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技术类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钩型搅拌器为一种食品加工机械的核心部件,通常需要大批量的生产制作,采用熔模精密铸造成型,铸造成型后需要对钩型搅拌器进行车加工处理,使钩型搅拌器的一端面上加工一个与钩型搅拌器中心轴同心的通孔。
由于该钩型搅拌器呈不规则构造,若无专用的工具进行固定,则无法在数控车床上装夹加工,容易导致钩型搅拌器无法通过检具的检测,从而造成产品的质量波动大及生产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的钩型搅拌器不便于装夹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可以便于装夹钩型搅拌器的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用以对钩型搅拌器进行夹持处理,所述钩型搅拌器包括固定部及搅拌部;所述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包括工装主体、与所述工装主体连接的盖板及紧固件;所述工装主体包括基板、与所述基板连接的凸台、及与所述基板连接的安装板,所述安装板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盖板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与第二凹槽形成容纳槽以用于放置所述钩型搅拌器的所述固定部,所述紧固件连接所述盖板及所述安装板。
本实用新型的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包括工装主体、与工装主体连接的盖板、及紧固件;其中,工装主体设有第一凹槽,盖板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与第二凹槽形成的容纳槽用于容纳所述钩型搅拌器的固定部,从而对固定部进行通孔加工处理。本实用新型的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在保证加工的钩型搅拌器具有良好的同轴度的前提下,实现了生产效率高、成产成本低且质量稳定性高等特点。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基板设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三凹槽用于放置所述钩型搅拌器的所述搅拌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凸台及所述安装板分别位于所述基板的相对两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板设有第一螺纹孔,所述第一螺纹孔位于所述第一凹槽的相对两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盖板设有第二螺纹孔,所述第二螺纹孔位于所述第二凹槽的相对两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螺纹孔与所述第一螺纹孔相对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紧固件用以依次穿设所述盖体的所述第二螺纹孔及所述安装板的所述第一螺纹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盖板呈板状设置,所述盖板与所述工装主体的所述安装板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紧固件为螺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方式的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的爆炸示意图;
图3为图1的钩型搅拌器的示意图;
图4为图1的工装主体的示意图;
图5为图1的盖板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100、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
10、钩型搅拌器,11、固定部,11a、连接段,11b、加工段,12、搅拌部,12a、凸片;
50、工装主体,51、基板,511、第三凹槽,52、凸台,53、安装板,531、第一凹槽,532、第一螺纹孔;
60、盖板,61、第二凹槽,62、第二螺纹孔;
70、紧固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方式的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100,用以对钩型搅拌器10进行夹持处理;钩型搅拌器10包括固定部11及搅拌部12。本实用新型的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100包括工装主体50、与工装主体50连接的盖板60、及紧固件70;其中,工装主体50设有第一凹槽531,盖板60设有第二凹槽61,所述第一凹槽531与第二凹槽61形成的容纳槽用于容纳所述钩型搅拌器10的固定部11;紧固件70用于穿设工装主体50及盖板60以固定钩型搅拌器10。当需要对钩型搅拌器10进行车加工处理时,先将工装主体50放置于数控车床上,再把经熔模精铸的钩型搅拌器10放入工装主体50上,然后将盖板60连接于工装主体50,促使钩型搅拌器10的固定部11放置于第一凹槽531与第二凹槽61形成的容纳槽内,最后通过紧固件70依次穿设盖板60及工装主体50,即可对固定部11进行通孔加工处理。
请再次参阅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待夹持的钩型搅拌器10的示意图。钩型搅拌器10为厨师机或搅拌机等加工器件的核心部件,该钩型搅拌器10包括固定部11及与固定部11连接的搅拌部12,固定部11包括连接段11a及与连接段11a连接的加工段11b;其中,连接段11a与搅拌部12连接,加工段11b用以供数控车床进行通孔加工处理;搅拌部12在本实施例中呈钩状设置,且搅拌部12靠近固定部11的一侧延伸设有一凸片12a。钩型搅拌器10采用熔模精密铸造成型,然后通过机加工装配表面及外观表面进行精磨喷砂钝化处理,最后通过车加工对钩型搅拌器10的加工段11b进行通孔加工处理,从而使通孔与钩型搅拌器10处于同一轴线且同心度良好。
请再次参阅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方式的工装主体50的示意图。工装主体50包括基板51、与基板51连接的凸台52、及与基板51连接的安装板53;其中,凸台52和安装板53分别位于基板51的相对两端。所述基板51设有若干凸起,且面向钩型搅拌器10一侧的部分凸起内凹形成凹槽,从而使基板51形成了对应钩型搅拌器10的第三凹槽511;进一步地,第三凹槽511与钩型搅拌器10的搅拌部12相对应,能够供搅拌部12的连接放置。安装板53设有第一凹槽531,该第一凹槽531与钩型搅拌器10的固定部11相对应,能够供固定部11的连接放置;同时,安装板53靠近第一凹槽531的两侧设有第一螺纹孔532,该第一螺纹孔532的大小尺寸与紧固件70相对应,能够供紧固件70的穿设连接;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螺纹孔532的数量为2个,在其它的实施例中,第一螺纹孔532的数量可以根据实际的状况及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应确保紧固件70能够通过穿设盖板60及安装板53以使钩型搅拌器10的固定部11进行固定处理,防止钩型搅拌器10在车加工的过程中出现偏移松动现象。
盖板60与工装主体50连接,进一步地,盖板60与工装主体50的安装板53连接。盖板60设有第二凹槽61,该第二凹槽61与钩型搅拌器10的固定部11相对应,能够供固定部11的连接放置;可以理解为,工装主体50的第一凹槽531与盖板60的第二凹槽61共同形成了一个对应钩型搅拌器10的固定部11的容纳槽,从而能够对钩型搅拌器10的固定部11进行固定处理。同时,盖板60位于所述第二凹槽61的相对两端设有第二螺纹孔62,该第二螺纹孔62与所述安装板53的第一螺纹孔532相对应,能够供紧固件70的穿设连接。第二螺纹孔62与第一螺纹孔532的数量相同,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螺纹孔62的数量为2个,在其它的实施例中,第二螺纹孔62的数量可以根据实际的状况及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应确保紧固件70能够通过穿设盖板60及安装板53以使钩型搅拌器10进行固定处理,防止钩型搅拌器10在车加工的过程中出现偏移现象。
紧固件70用于依次穿设第二螺纹孔62及第一螺纹孔532,能够将盖板60与钩型搅拌器10进行可拆卸的夹紧固定处理,从而确保钩型搅拌器10不易发生松动偏移,方便数控车床的加工处理。当钩型搅拌器10加工完毕后,便可将紧固件70进行拆卸操作,从而快速的对下一钩型搅拌器10进行放置及加工处理,有效的提高了生产效率。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紧固件70采用的是螺栓,在其它的实施例中,紧固件70还可以是螺钉、销钉或者柳钉等。
需要说明的是,工装主体50的第一凹槽531与盖板60的第二凹槽61共同形成了一个对应钩型搅拌器10的固定部11的容纳槽,从而能够对钩型搅拌器10进行固定处理;进一步地,在对钩型搅拌器10进行固定处理时,应使所述固定部11的加工段11b相对于第一凹槽531及第二凹槽61形成的容纳槽凸出,方便数控车床对钩型搅拌器10进行通孔加工处理。
当需要对钩型搅拌器10进行通孔加工处理时,先将工装主体50放置于数控车床上,再把经熔模精铸的钩型搅拌器10放入工装主体50上,然后将盖板60连接于工装主体50,促使钩型搅拌器10的固定部11放置于第一凹槽531与第二凹槽61形成的容纳槽内,且钩型搅拌器10的搅拌部12放置于第三凹槽511内;再通过紧固件70依次穿设盖板60的第二螺纹孔62及工装主体50的第一螺纹孔532,从而将钩型搅拌器10进行固定夹紧;最后即可对钩型搅拌器10的加工段11b进行通孔加工处理,从而保证加工后的钩型搅拌器10具有良好的同心度及同轴度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的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包括工装主体、与工装主体连接的盖板、及紧固件;其中,工装主体设有第一凹槽,盖板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与第二凹槽形成的容纳槽用于容纳所述钩型搅拌器的固定部。当需要对钩型搅拌器进行通孔加工处理时,将钩型搅拌器放置于第一凹槽与第二凹槽形成的容纳槽内且进行固定夹紧,便可进行通孔加工处理。本实用新型的钩型搅拌器夹持装置在保证加工的钩型搅拌器具有良好同轴度的前提下,实现了生产效率高、成产成本低且质量稳定性高等特点。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