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的机床靠栅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21202发布日期:2018-11-20 23:13阅读:547来源:国知局
简易的机床靠栅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夹具加工领域,具体为简易的机床靠栅夹具。



背景技术:

夹具是指机械制造过程中用来固定加工对象,使之占有正确的位置,以接受施工或检测的装置,又称卡具。从广义上说,在工艺过程中的任何工序,用来迅速、方便、安全地安装工件的装置,都可称为夹具。夹具通常由定位元件(确定工件在夹具中的正确位置)、夹紧装置、对刀引导元件(确定刀具与工件的相对位置或导引刀具方向)、分度装置(使工件在一次安装中能完成数个工位的加工,有回转分度装置和直线移动分度装置两类)、连接元件以及夹具体(夹具底座)等组成。机床夹具是机床上用以装夹工件和引导刀具的一种装置。指专为某一工件的某道工序而专门设计的夹具。其特点是结构紧凑,操作迅速、方便、省力,可以保证较高的加工精度和生产效率,但设计制造周期较长、制造费用也较高。它与工件的定位基准相接触,用于确定工件在夹具中的正确位置,从而保证加工时工件相对于刀具和机床加工运动间的相对正确位置。在夹具的生产中,目前还没有一种简易的机床靠栅夹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正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简易的机床靠栅夹具。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简易的机床靠栅夹具,包括底板、三角立板、固定块、立板、定位孔、拉手、滑杆、滑轨、固定螺栓、定位条,其特征在于底板置于整个设备的最底部,底板左端上方设置一个立板,立板右侧下方均匀设置两个三角立板,三角立板外侧设置一个固定块,立板的上端两侧和底板的右侧两端分别设置一个定位孔,底板右部上方中间设置一个拉手,立板背部中间设置一个滑轨,滑轨两端分别有一个固定螺栓,滑轨中部设置两个滑杆,立板背部左右两侧分别设置一个定位条。底板与立板采用固定连接,固定块平行设置于三角立板外侧,定位孔的个数为四个,滑杆通过滑轨达到垂直移动的效果,滑轨和立板通过固定螺栓连接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通过底板来支撑上部结构,起到稳固作用,利用三角立板所具有的稳定性来支撑固定立板和底板,达到一个最稳定的状态,固定块辅以三角立板进行固定,定位孔用于控制定位,便于夹具与产品找到最合适的位置关系,拉手用于工作人员移动,方便快捷,通过固定螺栓将滑轨安装在立板的背部,同时起到连接作用,滑杆利用滑轨进行上下移动,可以针对不同尺寸的产品进行松紧度的调节,灵活性好,两端的滑杆卡住产品,进而对产品进行加工,降低人力消耗,提高工作效率,定位条辅以固定控制产品,避免产品移出设备,本实用新型还具有制造成本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牢固耐用,且各构件连接灵活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结构示意图,其中:

1—底板,2—三角立板,3—固定块,4—立板,5—定位孔,6—拉手,7—滑杆,8—滑轨,9—固定螺栓,10—定位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简易的机床靠栅夹具,包括底板1、三角立板2、固定块3、立板4、定位孔5、拉手6、滑杆7、滑轨8、固定螺栓9、定位条10,其特征在于底板1置于整个设备的最底部,底板1左端上方设置一个立板4,立板4右侧下方均匀设置两个三角立板2,三角立板2外侧设置一个固定块3,立板4的上端两侧和底板1的右侧两端分别设置一个定位孔5,底板1右部上方中间设置一个拉手6,立板4背部中间设置一个滑轨8,滑轨8两端分别有一个固定螺栓9,滑轨8中部设置两个滑杆7,立板4背部左右两侧分别设置一个定位条10。底板1与立板4采用固定连接,固定块3平行设置于三角立板2外侧,定位孔5的个数为四个,滑杆7通过滑轨8达到垂直移动的效果,滑轨8和立板4通过固定螺栓9连接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通过底板1来支撑上部结构,起到稳固作用,利用三角立板2所具有的稳定性来支撑固定立板4和底板1,达到一个最稳定的状态,固定块3辅以三角立板2进行固定,定位孔5用于控制定位,便于夹具与产品找到最合适的位置关系,拉手6用于工作人员移动,方便快捷,通过固定螺栓9将滑轨8安装在立板4的背部,同时起到连接作用,滑杆7利用滑轨8进行上下移动,可以针对不同尺寸的产品进行松紧度的调节,灵活性好,两端的滑杆7卡住产品,进而对产品进行加工,降低人力消耗,提高工作效率,定位条10辅以固定控制产品,避免产品移出设备,本实用新型还具有制造成本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牢固耐用,且各构件连接灵活的特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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