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550648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包括:中空基板、若干第一隔离条和若干第二隔离条,所述中空基板包括上表面和下表面,若干第一隔离条垂直于所述上表面设置在所述中空基板的内部,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垂直于所述下表面设置在所述中空基板的内部,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与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互相交替设置。通过上述方式,本发明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具有结构新颖、防水防潮、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方便实用等优点,在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的普及上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
【专利说明】
一种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灯制品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灯制品作为照明工具已经逐渐走入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中。
[0003]现有的灯具大多为独立的灯泡,在潮湿环境下容易附着水雾、甚至会渗入水雾,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通过采用若干第一隔离条和若干第二隔离条交替设置在中空基板内部,在中空基板内部形成弯曲的空间,可有效防止水雾的附着和渗入,结构新颖、防水防潮、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方便实用,在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的普及上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包括:中空基板、若干第一隔离条和若干第二隔离条,所述中空基板包括上表面和下表面,若干第一隔离条垂直于所述上表面设置在所述中空基板的内部,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垂直于所述下表面设置在所述中空基板的内部,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与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互相交替设置。
[0006]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上表面与所述下表面平行设置。
[0007]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的长度大于所述上表面与所述下表面之间距离的一半。
[0008]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与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的长度相同。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具有结构新颖、防水防潮、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方便实用等优点,在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的普及上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001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发明的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2]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包括:
一种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包括:中空基板1、若干第一隔离条2和若干第二隔离条3。
[0013]所述中空基板I包括上表面101和下表面102,若干第一隔离条2垂直于所述上表面101设置在所述中空基板I的内部,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3垂直于所述下表面102设置在所述中空基板I的内部,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2与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3互相交替设置。
[0014]优选地,所述上表面101与所述下表面102平行设置。
[0015]优选地,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2的长度大于所述上表面101与所述下表面102之间距离的一半。
[0016]优选地,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3与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2的长度相同。
[0017]本发明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采用若干第一隔离条和若干第二隔离条交替设置在中空基板内部,在中空基板内部形成弯曲的空间,可有效防止水雾的附着和渗入,结构新颖、防水防潮、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方便实用。
[0018]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中空基板、若干第一隔离条和若干第二隔离条,所述中空基板包括上表面和下表面,若干第一隔离条垂直于所述上表面设置在所述中空基板的内部,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垂直于所述下表面设置在所述中空基板的内部,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与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互相交替设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表面与所述下表面平行设置。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的长度大于所述上表面与所述下表面之间距离的一半。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灯具的防水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第二隔离条与所述若干第一隔离条的长度相同。
【文档编号】F21V31/00GK105910077SQ201610332051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5月19日
【发明人】张伟
【申请人】苏州昆仑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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