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59600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切割装置领域,具体地说,特别涉及到一种切割机。



背景技术:

在机械加工过程中,板材切割常用方式有手工切割、半自动切割机切割及数控切割机切割。手工切割灵活方便,但手工切割质量差、尺寸误差大、材料浪费大、后续加工工作量大,同时劳动条件恶劣,生产效率低。半自动切割机中仿形切割机,切割工件的质量较好,由于其使用切割模具,不适合于单件、小批量和大工件切割。其它类型半自动切割机虽然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但其功能简单,只适合一些较规则形状的零件切割。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切割机,以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切割机,包括底座、设置于所述底座上的安装支架、固定于所述安装支架上的驱动装置、以及与所述驱动装置连接的切割组件;

所述底座包括基板和安装台,所述基板位于安装台的底部,在所述基板的中间位置开设有轴孔,在所述轴孔内安装有螺纹轴,所述螺纹轴的底端固定安 装于基板的轴孔内,螺纹轴的顶端与安装台活动连接,所述安装台开设有螺纹孔,所述安装台通过螺纹孔与螺纹轴连接,且可沿所述螺纹轴上下移动;

所述安装支架包括底部支架和顶部支架,所述底部支架包括下连接板,在所述下连接板上开设有若干弧形的连接孔,若干所述弧形的连接孔首尾相近构成圆形结构,在下连接板的前、后面均设有下侧板,所述下侧板的底端与下连接板一体连接,在所述下侧板上开设有用于与顶部支架连接的固定孔,所述顶部支架包括上安装板,在所述上安装板的前、后面设有与所述下侧板对称的上侧板,所述上侧板通过螺栓与下侧板的固定孔连接;

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驱动电机、以及与安装支架固定连接的电机安装板,所述电机安装板位于驱动电机的底部,在电机安装板内设有缓冲结构,所述缓冲结构设置于基板内,缓冲结构包括上缓冲板、下缓冲板和吸收柱,在所述上缓冲板和下缓冲板内开设有缓冲腔,在所述缓冲腔内填充有聚苯乙烯泡沫,在缓冲腔的内壁上设有若干齿形带,所述吸收柱安装于上缓冲板和下缓冲板之间,在吸收柱的内部灌充有液体硅凝胶;

所述切割组件包括轴套、联轴器和切割刀片,所述联轴器的一端与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连接,在所述联轴器的另一端开设有轴套孔,所述轴套固定安装于轴套孔内,所述切割刀片的中间位置设有同步轴,且通过同步轴与轴套联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结构简单,设计巧妙,通过采用全新的结构设计,提升了切割机的使用寿命,降低了其成本、运行和维护费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切割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说明:底座1、安装支架2、驱动装置3、切割组件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切割机,包括底座、设置于所述底座上的安装支架、固定于所述安装支架上的驱动装置、以及与所述驱动装置连接的切割组件;

所述底座包括基板和安装台,所述基板位于安装台的底部,在所述基板的中间位置开设有轴孔,在所述轴孔内安装有螺纹轴,所述螺纹轴的底端固定安装于基板的轴孔内,螺纹轴的顶端与安装台活动连接,所述安装台开设有螺纹孔,所述安装台通过螺纹孔与螺纹轴连接,且可沿所述螺纹轴上下移动;

所述安装支架包括底部支架和顶部支架,所述底部支架包括下连接板,在所述下连接板上开设有若干弧形的连接孔,若干所述弧形的连接孔首尾相近构成圆形结构,在下连接板的前、后面均设有下侧板,所述下侧板的底端与下连接板一体连接,在所述下侧板上开设有用于与顶部支架连接的固定孔,所述顶部支架包括上安装板,在所述上安装板的前、后面设有与所述下侧板对称的上侧板,所述上侧板通过螺栓与下侧板的固定孔连接;

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驱动电机、以及与安装支架固定连接的电机安装板,所述电机安装板位于驱动电机的底部,在电机安装板内设有缓冲结构,所述缓冲结构设置于基板内,缓冲结构包括上缓冲板、下缓冲板和吸收柱,在所述上缓 冲板和下缓冲板内开设有缓冲腔,在所述缓冲腔内填充有聚苯乙烯泡沫,在缓冲腔的内壁上设有若干齿形带,所述吸收柱安装于上缓冲板和下缓冲板之间,在吸收柱的内部灌充有液体硅凝胶;

所述切割组件包括轴套、联轴器和切割刀片,所述联轴器的一端与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连接,在所述联轴器的另一端开设有轴套孔,所述轴套固定安装于轴套孔内,所述切割刀片的中间位置设有同步轴,且通过同步轴与轴套联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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