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管机构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01670阅读:21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弯管机构造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改进型的弯管机构造。
常用的弯管机如图6所示,在机台11上设有机头12,利用底部的传动元件121带动使整个曲手机构13及主模轮122向外动作;靠近机头12与曲手机构13设有固定模座14,油压缸141驱动滑块142的推导模143,并与后导模144相对应;该曲手机构13利用油压缸131带动滑块132的弯模133动作。机台11上设有滑轨15供组设送料机16,该送料机16前的夹头17可夹固工作物前进。
进行弯管作业时,先利用夹头17夹固管材一端,另端则置于主模轮122上,利用弯模133予以稳定夹固,再启动传动元件121,使主模轮122及弯模133随曲手机构13同步向外偏转,且送料机16亦同步前进送料,使管体随主模轮122的曲率半径逐渐弯弧,同时,配合推导模143及后导模144的靠合导引而形成所需的弯管。其主要缺陷在于(一)无论弯管的半径如何,每一种尺寸均必需制作一只主模轮方可,故模具的制作费用相当高;(二)弯管作业时,前端必须留一段尺寸供主模轮及弯模作夹固用,形成一段直管再切除,既麻烦,又增加成本。
(三)推导模及后导模予以靠合夹持该工件受送料机的推动而前进,其行进完全是直接硬摩擦,很容易伤及管材表面或产生严重擦痕。
(四)对于需两个角度的弯管作业,如第一弯弧与第二弯弧呈90°或其他角度时,在弯第二弯弧时必需停机,且重新校正尺寸后才能再进行加工,成品精度不易控制,且成本较高。
(五)弯弧角度过180°以上的工件,由于受限于主模轮卡掣于弯弧处,故不易取下工件,甚至造成工件碰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进型的弯管机构造,藉由机头上活动枢设活动模轮,配合曲手机构上偏心设置的弯模轮的顶抵工件,使工件产生弯弧,克服现有技术的弊端,达到减少模具费用、易改变弯曲范围、工件表面光滑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弯管机构造,机台上设有机头、送料机构、固定模座、曲手机构和传动元件,其特征在于机头的传动轴心上活动组设活动模轮,曲手机构的滑块的凹槽中通过支轴组设有弯模轮,该弯模轮与活动模轮俯视呈具有L间距的偏心设置,该固定模座的滑块凹槽中通过支轴组设至少一个辅推轮。
该辅推轮相对应处设有传动轮组;活动模轮通过中孔直接套置于机头的传动轴心上呈活动驱接状态;该弯模轮的滑块凹槽内包括置设长条状的弯模;该推动轮所设的滑座凹槽内包括置设长条状的推导模;该传动轮组的台座的凹槽内包括置设长条状的后导模。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优点是1、本构造的弯弧的曲率半径是由该活动模轮直径配合弯模轮的偏心量L,包括该弯模轮与活动模轮的靠近程度来决定,即L不变,弯模轮愈靠近活动模轮,其所需弯曲的半径愈小;再者该弯模轮若再随曲手机构向外摆动,并可同时改变曲率半径。因此,其所能弯曲的各种不同曲率半径的范围相当大,且改变时只调整相关位置即可,根本不需要随时制作及更换各种不同直径的活动模轮即可轻易达成,可以有效节省大量的模具制作费用及运转维持成本。
2、由于最前端接受弯曲处,已不需要一段平直段供夹持拉引,免去再切除平直段的麻烦,且降低成本。
3、所有抵靠及弯曲的模具均采用圆盘轮,除具有加工制造容易的优点外,于加工弯曲时无任何强制拉引及直接摩擦之处,故加工后的表面光滑不易受损及变型。
4、弯曲时前端不再强制夹固拉引,且送料机除往前推送的功能外,尚可同时作工件转动所需角度,故任何一支工件均可作两个以上的弯曲位置,且不需中途取下即可达到;甚至两个弯曲处呈不同角度亦同。
5、任何一个弯管处可同时具备不同曲率半径,如半椭圆或抛物线…等,在不更换活动模轮的情况下,只需改变弯模轮的抵靠压力或改变偏心量即可轻易达到所需弯弧,使加工的产品更具变化,为以往弯管机所无法达成的。
6、其弯曲半径不再以机头上的活动模轮作决定,故超过180°以上的弯管成品,于加工后被夹置于活动模轮上不易取下的情形几乎可以完全避免发生,因该活动模轮以最小直径的方式供各种较大直径尺寸加工。
7、所有圆盘状的各模轮均利用常用的滑块及机头上组设,除可达到上述多项功效外,亦可将此等模轮取下更换常用的长条状弯模、推导模、后导模…等恢复传统的作业方式,使该弯管机更具使用弹性以应付不同的需求。
8、各种模轮可直接利用常用的弯管机直接更换组装,整台弯管机的重要结构均无需更动,对于CNC机型只需更换及设定软体程式即可,无论是制造厂或已使用的厂家均可轻易达到更换升级的目的,对于产业的品质有绝对实质的帮助。
下面结合较佳实施例和附图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构造立体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曲手机构剖视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模座示意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弯管动作俯视示意图。
参阅
图1-图4,本实用新型包括在机头21上设有活动模轮3,曲手机构22中设有弯模轮4,固定模座23前设有辅推轮5,与该辅推轮5相对应处设有传动轮组6。
活动模轮3通过中孔31直接套置于机头21的传动轴心上呈活动驱接状态,具有相当厚度且有所需的凹环32供配合工件20的外径置入。
弯模轮4与活动模轮3同厚度,且具有相同的凹环41,利用支轴42直接枢设于滑块43的凹槽44中,由压缸45推动,由俯视观之,与活动模轮3呈一偏心L型状态,且弯模轮4一样可以随曲手机构22向外偏转。
辅推轮5则利用支轴51枢设于滑块52的凹槽53中,且可依需要组设二只以上;并利用油压缸54作前进后退的控制。
传动轮组6由台座61、主动轮62及动力源63组设而成,该台座61活动组设于弯管机2的台面24上,利用凹槽611供主动轮62配合传动轴64组设,且利用传动元件65使动力源63的动力可转为带动主动轮62转动。该传动轮组6可视工作大小及机型是否需要来决定是否装设。
参阅图5,本实用新型的弯管动作为将工件20先插入送料机25的夹头26中,另端则穿过主动轮62及辅推轮5后,置于活动模轮3内,则利用弯模轮4抵靠于最外端。主动轮62及活动模轮3保持固定不动,则辅推轮5受油压缸54顶推与工件20的外径保持一定的抵靠;弯模轮4另受油压缸45推动的弯模轮4因与活动模轮3保持一偏心距L,当弯模轮4开始与工件20接触时,该段的工件20亦开始朝向活动模轮3的方向弯曲,且配合送料机25及传动轮组6的推动,使一边进料一边受力弯曲的工件20形成所需的弯管。
权利要求1.一种弯管机构造,机台上设有机头、送料机构、固定模座、曲手机构和传动元件,其特征在于机头的传动轴心上活动组设活动模轮,曲手机构的滑块的凹槽中通过支轴组设有弯模轮,该弯模轮与活动模轮俯视呈具有L间距的偏心设置,该固定模座的滑块凹槽中通过支轴组设至少一个辅推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弯管机构造,其特征在于该辅推轮相对应处设有传动轮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弯管机构造,其特征在于活动模轮通过中孔直接套置于机头的传动轴心上呈活动驱接状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弯管机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弯模轮的滑块凹槽内包括置设长条状的弯模。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弯管机构造,其特征在于该推动轮所设的滑座凹槽内包括置设长条状的推导模。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弯管机构造,其特征在于该传动轮组的台座的凹槽内包括置设长条状的后导模。
专利摘要一种弯管机构造,机台上设有机头、送料机构、固定模座、曲手机构和传动元件,其特征在于:机头的传动轴心上活动组设活动模轮,曲手机构的滑块的凹槽中通过支轴组设有弯模轮,该弯模轮与活动模轮俯视呈具有L间距的偏心设置,该固定模座的滑块凹槽中通过支轴组设至少一个辅推轮。具有减少模具费用、易改变弯曲范围、工件表面光滑和降低成本的功效。
文档编号B21D9/05GK2372074SQ9921059
公开日2000年4月5日 申请日期1999年5月7日 优先权日1999年5月7日
发明者杨幸珠 申请人:杨幸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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