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板材切割机的除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68792阅读:1106来源:国知局
一种板材切割机的除尘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尘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板材切割机的除尘装置。



背景技术:

切割机应用有金属和非金属行业,一般来说,非金属行业分的比较细致,像有切割石材的石材切割机,水切割机,锯齿切割机,切割布料和塑料,化纤制品用的激光切割机,刀片式切割机,切割金属材料的则有火焰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火焰切割机里面又分数控切割机,和手动的两大类,手动的类别有,小跑车,半自动,纯手动,数控的有,龙门式数控切割机,悬臂式数控切割机,台式数控切割机,相贯线数控切割机等等。

然而,现有的运用于板材切割的切割机并不具备除尘功能,因此,切割时产生灰尘颗粒,影响环境卫生,且工人清理十分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板材切割机的除尘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板材切割机的除尘装置,包括桌台和两个支撑壳体,所述支撑壳体位于桌台的底部下方,且桌台的顶部设有两个第一滑槽,两个第一滑槽内均滑动安装有滑块,两个滑块的顶部均固定有抽风机,所述抽风机的顶部固定有弧形罩,所述桌台的顶部设有贯穿桌台的切割槽,且切割槽内设有切割砂轮,所述切割砂轮的中部设有夹紧装置,且夹紧装置的两侧均固定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远离夹紧装置的一端与支撑壳体的相应侧壁转动连接,所述切割砂轮位于两个抽风机之间,所述抽风机远离切割砂轮的一侧固定有第一风管,且第一风管远离抽风机的一端固定有第二风管,所述支撑壳体的内部设有两个腔室,且两个腔室从上至下依次为存储腔室和电机腔室,所述第二风管与存储腔室连通,所述电机腔室内安装有驱动电机,且驱动电机的输出轴固定有主动轮,所述主动轮通过齿轮带连接有从动轮,所述从动轮与相应的连接杆套装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风管的直径大于第二风管的直径,且第一风管和第二风管的连接关系为滑动套接。

优选的,所述抽风机的出风方向与抽风机到第一风管的方向一致。

优选的,所述弧形罩为橡胶材料制成,且第一滑槽与切割槽垂直。

优选的,所述第二风管的形状为C形。

优选的,所述存储腔室的外侧壁设有清尘口。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滑块等结构的配合使用,能够人力调节抽风机和弧形罩与切割砂轮之间的距离,方便除尘,使用灵活;设置的弧形罩有利于抽风机抽尘;通过抽风机和相应风管的配合使用,能够将切割时产生的灰尘吸入存储腔室中存储,同时通过储存腔室的清尘口,可以很方便的清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板材切割机的除尘装置的左视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板材切割机的除尘装置的俯视图。

图中:1桌台、2支撑壳体、3存储腔室、4电机腔室、5驱动电机、6夹紧装置、7切割砂轮、8连接杆、9从动轮、10滑块、11主动轮、12弧形罩、13抽风机、14第一风管、15第二风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板材切割机的除尘装置,包括桌台1和两个支撑壳体2,支撑壳体2位于桌台1的底部下方,且桌台1的顶部设有两个第一滑槽,两个第一滑槽内均滑动安装有滑块10,两个滑块10的顶部均固定有抽风机13,抽风机13的顶部固定有弧形罩12,桌台1的顶部设有贯穿桌台1的切割槽,且切割槽内设有切割砂轮7,切割砂轮7的中部设有夹紧装置6,且夹紧装置6的两侧均固定有连接杆8,连接杆8远离夹紧装置6的一端与支撑壳体2的相应侧壁转动连接,切割砂轮7位于两个抽风机13之间,抽风机13远离切割砂轮7的一侧固定有第一风管14,且第一风管14远离抽风机13的一端固定有第二风管15,支撑壳体2的内部设有两个腔室,且两个腔室从上至下依次为存储腔室3和电机腔室4,第二风管15与存储腔室3连通,电机腔室4内安装有驱动电机5,且驱动电机5的输出轴固定有主动轮11,主动轮11通过齿轮带连接有从动轮9,从动轮9与相应的连接杆8套装固定连接,第一风管14的直径大于第二风管15的直径,且第一风管14和第二风管15的连接关系为滑动套接,抽风机13的出风方向与抽风机13到第一风管14的方向一致,弧形罩12为橡胶材料制成,且第一滑槽与切割槽垂直,第二风管15的形状为C形,存储腔室的外侧壁设有清尘口。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中设置的滑块10滑动安装在相应的第一滑槽内,因此滑块10可以人力滑动,同时第一风管14和第二风管15的连接关系为滑动套接,因此通过人力滑动滑块10,可以调节抽风机13和弧形罩12与切割砂轮7之间的距离,方便除尘。设置的抽风机13工作可以将切割砂轮7切割时产生的灰尘吸入相应风管中,进而储存在储存腔室3内,方便清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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