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动型金属波纹管复位校正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8428发布日期:2019-01-18 20:13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气动型金属波纹管复位校正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动型金属波纹管复位校正器。



背景技术:

金属波纹管是一种外型象规则的波浪样的管材,常用的金属波纹管有碳钢的,和不锈钢的,也有钢质衬塑的、铝质的等等。主要用于需要很小的弯曲半径非同心轴向传动,或者不规则转弯、伸缩,或者吸收管道的热变形等,或者不便于用固定弯头安装的场合做管道与管道的连接,或者管道与设备的连接使用。金属波纹管在使用过程中会因为受外力冲击而变形,这样会影响波纹管的力平衡和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气动型金属波纹管复位校正器。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气动型金属波纹管复位校正器,包含一固定底板,所述固定底板上固定连接一左支架,所述左支架上固定连接一左中心轴,所述左中心轴上活动套接一左端板,所述左端板上设有一左磁性片,所述左支架上设有多根左导向杆,所述左端板可在左导向杆上滑动,所述左导向杆上各套接一左弹簧,所述左弹簧的一端与左支架固定连接,所述左弹簧的另一端与左端板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底板的顶面设有一对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上用于放置待校正的金属波纹管,所述固定底板的顶面设有一滑轨,所述滑轨上可平移地设有一右支架,所述右支架上固定连接一右中心轴,所述右中心轴上活动套接一右端板,所述右端板上设有一右磁性片,所述右支架上设有多根右导向杆,所述右端板可在右导向杆上滑动,所述右导向杆上各套接一右弹簧,所述右弹簧的一端与右支架固定连接,所述右弹簧的另一端与右端板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底板的一端固定连接一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连接一气缸,所述气缸上设有一伸缩杆,所述伸缩杆与右支架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固定底板和左支架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左弹簧和右弹簧为冷卷弹簧。

本实用新型的气动型金属波纹管复位校正器在本体上设置了一对用于放置金属波纹管的支撑板,使用时将待校正的波纹管放置在支撑板上,左右两个磁性片吸接在金属波纹管的两端,气缸驱动右支架在滑轨上平移并挤压金属波纹管至最大收缩状态并保持一段时间,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恢复金属波纹管本体的变形。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气动型金属波纹管复位校正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所示,一种气动型金属波纹管复位校正器1,包含一固定底板2,所述固定底板2上固定连接一左支架3,所述左支架3上固定连接一左中心轴4,所述左中心轴4上活动套接一左端板5,所述左端板5上设有一左磁性片6,所述左支架3上设有多根左导向杆7,所述左端板5可在左导向杆7上滑动,所述左导向杆7上各套接一左弹簧8,所述左弹簧8的一端与左支架3固定连接,所述左弹簧8的另一端与左端板5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底板2的顶面设有一对支撑板9,所述支撑板9上用于放置待校正的金属波纹管,所述固定底板2的顶面设有一滑轨10,所述滑轨10上可平移地设有一右支架11,所述右支架11上固定连接一右中心轴15,所述右中心轴15上活动套接一右端板17,所述右端板17上设有一右磁性片16,所述右支架11上设有多根右导向杆18,所述右端板17可在右导向杆18上滑动,所述右导向杆18上各套接一右弹簧19,所述右弹簧19的一端与右支架11固定连接,所述右弹簧19的另一端与右端板17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底板2的一端固定连接一支架12,所述支架12上固定连接一气缸13,所述气缸13上设有一伸缩杆14,所述伸缩杆14与右支架11固定连接。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固定底板2和左支架3一体成型。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左弹簧8和右弹簧19为冷卷弹簧。

该实用新型的气动型金属波纹管复位校正器在本体上设置了一对用于放置金属波纹管的支撑板,使用时将待校正的波纹管放置在支撑板上,左右两个磁性片吸接在金属波纹管的两端,气缸驱动右支架在滑轨上平移并挤压金属波纹管至最大收缩状态并保持一段时间,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恢复金属波纹管本体的变形。

以上仅仅以一个实施方式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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