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架用滴油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76435阅读:58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润滑装置领域。



背景技术:

在机加工行业中,特别是在轴类零件的切削加工中,常常使用到中心架。中心架是在加工中径向支承旋转零件的辅助装置,在加工细长轴类零件的时候,当长径比L/D>15,为了防止零件受径向切削力的作用而产生弯曲变形,常用中心架作为辅助支承,以增加零件刚性。

但是轴类零件在车削加工中通常处于转动状态,被支承的轴类零件与中心架的卡爪之间存在一定的摩擦力,因此为了减小卡爪与被支承零件之间的摩擦力,常用油枪或油壶在卡爪与被支承零件接触之处加注润滑油。若车削的加工时间较长,需要随时不停地加油,容易分散操作工的注意力,影响生产效率;并且由于加油量由操作工手动过添加,加油量不容易控制,容易出现时多时少的情况,加注的润滑油并不恒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意在提供一种中心架用滴油装置,用以自动地向中心架恒定地加注润滑油,并且可控制加注流量,提高生产效率。

本方案中的中心架用滴油装置,包括壶桶,壶桶底部开有出油孔,壶桶顶部可拆卸连接有密封盖,密封盖上开有螺纹孔,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有调节杆,调节杆的底部为锥形,螺纹杆的直径大于所述出油孔,且调节杆的锥形端朝向出油孔,出油孔连通有导管,导管的自由端安装有吸附装置;所述密封盖上开有进油孔。

本方案的技术原理及有益效果为:将滴油壶安装在中心架上,使壶桶出油孔的位置高于中心架上被润滑的位置,并且将吸附装置吸附在中心架上被润滑位置附近,使导管的自由端指向被润滑位置,向壶桶内加入润滑油,润滑油从油桶底部的出油孔流出,经导管流向被润滑处,转动调节杆,调节杆沿其轴线上下移动,调节调节杆底部锥形端与出油孔之间的距离,锥形端与出油孔之间的距离越小,润滑油的流量越小,反之则越大,当调节杆的锥形端与出油孔相抵时,出油孔被调节杆封闭,润滑停止。将调节杆锥形端与出油孔之间的距离调整至合适值后,停止转动调节杆,润滑油的流量即保持恒定。润滑的过程中,润滑油自动地、持续地向中心架上被润滑位置滴油润滑,不需要操作工干预,进而提高了生产效率。

基于上述方案的优化方案一:所述密封盖上开有观察孔,观察孔为通孔,观察孔内滑动连接有标杆,标杆伸入壶桶中,标杆底部固定有浮子。浮子浮于壶桶内润滑油的液面上,使得标杆伸出密封盖上方,浮子随润滑油内液面的涨跌而上下移动,壶桶内的润滑油越多,标杆伸出密封盖的长度越长,反之则越短,便于通过观察标杆伸出密封盖的长度判断壶桶内润滑油的存量,进而判断是否需要向壶桶内添加润滑油。

基于优化方案一的优化方案二:所述标杆上设有标尺。使用标尺量化标杆伸出密封盖的长度,进一步利于判断壶桶内润滑油的存量,进一步利于判断是否需要向壶桶内添加润滑油。

基于优化方案二的优化方案三:所述壶桶底面为凹面,所述出油孔位于凹面最低处。便于润滑油向出油孔汇聚,提高润滑油流出的效率。

基于优化方案三的优化方案四:所述吸附装置为磁石。由于中心架通常为铁合金制造,使用磁石作为吸附装置将导管吸附于中心架上,简单方便,成本低廉。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心架用滴油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壶桶1、出油孔2、密封盖3、调节杆4、导管5、磁石6、进油孔7、标杆8、浮子9、标尺10、润滑油11。

实施例中心架用滴油装置基本如附图1所示:包括壶桶1,壶桶1底部为凹面,凹面的最低处开有出油孔2,壶桶1顶部可拆卸连接有密封盖3,密封盖3上开有螺纹孔,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有调节杆4,调节杆4的底部为锥形,螺纹杆的直径大于所述出油孔2,且调节杆4的锥形端朝向出油孔2,出油孔2连通有导管5,导管5的自由端安装有磁石6;所述密封盖3上开有进油孔7和观察孔,观察孔为通孔,观察孔内滑动连接有标杆8,标杆8上设有标尺10,标杆8伸入壶桶1中,标杆8底部固定有浮子9。

通过磁石6将滴油壶吸附在中心架上,使壶桶1出油孔2的位置高于中心架上被润滑的位置,并且将吸附装置吸附在中心架上被润滑位置附近,使导管5的自由端指向被润滑位置,向壶桶1内加入润滑油11,通过观察标杆8上标尺10的读数判断壶桶1内润滑油11的量,润滑油11从油桶底部的出油孔2流出,经导管5流向被润滑处,转动调节杆4,调节杆4沿其轴线上下移动,调节调节杆4底部锥形端与出油孔2之间的距离,锥形端与出油孔2之间的距离越小,润滑油11的流量越小,反之则越大,当调节杆4的锥形端与出油孔2相抵时,出油孔2被调节杆4封闭,润滑停止。将调节杆4锥形端与出油孔2之间的距离调整至合适值后,停止转动调节杆4,润滑油11的流量即保持恒定。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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