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船舶结构开孔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2077阅读:586来源:国知局
一种船舶结构开孔辅助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船舶结构开孔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在船舶建造施工过程中,涉及数量庞大的人工开孔工作,尤其是垂直舱壁开孔,由于位置以及环境的制约,传统的开孔需要人工手持割炬进行操作,不仅劳动强度大,效率低,不能保证所开孔的精度要求,而且在垂直舱壁上开孔时效果不佳。因此,提出一种开孔辅助装置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开孔精度,显得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以上的不足,提供一种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开孔精度的一种船舶结构开孔辅助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船舶结构开孔辅助装置,包括调节杆、固定装置与旋转装置;

调节杆的一端设有割炬固定帽,该割炬固定帽的中心设有一由上至下设置的内六角通孔,由上至下贯穿内六角通孔设有一割炬,割炬固定帽与割炬的连接处设有轴承a,该轴承a套装在割炬的外圈;

固定装置置于调节杆的下方且远离割炬固定帽的一端设置,固定装置包括永磁铁、置于永磁铁一侧的第一管套、由上至下贯穿第一管套设置的顶针,顶针上方依次设有轴承b与第二管套,该第二管套套装在调节杆的外圈,第一管套与第二管套的外侧均设有调节螺丝,永磁铁上设有永磁铁开关;

旋转装置置于调节杆的下方且靠近割炬固定帽的一端设置,旋转装置包括套装在调节杆外圈的卡箍、置于卡箍下方的支撑架以及轮子,轮子以顶针为圆心,以轮子与顶针之间的距离为半径作圆周运动;

内六角通孔的延伸方向与顶针的延伸方向平行,调节杆的延伸方向分别与顶针、内六角通孔的延伸方向垂直。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调节杆的上表面设有刻度表。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由上至下贯穿内六角通孔设有一割炬,通过永磁铁将开孔辅助装置固定在舱壁上,割炬以顶针为圆形,以割炬与顶针之间的距离为半径在舱壁上作圆周运动,实现开孔的作用,可以在平面舱壁上开孔也可以在垂直舱壁上开孔,应用更加广泛。

2、第一管套外侧的调节螺丝起到调节顶针高度的作用,第二管套外侧的调节螺丝起到调节开孔半径的作用。

3、旋转装置的设置保证了开孔过程中调节杆的稳定性。

4、割炬固定帽与割炬的连接处设有轴承a,可以在调节杆转动过程中保持割炬角度的不变。

5、调节杆的上表面设有刻度表看,开孔的半径更加精确,保证开孔的精度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旋转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调节杆、2-割炬固定帽、3-内六角通孔、4-永磁铁、5-第一管套、6-顶针、7-第二管套、8-卡箍、9-支撑架、10-轮子、11-永磁铁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

如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种船舶结构开孔辅助装置的一种实施方式,包括调节杆1、固定装置与旋转装置;

调节杆1的一端设有割炬固定帽2,该割炬固定帽2的中心设有一由上至下设置的内六角通孔3,由上至下贯穿内六角通孔3设有一割炬,割炬固定帽2与割炬的连接处设有轴承a,该轴承a套装在割炬的外圈a,可以在调节杆1转动过程中保持割炬角度的不变;

如图2所示,固定装置置于调节杆1的下方且远离割炬固定帽2的一端设置,固定装置包括永磁铁4、置于永磁铁4一侧的第一管套5、由上至下贯穿第一管套5设置的顶针6,顶针6上方依次设有轴承b与第二管套7,该第二管套7套装在调节杆1的外圈,第一管套5与第二管套7的外侧均设有调节螺丝,第一管套外侧的调节螺丝起到调节顶针高度的作用,第二管套外侧的调节螺丝起到调节开孔半径的作用,永磁铁4上设有永磁铁开关11;

如图3所示,旋转装置置于调节杆1的下方且靠近割炬固定帽2的一端设置,旋转装置包括套装在调节杆1外圈的卡箍8、置于卡箍8下方的支撑架9以及轮子10,轮子10以顶针6为圆心,以轮子10与顶针6之间的距离为半径作圆周运动,旋转装置的设置保证了开孔过程中调节杆的稳定性;

内六角通孔3的延伸方向与顶针6的延伸方向平行,调节杆1的延伸方向分别与顶针6、内六角通孔3的延伸方向垂直。

调节杆1的上表面设有刻度表,开孔的半径更加精确,保证开孔的精度要求。

使用时,由上至下贯穿内六角通孔设有一割炬,通过永磁铁将开孔辅助装置固定在舱壁上,割炬以顶针为圆形,以割炬与顶针之间的距离为半径在舱壁上作圆周运动,实现开孔的作用,可以在平面舱壁上开孔也可以在垂直舱壁上开孔,应用更加广泛。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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