图示。因此,例如各个图中的比例尺等可以不必一致。并且,在各个图中对于实质上相同的构成赋予相同的符号,并省略或简化重复的说明。

并且,在以下的实施方式中,采用大致平行等表现。大致平行不仅包括完全平行,而且包括实质上平行,即可以包括例如百分之几左右的误差。并且,大致平行也意味着,与完全平行同样能够实现本申请的效果。其他的采用了“大致”的表现也是同样。

以下,对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进行说明。

(实施方式1)

[构成]

图1是举例示出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的斜视图。在图1中,将从照明装置1(具体而言是后述的发光模块62)发出的光的光轴方向规定为x轴正方向(例如照明装置1的下侧),将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向与光轴正交的方向突出的外径方向规定为y轴正方向,将与x轴正方向以及y轴正方向交叉的方向规定为z轴正方向。并且,图2以后的各个图所示的各个方向与图1所示的各个方向相对应。

[照明装置1]

如图1所示,照明装置1是被安装在天花板等建筑结构上的装置。例如照明装置1是射灯、筒灯等。照明装置1是通过向规定的方向照射光,而向规定方向进行照明的装置。

图2是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的分解斜视图。图3是示出图1的iii-iii线处的的照明装置1的截面的截面图。如图2以及图3所示,照明装置1具备:器具主体3、一对板弹簧70、安装基板61、发光模块62、电源部63、保持器51、伞部54、以及透光罩55。

<器具主体3>

器具主体3构成照明装置1的外壳。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向与从发光模块62射出光的光轴方向交叉的方向(y轴正方向)突出。即,在将照明装置1安装到建筑结构的安装孔时,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沿着天花板延伸。在此的光轴方向是指,发光模块62射出的光的主要的朝向。在本实施方式中,光轴方向与x轴方向大致平行。

如图1所示,器具主体3具备:第1框体31、第2框体32、外罩40。

<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

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构成容纳安装基板61、发光模块62、以及电源部63的容纳体。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通过螺钉等固定部件来固定,从而形成容纳空间,在该容纳空间形成第1空间和第2空间,该第1空间是配置了发光模块62的小的空间,该第2空间是配置了电源部63的比第1空间大的空间。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分别是框体的一个例子。

图4是从x轴方向对实施方式1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时的平面图。如图2以及图4所示,在从x轴方向(沿着光轴方向)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比圆筒状的外罩40的外周面更向外径方向突出。换而言之,在照明装置1被安装在建筑结构的安装孔的情况下,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从外罩40的外周面沿着建筑结构向外径方向延伸。在此,外径方向是y轴正方向。据此,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的y轴方向的长度比外罩40的半径大。

如图1以及图3所示,第1框体31构成容纳体的底部。第1框体31在y轴方向上呈细长状,以从外罩40的外周面突出的方式,在y轴正方向上延伸。并且,第1框体31为金属制,例如是将以铝或铁等为主成分的板金进行弯折加工而形成的。

第1框体31具有底板部31a、以及一对第1安装部31b。

底板部31a是在y轴方向上呈细长状的平板,对第2框体32以及外罩40以规定的姿势进行固定。在底板部31a的y轴负方向上,形成有从底板部31a的两端缘的一部分向z轴方向延伸出的一对延伸片31a2。一对延伸片31a2的端缘相对于y轴方向,向斜方向伸出。

并且,在底板部31a形成有用于使发光模块62露出的开口31a1,开口31a1在一对延伸片31a2之间。开口31a1被形成在底板部31a的y轴负方向上。

如图1以及图2所示,一对第1安装部31b被配置在底板部31a的y轴负方向侧,位于外罩40的外周侧,且被设置在底板部31a的开口31a1的两侧。一对第1安装部31b以与底板部31a的一对延伸片31a2为一一对应的方式,与第1框体31为一体设置。由于一对第1安装部31b与一对延伸片31a2的端缘连接,因此在从x轴负方向侧(沿着光轴方向)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用于安装板弹簧70的外周侧的表面31b2相对于x-y平面倾斜。一对第1安装部31b的表面31b2是与后述的板弹簧70的第2安装部71相对的面。

如图4所示,在从x轴负方向侧(例如照明装置1的上侧)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一对第1安装部31b之中的一方的第1安装部31b与另一方的第1安装部31b被配置成,相对于作为器具主体3的中心的中心线o为点对称。一对第1安装部31b以其排列为相对于z轴方向以及y轴方向倾斜规定的角度的方式而被配置。在本实施方式中,在从x轴正方向侧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一对第1安装部31b之中的至少一方的第1安装部31b,被配置在区域a1或区域a2,区域a1是指,与包括和照明装置1的光轴(光轴方向)大致一致的中心线o的z轴方向平行的线,在与该线相比更靠y轴正方向侧的区域中,从y轴正方向的线到z轴正方向的线之间的斜线部分的区域,区域a2则是,从y轴正方向的线到z轴负方向(第2方向的一个例子)的线之间的斜线部分的区域。即,由于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在y轴正方向上延伸,因此照明装置1的重心h从中心线o向y轴正方向偏离。由于重心h发生偏离,因此在将照明装置1安装到建筑结构的安装孔时,会在建筑结构的安装孔产生偏心负载。在这样的照明装置1中,一对第1安装部31b之中的至少一方的第1安装部31b以支承该偏离的重心h的方式而被配置。

另外,一对第1安装部31b之中的另一方的第1安装部31b也是同样,可以配置在y轴正方向的线到z轴负方向的线之间的区域a2、或者y轴正方向的线与z轴正方向的线之间的区域a1。

并且,只要一对第1安装部31b之中的至少一方的第1安装部31b被配置在y轴正方向的线到z轴正方向的线之间的区域a1、或者y轴正方向的线到z轴负方向的线之间的区域a2即可,因此,一对第1安装部31b之中的另一方的第1安装部31b可以配置在区域a1以及区域a2以外的区域。

如图2以及图3所示,第2框体32构成容纳体的台面部分。即第2框体32被配置在第1框体31的x轴负方向侧。第2框体32起到覆盖安装基板61以及电源部63的罩的作用。并且,第2框体32是金属制,例如通过对以铝或铁等为主要成分的板金进行弯折加工而形成。

第2框体32具有台面32a以及立壁部32b。

在台面32a形成用于对安装基板61进行固定的安装面部32a1。台面32a具有台阶部,该台阶部以从安装面部32a1开始避开电源部63的方式,相对于安装面部32a1向x轴负方向上升。即台面32a的与电源部63对应的部分向x轴负方向凸出。并且,在台面32a的台阶部的一部分形成有倾斜面部,随着向x轴负方向延伸,容纳电源部63的容纳空间则逐渐变窄。

立壁部32b是从台面32a向x轴正方向竖起的壁部。在立壁部32b固定有电源连接器39,用于向电源部63提供交流电流。电源连接器39与电源部63通过布线来电连接,使从商用电源供给的交流电流提供到电源部63。电源连接器39也可以包括在器具主体3的构成中。

<外罩40>

外罩40是在x轴方向的两侧具有开口的中空的圆锥台状的外壳。外罩40的x轴负方向侧的端部为围在第1框体31的底板部31a的开口31a1的周围的方式,由螺钉等固定部件被固定在第1框体31。发光模块62发出的光从外罩40的内部透过。

外罩40具有筒部41以及边框部42。

筒部41是圆锥台状的外围部分。筒部41随着从x轴负方向朝向x轴正方向,其直径逐渐增大。筒部41的中心线与上述的中心线o大致一致。筒部41的直径比建筑结构的安装孔的直径小。

发光模块62发出的光从筒部41的内部透过。筒部41的内周面起到光反射罩的作用,用于配光控制,以使从透光罩55出射的光配光到规定方向。

边框部42是保持安装了照明装置1的天花板等建筑结构的圆环状的凸缘。边框部42从筒部41的下端缘(x轴正方向的端缘)向外径方向延伸。边框部42的外径比安装了照明装置1的建筑结构的安装孔的内径大。边框部42与一对板弹簧70夹着建筑结构,从而照明装置1被稳定地固定在建筑结构。

<板弹簧70>

一对板弹簧70是用于将照明装置1固定到被形成在建筑结构的安装孔的弹性部件,被配置在外罩40的外周侧。一对板弹簧70以与第1框体31的一对第1安装部31b为一对一的方式,而被安装在一对第1安装部31b。一对板弹簧70与外罩40的边框部42夹着建筑结构。板弹簧70是弹簧的一个例子。

另外,板弹簧70也可以在照明装置1上设置3个以上。

一对板弹簧70例如由钢材等金属材料形成。并且,一对板弹簧70的厚度以及宽度可以按照形成一对板弹簧70的材料的杨氏模量、照明装置1的重量等而适宜地决定,以便能够稳定地将照明装置1固定在建筑结构。另外,可以取代一对板弹簧70,而使用线状弹簧、或其他的周知的弹簧。

如图4所示,一对板弹簧70按照第1框体31的第1安装部31b的位置而被安装。在本实施方式中,在从x轴负方向侧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一对板弹簧70的臂部72(待后述),以从中心线o远离延伸的方式而被配置。

并且,一对板弹簧70之中的至少一方的板弹簧70的配置位置为,在从x轴负方向侧对该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与平面(x-z平面)相比,被配置在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突出的一侧(y轴正方向侧),平面(x-z平面)是包括中心线o在内的平面,而且与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突出的方向正交。即一对板弹簧70之中的至少一方的板弹簧70被配置在比图4的直线v2更靠近y轴正方向侧。在本实施方式中,在从x轴负方向侧对该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通过示出中心线o的点以及重心h的直线与至少一方的板弹簧70从中心线o延伸方向上的线所成角度在90度以下。

另外,上述的“正交”不仅意味着完全正交,而且包括实质上正交,即可以包括大致百分之几的误差。

一对板弹簧70分别具有第2安装部71以及臂部72。

第2安装部71是沿着外罩40的外周面配置的基端部,是沿着x轴方向延伸的板状。第2安装部71被安装在第1框体31的第1安装部31b。

在从x轴负方向侧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由于第1安装部31b的表面31b2相对于x-y平面倾斜,因此,第2安装部71以相对于x-y平面倾斜的方式而被安装。

臂部72与第2安装部71的x轴正方向侧的端缘连接,是从外罩40的外周面向远离的方向延伸的板状的自由端。在将照明装置1安装到建筑结构的安装孔时,臂部72由于臂部72的回复力,而对建筑结构的安装孔在x轴正方向侧施加应力。

在从x轴负方向侧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一对板弹簧70的至少一方的板弹簧70的臂部72被配置在区域a1、a2。即,至少一方的板弹簧70的臂部72被配置成支承上述的偏离的重心h。因此,至少一方的板弹簧70支承因器具主体3产生的偏心负载。

并且,在从x轴负方向侧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一方的板弹簧70的臂部72从外罩40的外周面延伸的方向、与另一方的板弹簧70的臂部72从外罩40延伸的方向处于同一直线v1上。

<安装基板61>

如图2以及图3所示,安装基板61是安装构成发光模块62以及电源部63等电源电路的电子部件的基板。在进行平面视时,安装基板61是在y轴方向上细长且具有矩形形状的平面的板材。安装基板61例如是陶瓷基板、树脂基板或被绝缘的金属为底的基板等。在安装基板61形成有一对电极端子(正电极端子以及负电极端子),用于从电源部63接受用于使发光模块62发光的直流电力(未图示)。电极端子经由基板的图案而与电源部63电连接。

安装基板61通过螺钉等固定部件而被固定在第2框体32的台面32a。具体而言,在从x轴负方向侧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安装基板61被固定在第2框体32的台面32a与外罩40重叠的安装面部32a1。由于安装面部32a1与y-z轴方向大致平行,因此,安装基板61也被保持为与y-z轴方向大致平行。这样,安装基板61以从安装面部32a1向y轴正方向延伸的方式,而被配置在由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形成的容纳空间。

<发光模块62>

发光模块62是将规定的光以放射状射出的led(lightemittingdiode)模块。在本实施方式中,发光模块62被构成为大致射出白光。例如,发光模块62由cob(chiponboard:板上芯片)型led构成,包括被安装在安装基板61上的裸芯片(led芯片)即多个蓝色led、以及对这些蓝色led进行密封并含有黄色荧光体的密封部件。

发光模块62被安装在安装基板61的y轴负方向侧、且x轴正方向侧的面上。因此,发光模块62向x轴正方向射出光。发光模块62向x轴正方向射出的方向则称为光轴方向。发光模块62发出的光穿过后述的保持器51的开口部52、伞部54、透光罩55、外罩40的筒部41。

<电源部63>

电源部63是内置有点灯电路63a的电源模块,点灯电路63a提供用于使发光模块62点灯的电力。点灯电路63a将经由与电源部63连接的布线供给的交流电流转换为直流电流,将转换的直流电流经由基板的图案供给到发光模块62。

点灯电路63a在由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构成的容纳空间中,被安装在安装基板61的与安装了发光模块62相反一侧的面上。即,点灯电路63a被安装在安装基板61的y轴正方向侧、且x轴正方向侧的面上。

<保持器51>

保持器51由螺钉等固定部件被固定在安装基板61,是对安装基板61的位置进行限制的环状的保持部件。

在保持器51形成有开口部52、以及多个螺钉孔。

开口部52是使发光模块62露出的开口的部分。开口部52的开口面以与第1框体31的底板部31a的开口31a1的开口面重合的方式而相对配置。

多个螺钉孔是用于以螺钉等固定部件将保持器51固定到安装基板61的孔。具体而言,保持器51与第2框体32的安装面部32a1夹着安装基板61,即以将安装基板61按压在安装面部32a1的方式,由固定部件固定到安装面部32a1。这样,安装基板61以与安装面部32a1紧密相贴的状态而被固定。据此,在发光模块62产生的热能够高效地传导到第2框体32。保持器51例如是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t)、聚碳酸脂等树脂材料。

<伞部54>

伞部54具有对配光进行控制的镜面,使从发光模块62出射的光向透光罩55反射。伞部54虽然是内表面由铝等金属构成的镜面,不过也可以例如采用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等硬质的白色树脂材料形成。

伞部54是在x轴方向上开口的无底的筒状。伞部54的形状为圆锥台状,是从来自发光模块62的光入射一侧(x轴负方向侧)的端部,向该光出射一侧(x轴正方向侧)的端部,其内径逐渐增大的构成。

伞部54由螺钉等固定部件被固定在第1框体31的底板部31a。伞部54的x轴负方向侧的端部被插入到第1框体31的底板部31a的开口31a1以及保持器51的开口部52,以围在发光模块62的周围的方式而被配置。并且,伞部54的中心线与中心线o大致一致。

<透光罩55>

透光罩55是具有透光性的呈圆顶状的光学罩,在伞部54反射的光、以及来自发光模块62的光入射到透光罩55。透光罩55被容纳在外罩40中。在从x轴正方向来看照明装置1时,透光罩55以覆盖伞部54以及发光模块62的状态被固定在外罩40。并且,外罩40的中心线与中心线o大致一致。

另外,透光罩55也可以具有对伞部54反射的光的配光进行控制并使其射出的功能。例如,透光罩55可以是菲涅耳透镜等。透光罩55利用透光性材料形成,例如采用丙烯酸、聚碳酸脂(pc)等透明树脂材料、或采用玻璃材料等透明材料来形成。

在这种照明装置1中,虽然照明装置1的重心h从中心线o向y轴正方向偏离,一对板弹簧70之中的至少一方的板弹簧70也能够支承因照明装置1产生的偏心负载。据此,照明装置1被稳定地保持在建筑结构的安装孔。

[作用效果]

接着,对本实施方式中的照明装置1的作用效果进行说明。

如以上所述,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具备:发光模块62、容纳发光模块62的器具主体3、被配置在器具主体3的外周侧且用于将器具主体3固定在天花板的一对板弹簧70。并且,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向与发光模块62射出的光的光轴交叉的方向突出。因此,一对板弹簧70之中的至少一个(至少一方的)板弹簧70的配置位置为,与包括光轴(中心线o)在内且与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突出的方向正交的平面相比,位于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突出的一侧。

例如,在以往的照明装置中,重心从照明装置的中心线向器具主体的一部分延伸的方向偏离。因此,如图4的双点划线所示,虽然将一对板弹簧70a的排列方向(z轴方向)配置成与器具主体的一部分延伸的方向(y轴正方向)正交,就能够简单地将照明装置安装到建筑结构的安装孔,但是,很难稳定地将照明装置安装到建筑结构的安装孔。

然而,在该照明装置1,由于一对板弹簧70之中的至少一个板弹簧70被配置在与图4的双点划线所示的直线v2相比,位于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突出的一侧,因此能够支承因照明装置1造成的偏心负载。因此,能够将照明装置1稳定地安装到建筑结构的安装孔,从而不需要在照明装置1设置新的板弹簧。

因此,在该照明装置1中,可以不必增加部件数量,就能够提高板弹簧70对器具主体3的保持力。这样,由于无需增加板弹簧70这种部件数量,因此能够抑制照明装置1的制造成本的增高。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中,在沿着光轴方向对该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一对板弹簧70相对于光轴方向以点对称的方式而被配置。

例如,若一方的板弹簧与另一方的板弹簧不是以相对于器具主体的中心线为点对称的方式来配置,则在将一方的板弹簧与另一方的板弹簧竖立折叠时,一方的板弹簧与另一方的板弹簧则难于同时从器具主体的两侧折叠相夹。

然而,通过本实施方式,一方的板弹簧70与另一方的板弹簧70相对于器具主体3的中心为点对称。因此,在将一对板弹簧70竖立折叠时,以从器具主体3的两侧来相夹的方式,一方的板弹簧70与另一方的板弹簧70能够同时折叠。即能够容易地将一对板弹簧70折叠。因此,例如在对照明装置1进行捆包时,或者安装到建筑结构的安装孔时等比较方便。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一对弹簧之中的一方的弹簧与另一方的弹簧分别是板弹簧70。因此,一方的板弹簧70的臂部72从器具主体3延伸的方向、与另一方的板弹簧70的臂部72从器具主体3延伸的方向在同一直线上。

据此,能够以夹着器具主体3的方式,对一方的板弹簧70的臂部72与另一方的臂部72进行折叠。因此,能够容易地将一对板弹簧70折叠起来。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器具主体3具备:由发光模块62发出的光穿过的外罩40;以及对外罩40进行固定、且容纳发光模块62的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并且,在沿着光轴方向对该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的一部分从外罩40的外周面向外径方向突出。

在沿着x轴负方向对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只要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的一部分从外罩40的外周面伸出,重心h就会从示出中心线o的点向y轴正方向偏离。然而如以上所述,即使在重心h从中心线o向y轴正方向偏离的照明装置,至少一个板弹簧70也能够对照明装置1所产生的偏心负载进行支承。因此,能够将照明装置1稳定地安装到建筑结构的安装孔。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具有以一一对应的方式来安装一对板弹簧70的一对第1安装部31b。于是,一对第1安装部31b之中的、安装了板弹簧70一侧的至少一个第1安装部31b的表面31b2,在沿着x轴负方向对该照明装置1进行平面视的情况下,相对于器具主体3的一部分突出的方向倾斜。

据此,能够将至少一个板弹簧70确实地配置成与图4所示的线v2相比位于y轴正方向一侧。

并且,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进一步具备:点灯电路63a,供给用于使发光模块62点灯的电力;以及安装基板61,安装点灯电路63a和发光模块62。并且,点灯电路63a以及安装基板61被容纳在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

据此,能够使安装发光模块62的安装基板61与安装点灯电路63a的安装基板61成为同一个安装基板。因此,与将发光模块62和点灯电路63a分别设置到安装基板61的情况相比,能够减少部件数量。这样,在该照明装置1能够抑制制造成本的增高。

并且,由于在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容纳点灯电路63a以及安装基板61等,因此照明装置1的重心从中心线o向y轴正方向的偏离变得显著。然而通过本实施方式,至少一个板弹簧70就能够支承因照明装置1产生的偏心负载。

(实施方式2)

对本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的构成进行说明。

图5是对图2的v-v线处的照明装置1的第1框体31以及板弹簧70进行了放大的部分放大图。

本实施方式中的其他的构成没有明确记载的情况下,与实施方式1相同,对于相同的构成赋予相同的符号,并省略详细的说明。

<板弹簧70>

板弹簧70的第1安装部31b具备:一对导向部131、槽部133、卡止部132、以及限制部134。

导向部131能够引导第2安装部71,以使第2安装部71沿着与第2安装部71相对的第1安装部31b的表面31b2滑动。具体而言,一对导向部131是从第1安装部31b的表面31b2突出的爪状,在x轴方向上呈细长状。并且,一对导向部131以夹着大致矩形的板状的第2安装部71的两端缘的方式,与第2安装部71卡合。一对导向部131对第2安装部71向与后述的板弹簧70的爪部73突出的方向相反的方向的移动、且向与爪部73突出的方向正交的水平方向的移动进行限制。即一对导向部131允许第2安装部71在滑动方向上的移动。在本实施方式中,一对导向部131允许在x轴方向上的移动。图5的安装方向为滑动方向的一个例子。

另外,导向部131也可以不必是一对。导向部131只要能够允许第2安装部71在与爪部73突出的方向交叉的方向上滑动,引导第2安装部71即可。因此,导向部131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三个以上,形状也并非受本实施方式所限。

槽部133被形成在第1安装部31b,是爪部73穿过的槽。在该照明装置1被安装到天花板的状态下,槽部133从第1安装部31b的下端缘(x轴正方向的端缘)向上方向(x轴负方向)延伸。即,槽部133的长度方向(x轴方向)与滑动方向大致为同一方向。

在本实施方式中,虽然在槽部133形成了底部133a,不过也可以不形成底部133a。即槽部133可以是缺口。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后述的卡止部132可以形成在槽部133的侧面。

并且,槽部133的深度比后述的爪部73的高度大。并且,槽部133的宽度比爪部73的宽度大。因此,槽部133能够使爪部73穿过。在此,爪部73的高度是从第2安装部71背面侧向第1安装部31b突出的长度。

卡止部132是被形成在槽部133的底部133a的凸部,用于第2安装部71向第1安装部31b的安装。卡止部132的形状是半球状。另外,卡止部132的形状并非受限于半球状,也可以是拱形等,没有特殊的限定。

并且,卡止部132的高度比从槽部133的深度,减去向第1安装部31b突出的爪部73的高度后的值大,且比槽部133的深度小。因此,在将第2安装部71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时,爪部73与卡止部132接触,从卡止部132的表面滑过,从而爪部73通过槽部133。

在第2安装部71被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的状态下,卡止部132被设置在滑动方向(x轴负方向)的末端侧。即,卡止部132被形成在槽部133的上侧(x轴负方向侧)、且限制部134的下侧(x轴正方向侧)。

在使第2安装部71从第1安装部31b的下端缘滑动的情况下,限制部134挡住滑过卡止部132的爪部73。即限制部134是槽部133的末端部分,相对于槽部133的底部133a为台阶部。

一对板弹簧70的每一个除了具有第2安装部71以及臂部72以外,还具有爪部73。

在第2安装部71,缝隙部74形成在爪部73的周围。缝隙部74是在爪部73的周围形成的缺口,呈u字状。

爪部73是与第2安装部71一体设置的卡止片,被形成在第2安装部71的中央部分。爪部73被卡止在第1安装部31b的卡止部132,且由限制部134挡住。具体而言,爪部73呈舌状,被形成在第2安装部71,且向x轴负方向延伸,在将第2安装部71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的情况下,其前端向第1安装部31b突出。据此,爪部73能够向接近于第1安装部31b的方向以及远离的方向弹性变形。

另外,爪部73的厚度比卡止部132与限制部134的距离小也是不言而喻的。

[板弹簧70向器具主体3的安装]

接着,对将板弹簧70安装到第1框体31的第1安装部31b的顺序进行说明。另外,第1安装部31b以及板弹簧70均存在一对,在此仅对各自之一进行说明。

图6a是对图2的via-via线处的、板弹簧70被安装到第1框体31的第1安装部31b之前的第1框体31以及板弹簧70的截面进行放大后的部分放大截面图。图6b是对板弹簧70被安装到第1框体31的第1安装部31b之后的第1框体31以及板弹簧70的截面进行放大后的部分放大截面图。

如图6a所示,将板弹簧70配置在第1框体31的第1安装部31b的下侧,将板弹簧70的第2安装部71嵌入到第1安装部31b的一对导向部131,以这种方式向安装方向插入。此时,板弹簧70的爪部73进入到槽部133。

在此,在图6b中,卡止部132的高度t1比从槽部133的深度t3减去向第1安装部31b突出的爪部73的高度t2而得到的值大,且比槽部133的深度t3小。据此,在第2安装部71被插入到第1安装部31b时,双点划线所示的板弹簧70的爪部73与槽部133的卡止部132接触。爪部73滑到卡止部132上,爪部73一边向与朝向第1安装部31b突出的方向相反的方向弯曲,一边滑过卡止部132的表面。即,在爪部73滑到卡止部132上时,爪部73向卡止部132的突出的方向弹性变形。于是,爪部73滑过卡止部132,被弹性变形了的爪部73通过回复力而回复原状。

而且,若按入第2安装部71,则爪部73与限制部134抵接。这样,板弹簧70由一对导向部131、卡止部132、以及限制部134,以规定的姿势被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

这样,在将一对板弹簧70固定到第1框体31之后,将外罩40固定到第1框体31。此时,一对板弹簧70也由外罩40的边框部42支承。因此,在该照明装置1,一对板弹簧70向x轴正方向的移动不仅由爪部73和限制部134限制,而且也由外罩40的边框部42限制。

当然,一对板弹簧70向外罩40的筒部的外径方向移动也由一对导向部131限制。因此,一对板弹簧70被牢固地固定在器具主体3。

[作用效果]

接着,对本实施方式中的照明装置1的作用效果进行说明。

如以上所述,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具备:具有第1安装部31b的器具主体3;以及用于将器具主体3固定到天花板的多个板弹簧70。并且,多个板弹簧70的每一个具备:被安装在第1安装部31b的第2安装部71;以及向第1安装部31b突出、且卡止在第1安装部31b的爪部73。并且,第1安装部31b具备:导向部131,引导第2安装部71,以使第2安装部71能够沿着与第2安装部71相对的第1安装部31b的表面滑动;以及由爪部73通过的槽部133。

例如,图7是对比较例中的第1框体230以及板弹簧70进行放大后的部分放大图。如图7所示,在将板弹簧70安装到弹簧支承部231b时,将板弹簧70从弹簧支承部231b的上侧向下侧插入到弹簧支承部231b的导向部231。此时,由于板弹簧70的爪部73与弹簧支承部231b抵接,因此用力将板弹簧70插入到弹簧支承部231b,或者使板弹簧70的爪部73弯曲,以便将板弹簧70插入到弹簧支承部231b。这种插入方法是难于将板弹簧70安装到弹簧支承部231b的。若进行这种安装,则会因用力的分寸,而导致爪部73变形从凹部233浮出,而不能将爪部73卡止在凹部233。这种情况下,板弹簧70容易从弹簧支承部231b脱离。

然而,在本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由于不需要施加很大的力使爪部73弯曲,利用使爪部73通过的槽部133,就能够避免爪部73变形,而使安装变得容易。

因此,在本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中,既能够由第1安装部31b支承板弹簧70,又能够容易地将板弹簧70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中,在该照明装置1被安装到天花板的状态下,槽部133从第1安装部31b的下端缘向上方延伸。

据此,能够将一对板弹簧70从第1安装部31b的下侧插入来安装。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第1安装部31b进一步具备对爪部73进行卡止的卡止部132。并且,第1安装部31b具有限制部134,在将第2安装部71从第1安装部31b的下端缘开始滑动的情况下,挡住滑过卡止部132的爪部73。

据此,通过爪部73被配置在卡止部132与限制部134之间,从而能够以所希望的姿势将第2安装部71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卡止部132是被形成在槽部133的凸部。

据此,通过爪部73与卡止部132卡合,从而卡止部132能够对爪部73进行卡止。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卡止部132被形成在槽部133的底部133a。并且,卡止部132的高度比从槽部133的深度减去向第1安装部31b突出的爪部73的高度后的值大,比槽部133的深度小。

据此,卡止部132能够确实地对爪部73进行卡止。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卡止部132的形状为半球状。

据此,第2安装部71能够容易地在卡止部132的表面滑动,从而能够容易地将板弹簧70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卡止部132被设置在第2安装部71被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时的滑动方向的末端侧。

据此,能够以板弹簧70不会从第1安装部31b向x轴负方向脱离的方式,将板弹簧70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因此,能够将板弹簧70更加牢固地固定在第1安装部31b。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外罩40通过限制部134夹着多个板弹簧70而支承多个板弹簧70。

据此,由于外罩40与板弹簧70抵接,因此能够板弹簧70不会从第1安装部31b向x轴正方向脱离的方式,将板弹簧70安装到第1安装部31b。因此,能够将板弹簧70更加牢固地固定在第1安装部31b。

并且,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装置1,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具有被一体形成的第1安装部31b。

据此,在第1框体31以及第2框体32由于与第1安装部31b被一体化,因此无需装配新的第1安装部。这样,在该照明装置1能够抑制制造成本的增高。

(其他的变形例)

以上虽然基于实施方式1、2对本申请所涉及的照明装置进行了说明,但是本申请并非受上述的各实施方式1、2所限。

例如在上述的各实施方式1、2中,在电源部也可以容纳对发光模块的点灯以及灭灯进行控制的控制器即照明控制部。照明控制部可以对发光模块发出的光的亮度进行控制,也可以对光的调色进行控制。

并且,在上述的各实施方式1、2中,一对板弹簧在区域a1、a2也可以被配置成与z轴方向平行。

并且,在上述的各实施方式1、2,照明控制部虽然被容纳在第1框体以及第2框体,但是并非受此所限。照明控制部也可以容纳在容纳体。

并且,在上述的各实施方式1、2中,在器具主体的构成中也可以包括散热器。在这种情况下,散热器的一部分可以向与光轴交叉的方向突出。因此,框体可以不必向与光轴交叉的方向突出。

另外,针对上述的各实施方式1、2执行本领域技术人员所能够想到的各种变形而得到的形态、以及在不脱离本申请的主旨范围内对各实施方式1、2中的构成要素以及功能进行任意地组合而实现的形态均包括在本申请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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