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转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80562阅读:35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翻转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翻转锯,该翻转锯可以分别作为斜切锯和台锯使用,具体而 言,该翻转锯的锯本体具有被旋转驱动的锯片,该锯本体以可上下动的方式支承在工作台 上,该工作台以可180°翻转的方式支承在机架上,将其翻转使锯本体位于上方的工作台位 置时,该翻转锯可作为斜切锯使用,使锯本体位于下方并使锯片从工作台上突出的工作台 位置时,该翻转锯则可作为台锯使用。
背景技术
关于翻转锯,如专利文献1所述,工作台水平地支承在方形台架状的机架上,工作 台以其中间部位为支点可进行180°翻转,无论将工作台的两个表面中的哪一个面朝向上 方都可以将工作台固定,此外,将具有由电动机旋转驱动的锯片的锯本体以可上下动的方 式枢支在工作台的一个表面侧,在工作台处于锯本体位于上方的第1转动位置时,可使锯 本体下降而对放置在工作台上的被切割材进行切割作业,g卩,可将翻转锯作为斜切锯(台 式圆锯)使用。在锯片贯穿工作台并于下侧突出的下死点状态下将锯本体固定在工作台 上,在此状态下,若使工作台处于锯本体位于下方的第2转动位置,可使被切割材在工作台 上相对于锯片滑动而对被切割材进行切割,即,可将翻转锯作为台锯使用。在这样的翻转锯上,若长时间进行切割作业,在操作者不注意时可能会有电动机 因过载而被烧坏的情况发生。专利文献1日本发明专利公开公报特开2006-44067号
实用新型内容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翻转锯,采用本实用新型,操作者能够 容易地知道电动机发生过载的情况,从而可防止电动机被烧坏。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技术方案1 在翻转锯上设置有对电动机发生过载的情况进行报警的报警机构。技术方案2 在技术方案1的基础上,报警机构为报警灯。技术方案3 在技术方案2的基础上,报警灯设置在所述台架上。若采用技术方案1所述的本实用新型的翻转锯,可通过报警机构使操作者容易地 知道电动机发生过载的情况,从而可防止电动机被烧坏。若采用技术方案2所述的本实用新型的翻转锯,在技术方案1的效果的基础上,即 使在因切割噪音而使作业环境吵闹时,也可不受影响,而通过观看报警灯来知道过载的发生。若采用技术方案3所述的本实用新型的翻转锯,在技术方案2的效果的基础上,翻 转锯处于斜切锯模式或台锯模式中的任一模式,都不会丧失报警灯的可视性。

图1为翻转锯的斜视图(斜切锯模式);[0014]图2为翻转锯的斜视图(台锯模式)。符号说明1翻转锯;2机架;3工作台;4锯片组件;5转动轴;6转向台;8支承臂;9支承轴;10锯本体;13锯片;17固定机构;22开关部;23报警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根据附图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图1与图2所示的翻转锯1由俯视时呈矩形的台架即机架2、设置于机架2的上部 的工作台3、和设置于工作台3上的锯片组件4构成。工作台3的支承形式为能够以左右方 向(以图1、图2中的右侧为前方)上的转动轴5为中心180°翻转,且无论使工作台3的 两个表面中的哪一个表面处于上侧,都可以在水平状态下将其固定。另外,在工作台3上设 有可水平转动的圆形转向台6,并且以横跨该转向台6的形式平行于转动轴5、5设置有导向 横杆(guide fence) 7。锯片组件4具有竖着设置在转向台6后方的支承臂8,以及在该支承臂8的上端由 支承轴9以可上下运动的方式支承的锯本体10。在作为锯本体10的壳体的锯片罩11的左 侧方,设有电动机(图中未示出)和手柄12,在锯片罩11内设有由电动机旋转驱动的圆盘 状的锯片13。另外,锯本体10被设置于支承轴9上的未图示的扭簧向图1的上死点加载, 握持手柄12将其向下方推压,可使锯本体10下降到锯片13穿过设置于转向台6中央的狭 缝14的下死点,从而对转向台6上的被切割材进行切割。即,可作为斜切锯使用。符号15 表示的是安全罩,在锯本体10处于上死点位置时,其处于覆盖锯片13的位置,而随着锯本 体10的下降其发生转动以使锯片13露出。另外,支承臂8可在转向台6上与锯本体10 —起向左方倾斜,在任意倾斜的位置 都可由杆16对其进行固定,从而可使锯片13与铅直方向成一定的角度。通过使该锯本体 10的倾斜,可对转向台6上的被切割材进行斜切。另外,通过握持手柄12进行转动操作可 使转向台6与锯本体10 —同水平转动。通过选择该转向台6的水平转动角度,可以使锯片 13处于与导向横杆7正交的直切位置和从该直切位置沿水平方向倾斜的带角度的斜切位 置。另一方面,锯本体10可由设置于支承臂8和锯本体10之间的固定机构17固定于 下死点位置,在此固定状态下,若使工作台3翻转,那么如图2所示,仅使得锯片13朝工作 台3的上方突出,从而该翻转锯1可作为台锯使用。符号18表示的是安全罩,其设置在工 作台3上并覆盖锯片13的突出部分,随着被切割材在工作台3上滑动,安全罩18向上方避 让。在此,在斜切锯状态下,工作台3的转动轴5、5处于工作台3的上方,通过像这样 来设置转动轴5、5,因此,在图1所示的第1转动位置(斜切锯模式)和图2所示的第2转 动位置(台锯模式),工作台3的高度是不同的(台锯模式下的高度较高)。另外,在用于允 许工作台3转动而沿前后方向形成的机架2上面的开口部19中,在其左右内缘的前方侧, 突出地设有前止动橡胶部件20,其用于在第1转动位置时支承工作台3的下表面;另一方面,在左右内缘的后方侧,且在处于第1转动位置时的工作台3的上方,突出地设有后止动 橡胶部件21,其用于在第2转动位置时支承工作台3的下表面。从而,工作台3在从斜切锯状态切换到台锯状态时,只能沿使其前方侧向上升起 的方向转动,而在从台锯状态切换到斜切锯状态时,只能沿使其后方侧向上升起的方向转 动。另外,由于转动轴5不是配置在工作台3的前后方向的中心,而是配置于在第1转动位 置状态下的稍稍靠后的位置上,因此,在从斜切锯模式向台锯模式切换时,工作台3不会与 前止动橡胶部件20相干涉。在台架2的前面内侧设置有具有操作开关的开关部22,在与开关部22相邻接的 台架2的前表面上设置有作为报警机构的报警灯23。该报警灯23与设置在台架2之内而 图中未示出的控制器相连接,控制器通过热敏电阻等温度检测元件对电动机的温度进行监 测,若检测到的温度达到预先设定的设定温度,则控制器进行控制使报警灯23点亮以对电 动机发生过载的情况进行报警。对于如上所述而构成的翻转锯1,选择图1中的斜切锯模式时,首先将工作台3设 定在第1转动位置,在对操作开关进行按压操作后,若握持手柄12以使锯本体10下降,则 可通过旋转的锯片13对设置在工作台3上的被切割材进行切割。另一方面,在使锯本体10下降到下死点位置并通过固定机构17将其锁定后,若使 工作台3的前方部升起而向第2转动位置进行180°翻转,则如图2所示,变成锯片13的一 部分从工作台3突出的台锯模式。从而,可通过使被切割材在工作台3上朝锯片13做滑动 运动而对被切割材进行切割。在这样地于斜切锯模式及台锯模式下长时间使用时,若电动机过载,检测到的温 度就会上升而达到设定温度,从而,控制器就使报警灯23点亮。因而,操作者可立即意识到 电动机发生了过载,并可采取对操作开关进行关闭操作以中断作业等措施。当检测温度降 低而降到设定温度以下时,控制器则使报警灯23熄灭,从而可再次进行切割作业。如此,若采用上述实施方式的翻转锯1,通过设置对电动机发生过载的情况进行报 警的报警机构,操作者能够容易地知道过载的产生,从而可防止马达被烧坏。特别地,因为在本实施方式中采用报警灯23来作为报警机构,所以,即使因切割 时的噪音等原因而使作业环境非常吵闹,也可不受影响,通过观看报警灯23来知道过载的 产生。而且,因为将报警灯23设置在台架2上,所以在斜切锯模式、台锯模式中的任一模 式下,都不会丧失报警灯23的可视性。然而,报警灯23并不限于设置在台架上,设置在开关部上也可以。即使在这种情 况下,不管工作台的位置如何,也都能看到报警灯。另外,报警灯23也不限于设置在台架或 开关部上,对于上述实施方式的翻转锯1,还可分别设置在安全罩15、18上;或者安装在于 工作台3上设置的平行规尺24的上表面上;或者安装在工作台的前端表面上,由此使报警 灯23的位置接近于操作者眼睛的高度,从而可提高报警灯的可视性。但是,若设定在这样 的活动部件或分体构件上,需要通过无线通信来使控制器对报警灯进行控制。在相同的原则下,还可以考虑通过挠性撑条将报警灯安装在台架上,从而可调整 报警灯使其处于易于操作者看到的任意高度与朝向。另外,作为报警机构,还可采用蜂鸣器、铃儿、人工声音等来代替报警灯。但是,考虑到因噪音而导致难以听到的原因,最好是与报警灯并用。 此外,关于电动机过载的监测,可以替换在达到设定温度进行报警的方式,而是通 过电流检测元件来监测电动机的电流,在电流值达到规定的值时报警,或者对温度与电流 二者同时监测,在二者达到规定值时报警。另外,也可在从达到设定温度或规定电流值开始 持续了规定时间后再启动报警机构。还可以在报警机构启动的同时将电动机的运转强制性 地停止,而只有在停止后经过了规定的时间时才可再次使用。
权利要求一种翻转锯,包括台架;支承在该台架的水平工作台,工作台可在台架上进行180°的翻转;锯本体,其以可上下动的方式支承在设置于所述工作台一个表面侧的支承臂上,且可安装由电动机旋转驱动的锯片;固定机构,其设置在所述锯本体与所述支承臂之间,能够在所述锯本体处于所述锯片穿过所述工作台后的下死点位置时将所述锯本体固定,当所述工作台处于所述锯本体位于上侧的第1转动位置时,该翻转锯可作为斜切锯使用,即,可通过所述锯本体的下降操作而用所述锯片对所述工作台上的被切割材进行切割,当所述工作台处于所述锯本体被所述固定机构固定在下死点位置而所述锯本体位于下侧的第2转动位置时,翻转锯可作为台锯使用,即,可使被切割材相对于穿过所述工作台而向上方突出的所述锯片滑动而进行切割,其特征在于,还设置有对所述电动机发生过载的情况进行报警的报警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翻转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机构为报警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翻转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灯设置在所述台架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翻转锯,以实现操作者可容易地知道电动机发生过载的情况。翻转锯(1)具有在台架(2)上以可进行180°翻转的方式支承的水平工作台(3),以及设置在工作台(3)上的具有由电动机旋转驱动的锯片的锯本体(10)。当工作台(3)处于锯本体(10)位于上侧的第1转动位置时,该翻转锯可作为斜切锯使用,当工作台(3)处于锯本体(10)被固定机构固定在下死点状态下而锯本体(10)位于下侧的第2转动位置时,翻转锯可作为锯片穿过工作台而向上方突出的台锯使用。在台架(2)的前表面上设置有对电动机发生过载的情况进行报警的报警灯(23)。
文档编号B23D47/12GK201632710SQ20102016507
公开日2010年11月17日 申请日期2010年4月19日 优先权日2009年6月2日
发明者田中孝治, 稻井昌彦 申请人:株式会社牧田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