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数控加工中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1529阅读:46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数控加工中心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数控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数控加工中心。



背景技术:

加工中心是从数控铣床发展而来的。与数控铣床的最大区别在于加工中心具有自动交换加工刀具的能力,通过在刀库上安装不同用途的刀具,可在一次装夹中通过自动换刀装置改变主轴上的加工刀具,实现多种加工功能。数控加工中心是由机械设备与数控系统组成的适用于加工复杂零件的高效率自动化机床。数控加工中心是目前世界上产量最高、应用最广泛的数控机床之一。它的综合加工能力较强,工件一次装夹后能完成较多的加工内容,加工精度较高,就中等加工难度的批量工件,其效率是普通设备的5~10倍,特别是它能完成许多普通设备不能完成的加工,对形状较复杂,精度要求高的单件加工或中小批量多品种生产更为适用。它把铣削、镗削、钻削、攻螺纹和切削螺纹等功能集中在一台设备上,使其具有多种工艺手段。加工中心按照主轴加工时的空间位置分类有:卧式和立式加工中心。按工艺用途分类有:镗铣加工中心,复合加工中心。按功能特殊分类有:单工作台、双工作台和多工作台加工中心,单轴、双轴、三轴及可换主轴箱的加工中心等。目前很多的数控加工中心在使用的时候,会产生一些细小的金属碎屑,长时间加工会导致设备内部堆积碎屑,影响正常使用,而且目前很多的加工中心换料不方便,加工一件之后需要进行更换,影响使用效率,因此设计了一种新型数控加工中心。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数控加工中心,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端设置有加工台,所述加工台两端设置有机架,所述机架下端设置有碎屑回收口,所述碎屑回收口通过回收通道连接有风机,所述回收通道下端设置有吸附磁铁,所述机架上端设置有水平支撑架,所述水平支撑架内部设置有丝杠,所述丝杠上装配有移动台,所述移动台上设置有滑动轨道,所述滑动轨道内装配有移动刀头,所述加工台包括旋转轴,所述旋转轴外侧连接有圆形加工台,所述圆形加工台上设置有若干个加工槽,所述加工槽内设置有工件夹具。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风机上设置有金属滤网。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底座下端设置有扩展支撑腿。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丝杠两端设置有限位挡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机架上设置一个缝隙的回收口,使得加工时候产生的碎屑能够很好的通过风机的风力抽入回收通道内,在通道内通过磁铁吸附住,使得金属碎屑能够很好的回收,通过圆形的加工台,能够一次放置多个加工件,减少了更换加工件带来的麻烦,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加工台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加工台,3-机架,4-碎屑回收口,5-回收通道,6-风机,7-吸附磁铁,8-水平支撑架,9-丝杠,10-移动台,11-滑动轨道,12-移动刀头,13-旋转轴,14-圆形加工台,15-加工槽,16-工件夹具,17-金属滤网,18-扩展支撑腿,19-限位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数控加工中心,包括底座1,底座1上端设置有加工台2,加工台2两端设置有机架3,机架3下端设置有碎屑回收口4,碎屑回收口4通过回收通道5连接有风机6,回收通道5下端设置有吸附磁铁7,机架3上端设置有水平支撑架8,水平支撑架8内部设置有丝杠9,丝杠9上装配有移动台10,移动台10上设置有滑动轨道11,滑动轨道11内装配有移动刀头12,加工台2包括旋转轴13,旋转轴13外侧连接有圆形加工台14,圆形加工台14上设置有若干个加工槽15,加工槽15内设置有工件夹具16,风机6上设置有金属滤网17,底座1下端设置有扩展支撑腿18,丝杠9两端设置有限位挡块19。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的时候,通过电机驱动旋转轴转动,使得工件移动,当工件移动到指定的位置的时候,移动台在丝杠上左右移动,通过移动刀头在滑轨内移动实现工件的加工,旋转的时候,碎屑会从两端进入回收通道内,利用风力吸入碎屑,金属碎屑被磁铁吸附便于回收利用,值得推广。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机架上设置一个缝隙的回收口,使得加工时候产生的碎屑能够很好的通过风机的风力抽入回收通道内,在通道内通过磁铁吸附住,使得金属碎屑能够很好的回收,通过圆形的加工台,能够一次放置多个加工件,减少了更换加工件带来的麻烦,值得推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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