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5034阅读:442来源:国知局
一种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装潢设备制造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



背景技术:

脚手架丝杠顶托、各种钢支撑都是建筑装潢的常用设备器材,使用中其丝杠内通常都设置有内筒,以便于调整高度,而为了调整高度,内筒上都制有许多高度调节孔。在利用冲孔机冲制加工高度调节孔时,丝杠内筒不可避免会出现弯曲变形,必须进行矫直后,才能进行刮毛刺等工序,生产出合格的丝杠内筒。现有的矫直机,大都结构复杂,制作难度大,价格昂贵,设计制造一种结构简单、制作容易、制作成本较低、操作简便的丝杠矫直机成为脚手架、钢支撑生产企业的愿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作容易,制作成本较低、操作简便的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其特征在于:由机架、气缸支架、气缸、矫直上压板、矫直下托板、托梁、端部托板组成,气缸支架、托梁均固装于机架顶面,气缸倒置固装于气缸支架上,矫直上压板固装于气缸顶端,矫直下托板与矫直上压板相对固装于托梁上,端部托板对称设置于托梁两端部。

而且,所述矫直上压板、矫直下托板、端部托板,其上均制有V型槽。

而且,所述端部托板,其V型槽水平轴线高于矫直下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

而且,所述V型槽,其开口角度为七十至八十度。

而且,所述端部托板、矫直下托板,其上均设置有调整螺杆。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结构简单,制作容易,制作成本较低,操作简便。

2.本实用新型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的矫直上压板、矫直下托板、端部托板上均制有V型槽,V型槽开口角度为七十至八十度,对丝杠内筒控制力强,动作可靠,矫直效果好。

3.本实用新型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端部托板、矫直下托板上均设置有调整螺杆,可调整端部托板、矫直下托板的高度,可适用于不同应力的丝杠内筒矫直。

4.本实用新型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结构设计科学合理,具有结构简单、制作容易、制作成本较低、操作简便、对丝杠内筒控制力强、动作可靠、矫直效果好、可适用于不同应力的丝杠内筒矫直等优点,是一种具有较高创新性的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

附图说明

图1为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A部右视图。

附图标注说明:

1-端部托板,2-调整螺杆,3-L型托梁,4-气缸支架,5-气缸,6-矫直上压板,7-矫直下托板,8-机架,9-V型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以下实施例只是描述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一种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由机架8、气缸支架4、气缸5、矫直上压板6、矫直下托板7、托梁、端部托板1组成。气缸支架、托梁均固装于机架顶面,气缸倒置固装于气缸支架上,矫直上压板固装于气缸顶端,矫直下托板与矫直上压板相对固装于托梁上,端部托板对称设置于托梁两端部底板上。

托梁为L型托梁3,由底板、侧板组成,底板、侧板呈L型制为一体。

矫直上压板、矫直下托板、端部托板,其上均制有V型槽9,V型槽开口角度为七十至八十度,且端部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高于矫直下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经验证明,V型槽开口角度为七十至八十度对丝杠内筒控制力最强,矫直效果最好。本实施例为八十度。

端部托板、矫直下托板,其上均设置有调整螺杆2,调整螺杆用于调整端部托板、矫直下托板的高度,从而调整端部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与矫直下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的高差,以适用于不同应力的丝杠内筒。丝杠内筒应力大,端部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与矫直下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的高差增大;丝杠内筒应力小,端部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与矫直下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的高差减小。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利用本实用新型简易丝杠内管矫直机进行丝杠内筒矫直时,首先根据丝杠内筒的应力大小,分别通过调整螺杆调整端部托板、矫直下托板的高度,以调整端部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与矫直下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的高差。然后,将有弯曲度的丝杠内筒凸面向上、凹面向下放置到矫直下托板、端部托板上。之后,启动气缸,气缸推动矫直上压板向下运动,直至将有弯曲度的丝杠内筒压制到矫直下托板上,这时,有弯曲度的丝杠内筒即被矫直。由于矫直上压板、矫直下托板、端部托板,其上均制有V型槽,V型槽开口角度为七十至八十度,对丝杠内筒控制力强。还由于端部托板、矫直下托板,其上均设置有调整螺杆,调整螺杆可以调整端部托板、矫直下托板的高度,从而调整端部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与矫直下托板V型槽水平轴线的高差,可适用于不同应力的丝杠内筒。

尽管为说明目的公开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和附图,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及所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围内,各种替换、变化和修改都是可能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不局限于实施例和附图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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