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钢模低压铸造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69584阅读:402来源:国知局
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钢模低压铸造模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箱体铸造领域,具体为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钢模低压铸造模具。
【背景技术】
[0002]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C33DB的外轮廓尺寸为1810*1080mm,平均壁厚在5.8mm,毛还重量可达到39kg,模具外观尺寸可达到2145mm*1430mm*360mm。目前,该C33DB电箱箱体一般采用锻压、砂型重力铸造及板材焊接等工艺进行生产,存在设备投资成本高,铸件重量大,铸件品质差,生产环境恶劣,成品率低等特点,无法实现批量生产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钢模低压铸造模具,在保证各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产品的整体性,符合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要求,可满足批量生产的要求。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钢模低压铸造模具,包含有依次连接的上连接板、顶杆压板、顶杆板、顶杆套压板、上模、底模,所述顶杆套压板和上模之间设置有顶杆、复位杆和导向杆,所述底模中央位置设置有3浇口,浇口沿周设置有水冷管道,所述上模及底模两侧设置有加热棒。。
[0005]采用一模一件,三浇口成型,确保铸件轮廓清晰;
[0006]在浇口沿周增加水冷管道,避免了浇口凝固慢,导致泄压后产生塌陷,铸件浇口补缩作用小,在保证充型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浇口凝固;
[0007]铸件壁厚为5.8mm,为防止铸件产生裂纹,冷隔缺陷,在模具沿周增加电加热棒,保证模具生产过程中的温度;
[0008]本实用新型采用模具生产电池箱体,比传统生产方法,更加简便,提高了生产效率,易于实现大规模的批量生产,节省了生产材料,降低了生产成本,大大提高产品的整体性,符合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要求。
【附图说明】
[0009]图1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所示是饶口套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3所示是抽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0013]如图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钢模低压铸造模具,包含有依次连接的上连接板1、顶杆压板2、顶杆板3、顶杆套压板4、上模15、底模10,所述顶杆套压板4和上模10之间设置有顶杆5、复位杆6和导向杆7,所述底模10中央位置设置有浇口 13,所述上模15及底模10两侧设置有加热棒11,所述底模10中央位置设置的浇口为3个,浇口内放置浇口套13,浇口套13沿周设置有水冷管道14,所示底模10侧部设置有抽芯12,抽芯12的结构如图3所示。
[0014]具体工作方式如下:上模连接板I与顶杆压板2、顶杆板3以及顶杆5、复位杆6、导向杆7配合,顶杆套压板4与顶杆套、复位杆套配合,上述与上模15装配。加热棒11在上模15、底模10两侧均布,浇口套13与水冷管道14点焊连接,在底模10中央与模具配合。浇注过程中,加热棒加热模具到工艺要求温度,抽芯12放置到位,图1所示的16,底板10与上模15合严,铝水经浇口套13进入型腔,待增压阶段开始后,开启水冷管道14对浇口套13进行冷却,待进气结束后,开模前,抽芯12取出,关闭水冷管道14,低压机设备上顶杆顶顶杆压板2,顶杆5顶出铸件,待铸件取出后,合模,复位杆8是顶杆压板2、顶杆5复位,进行下次生产。
[0015]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钢模低压铸造模具,其特征在于:包含有依次连接的上连接板、顶杆压板、顶杆板、顶杆套压板、上模、底模,所述顶杆套压板和上模之间设置有顶杆、复位杆和导向杆,所述底模中央位置设置有浇口,所述上模及底模两侧设置有加热棒。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钢模低压铸造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模中间位置的浇口设置为3个,浇口沿周设置有水冷管道。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钢模低压铸造模具,其特征在于:包含有依次连接的上连接板、顶杆压板、顶杆板、顶杆套压板、上模、底模,所述顶杆套压板和上模之间设置有顶杆、复位杆和导向杆,所述底模中央位置设置有浇口,所述上模及底模两侧设置有加热棒。本实用新型在保证各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产品的整体性,符合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要求,可满足批量生产的要求。
【IPC分类】B22D18/04
【公开号】CN204621054
【申请号】CN201520258794
【发明人】岳志杰, 王明忠, 曹振升, 公方明
【申请人】山东泰开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9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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