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83464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检测器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检测钢包水口及透气砖更换试装或安装位置是否到位标准的多功能检测量具。
背景技术
钢包是炼钢生产工艺中重要的盛装高温液态钢水的设备,此设备在盛装高温液态钢水时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控制漏钢事故。长期使用实践证明,漏钢的重点部位是上水口和透气塞,因此如何保证上水口和透气塞的安装符合标准,则是控制漏钢事故的关键。以往在钢包整备过程中,对于上水口和透气塞的安装精度只是采用一块铁板简单的进行测量,且只能在安装之前测量,安装之后由于透气塞管头上的弯头碍事,因此无法检测, 造成安装后的上水口和透气塞误差较大,极易出现漏钢事故。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方便实用,能快速准确检测出上水口和透气塞安装偏差,从而确保安装精度的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为此,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解决方案是一种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所述检测量具为“H”形,由测尺、连接片及卡尺组成;连接片一端为长方形测尺,另一端为“凹”形卡尺。所述长方形测尺宽度为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塞杆端部之间距离的上限值。所述长方形测尺短边到连接片侧边之间的距离为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弯头之间距离的上限值。所述“凹”形卡尺的凹槽深度为上水口子口外沿凸出上滑板基准面的标准高度。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及效果为多功能检测量具的“凹”形卡尺用于检测上水口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由于“凹” 形卡尺的凹槽深度与上水口子口外沿凸出上滑板基准面的标准高度相同,因此上水口安装后,只要将“凹”形卡尺的凹槽卡在上水口外沿上,如果上水口子口正好与卡尺的凹槽完全贴合无缝隙,则说明上水口安装符合标准;反之,则需重新调整。多功能检测量具的长方形测尺宽度部分主要用于检测透气塞试装是否到位。由于长方形测尺宽度即为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塞杆端部之间距离的上限值,因此只需用长方形测尺宽度边测量一下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塞杆端部之间的距离,若所测距离小于等于长方形测尺宽度,说明透气塞试装到位;如果大于长方形测尺宽度,则试装不到位。多功能检测量具的长方形测尺长度部分主要用于检测透气塞安装是否到位。由于短边到连接片侧边之间的距离恰好为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弯头之间距离的上限值,因而用长方形测尺长度部分的内侧测量一下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弯头之间的距离,如果所测距离小于等于短边到连接片侧边之间的距离,则透气塞安装标准;反之则证明安装不到位。本实用新型之多功能检测量具结构简单,容易制作,操作方便,测量快捷准确,可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保证透气塞与上水口的安装精度,避免因安装不到位造成的漏钢事故。

附图为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示意图。图中测尺1、连接片2、卡尺3。
具体实施方式
由附图可见,本实用新型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系由测尺1、连接片2及卡尺3 三部分组成,其整体形状呈“H”形,“H”形的左“腿”为一长方形测尺1,右“腿”为一“凹”形卡尺3,测尺1与卡尺3之间通过一条形连接片2连接在一起。为了减轻重量,在测尺1钻有3个圆孔。测尺1、连接片2及卡尺3均采用3mm加工而成,其主要部分的具体尺寸为根据所测上水口子口外沿凸出上滑板基准面的标准高度,设计“凹”形卡尺3的凹槽深度为2mm。根据所测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塞杆端部之间距离的上限值,设计长方形测尺1宽度为90mm。根据所测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弯头之间距离的上限值,设计长方形测尺1短边到连接片侧边之间的距离为130 mm。连接片2的宽度为270謹。
权利要求1.一种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量具为“H”形,由测尺、连接片及卡尺组成;连接片一端为长方形测尺,另一端为“凹”形卡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方形测尺宽度为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塞杆端部之间距离的上限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方形测尺短边到连接片侧边之间的距离为透气塞基准环与透气弯头之间距离的上限值。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形卡尺的凹槽深度为上水口子口外沿凸出上滑板基准面的标准高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钢包整备多功能检测量具,所述检测量具为“H”形,由测尺、连接片及卡尺组成;连接片一端为长方形测尺,另一端为“凹”形卡尺。卡尺用于检测上水口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测尺宽度部分主要用于检测透气塞试装是否到位;测尺长度部分主要用于检测透气塞安装是否到位。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容易制作,操作方便,测量快捷准确,可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保证透气塞与上水口的安装精度,避免因安装不到位造成的漏钢事故。
文档编号B22D41/52GK202270941SQ20112030589
公开日2012年6月13日 申请日期2011年8月20日 优先权日2011年8月20日
发明者刘伟, 刘文东, 刘纯光, 王彬 申请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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