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折弯机下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44852发布日期:2018-08-10 20:19阅读:42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多功能折弯机下模。



背景技术:

数控折弯机用于加工成型板料,它主要通过所成型材料物理状态的改变来实现物品外形的加工。主要包括动模和下模,动模固定在刀架上,下模固定在机体上,动模在折弯机压力的作用与下模配合使板料成为有特定形状和尺寸的制件。折弯机的下模整体式安装机体上,如图1所示,下模侧面I1上设有折弯板料所需的成型槽,侧面IV4上设有与下模座导轨配合的滑槽,另外两个相对侧面即侧面II2和侧面III3作为夹紧面。当需要弯折的尺寸不同时,需要更换不同的下模,由于下模长度长、重量重,更换下模难度大,十分不方便;而且如果需要加工弯折的尺寸规格较多时,需要采购/准备不同槽口尺寸规格的下模,同时也需要提供较大的空间储存下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多功能折弯机下模,通过在下模的四个侧面上均设计不同尺寸的成型槽,同时将下模设计为分体式结构,以降低下模更换的难度,同时便于下模存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多功能折弯机下模,包括若干个截面相同的下模单体,下模单体包括四个侧面,每个侧面上均设有至少一种尺寸的成型槽,四个侧面上均设有不同尺寸的成型槽。

优选的,所述的成型槽包括V型槽、圆弧槽或U型槽。

优选的,所述的下模单体的两相对侧面与下模座配合,可同时对多个下模单体定位。

优选的,所述的下模单体的两端面设有螺纹孔。

优选的,所述的下模单体的长度构成优先数系。

优选的,所述的下模座包括基座I和基座II,基座I和基座II上设有与下模单体的两相对侧面配合的定位台阶,两定位台阶的侧定位面的间距可调。

优选的,所述的基座I固定,基座II滑动安装,通过基座II的运动实现下模中的各下模单体的夹紧/松开。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在每个侧面上设置至少一道成型槽,且每道成型槽的尺寸不同,一个下模发挥了传统折弯机的四个下模的作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下模的数量,便于使用者对下模的管理和存储;同时将下模设置为分体式,使用者可以根据需折弯的板料的长度选用或组合下模单体,相对于整体式下模,降低了更换难度,更换更方便,分体式的下模也更便于管理和存储。

2)通过在下模的两个端面设置螺纹孔,可以用于安装吊环螺钉或者其他工具以便于下模搬运。

3)基座I固定,通过基座II的滑动来压紧多功能折弯机下模,保证作用在各个下模单体上的夹紧力均匀。

附图说明

图1为传统下模结构及安装示意图;

图2为多功能折弯机下模结构示意图;

图3为多功能折弯机下模与下模座配合示意图;

图中,1-侧面I,2-侧面II,3-侧面III,4-侧面IV,5-下模单体I,5.1-第一侧面,5.2-第二侧面,5.3-第三侧面,5.4-第四侧面,6-下模单体II,7-下模单体III,8-基座I,9-基座II,10-螺纹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如图2所示,多功能折弯机下模,包括若干个截面相同的下模单体(图示中仅画出3个,即下模单体I5,下模单体II6,下模单体III7,但不限于图示中画出的下模单体),下模单体包括四个侧面,分别在每个侧面上这有至少一个尺寸规格的成型槽,进一步的,所述的成型槽可以为V型槽、圆弧槽、U型槽或者其他形状,具体的,在第一侧面5.1上设有一个V型槽,在第二侧面5.2设有两个不同尺寸的V型槽,在第三侧面5.3上设有两个不同尺寸的圆弧槽,在第四侧面5.4上设有一个矩形槽,实际制造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设定每个侧面上的成型槽尺寸、形状和数量。

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所述的下模单体的两相对侧面与下模座配合,可同时对多个下模单体定位,且不用在下模单体上加工定位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的下模的两端面设有螺纹孔10,搬运时,在螺纹孔10上安装吊环螺钉等,方便搬运。

进一步的,所述的下模单体的长度构成优先数系,选用优先数系划分各个下模单体的长度可以避免因划分下模单体的长度不合理导致下模单体的数量过多。

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所述的下模座包括基座I和基座II,基座I和基座II上设有与下模单体的两相对侧面配合的定位台阶,两定位台阶的侧定位面的间距可调,通过调节两侧定位面的间距来夹紧和松开下模单体。

进一步的,所述的基座I8固定,基座II9滑动安装,通过基座II9的运动实现下模中的各下模单体的夹紧/松开。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