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焦距的射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263243阅读:50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焦距的射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调焦距的射灯。
【背景技术】
[0002]射灯是典型的无主灯、无定规模的现代流派照明,能营造室内照明气氛,若将一排小射灯组合起来,光线能变幻奇妙的图案。由于小射灯可自由变换角度,组合照明的效果也千变万化。射灯光线柔和,雍容华贵,其也可局部采光,烘托气氛。射灯可安置在吊顶四周或家具上部、墙内、墙裙或踢脚线里。光线直接照射在需要强调的家什器物上,以突出主观审美作用,达到重点突出、环境独特、层次丰富、气氛浓郁、缤纷多彩的艺术效果。目前市面上的射灯多种多样,但是基本上都没有调节焦距的功能。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调焦距的射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调焦距的射灯,包括面环、透镜、散热体、调焦环、LED灯珠、硅胶圈和后盖,所述透镜安装在面环的中部,所述散热体的上端安装有硅胶圈,所述LED灯珠安装在散热体上,所述调焦环通过硅胶圈与散热体卡紧,所述面环通过螺牙与调焦环连接,所述后盖与散热体的下端通过螺牙连接,所述散热体的环面上设有调焦档。
[0005]优选的,所述后盖的底部设有6个呈环形设计的散热孔。
[0006]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可调焦距的射灯可以通过推动调焦环来调节照射焦距,调焦环是通过硅胶圈来卡紧的,通过硅胶软性的特点,可以卡紧调焦环,也可以方便推动调焦环来进行调节焦距。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不意图。
[0008]图中:I面环、2透镜、3LED灯珠、4硅胶圈、5调焦档、6调焦环、7散热体、8后盖、9散热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0]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可调焦距的射灯,包括面环1、透镜2、散热体
7、调焦环6、LED灯珠3、硅胶圈4和后盖8,所述透镜2安装在面环I的中部,所述散热体7的上端安装有硅胶圈4,所述LED灯珠3安装在散热体7上,所述调焦环6通过硅胶圈4与散热体7卡紧,所述面环I通过螺牙与调焦环6连接,所述后盖8与散热体7的下端通过螺牙连接,所述后盖8的底部设有6个呈环形设计的散热孔9,所述散热体7的环面上设有调焦档5,可以通过推动调焦环6来调节照射焦距,调焦环6是通过硅胶圈4来卡紧的,通过硅胶软性的特点,可以卡紧调焦环6,也可以方便推动调焦环6来进行调节焦距。
[0011]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可调焦距的射灯,包括面环(I)、透镜(2)、硅胶圈(4)、LED灯珠(3)、散热体(7)、调焦环(6)和后盖(8),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2)安装在面环(I)的中部,所述散热体(7)的上端安装有硅胶圈(4),所述散热体(7)上安装有LED灯珠(3),所述调焦环(6)通过硅胶圈(4)与散热体(7)卡紧,所述面环(I)通过螺牙与调焦环(6)连接,所述后盖(8)与散热体(7)的下端通过螺牙连接,所述散热体(7)的环面上设有调焦档(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焦距的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盖(8)的底部设有6个呈环形设计的散热孔(9)。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调焦距的射灯,包括面环、透镜、散热体、调焦环、LED灯珠、硅胶圈和后盖,所述透镜安装在面环的中部,所述散热体的上端安装有硅胶圈,所述LED灯珠安装在散热体上,所述调焦环通过硅胶圈与散热体卡紧,所述面环通过螺牙与调焦环连接,所述后盖与散热体的下端通过螺牙连接,所述散热体的环面上设有调焦档。该可调焦距的射灯可以通过推动调焦环来调节照射焦距,调焦环是通过硅胶圈来卡紧的,通过硅胶软性的特点,可以卡紧调焦环,也可以方便推动调焦环来进行调节焦距。
【IPC分类】F21V14/00, F21V29/83, F21V5/04, F21V29/503, F21S8/00, F21Y115/10
【公开号】CN205174124
【申请号】CN201520908986
【发明人】郑淑丽
【申请人】郑淑丽
【公开日】2016年4月20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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