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00930阅读:750来源:国知局
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属于发酵设备技术领域,具体的为一种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



背景技术:

规模化养殖已成为我国农村养殖业的主要生产方式,具有养殖规模大、产量大的优点,但同时产生的畜禽粪便量大,现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环境污染源,畜禽粪便含水率高,不易贮存和运输,处理费用高、效益差,对畜禽粪便进行发酵处理,降低水分,提高肥效是降低处理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目前已有的畜禽粪便发酵方式主要采用槽式发酵装置,一般发酵周期长达15-20天、处理量小,生产场地的空间利用率低,占地面积大、生产效率低,由于没有密闭,散发的臭气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能满足规模化养殖场处理畜禽粪便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能够有效满足有机肥发酵的技术要求,并具有效率高、隔绝臭气的优点。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包括自转筒体,所述自转筒体的两端外周壁上分别设有与其同轴的环形被动拖轮,所述环形被动拖轮的下方设有与其配合的主动拖轮,且每一个所述环形被动拖轮下方设有至少两个所述主动拖轮,所述自转筒体的下方与所述主动拖轮一一对应设有用于驱动所述主动拖轮转动的动力装置;所述自转筒体的中心设有支撑轴,所述支撑轴上间隔设有至少一组支撑臂组,每一组所述支撑臂组包括环形均布的至少三根支撑臂,且所述自转筒体上还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

进一步,所述动力装置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自转筒体下方的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传动连接设有摆线减速机,所述摆线减速机的输出轴与所述主动拖轮传动连接。

进一步,所述自转筒体内还与所述出料口对应设有出料机构。

进一步,所述出料机构包括与所述出料口对应设置的螺杆,所述螺杆的轴线与所述自转筒体的轴线平行,且所述螺杆上设有分别位于所述出料口两侧的两段螺旋叶片,两段所述螺旋叶片的螺旋方向相反;所述自转筒体上设有用于驱动所述螺杆旋转的出料电机。

进一步,所述环形被动拖轮上设有啮合齿,所述主动拖轮与所述环形被动拖轮啮合。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的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通过设置自转筒体,并利用主动拖轮和环形被动拖轮之间的配合关系驱动自转筒体绕其轴线自转,能够实现对自转筒体内的物料进行翻转搅拌的技术目的,同时设置在自转筒体内的支撑臂也能够起到搅拌桨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搅拌效率,且搅拌无死角,搅拌效果更好、效率更高,并能够有效隔绝臭气,避免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发明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发明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3为图1的A-A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发明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包括自转筒体1,自转筒体1的两端外周壁上分别设有与其同轴的环形被动拖轮2,环形被动拖轮2的下方设有与其配合的主动拖轮3,且每一个环形被动拖轮2下方设有至少两个主动拖轮3,本实施例每一个环形被动拖轮2下方设有两个主动拖轮3,起到支撑自转筒体1的作用。自转筒体1的下方与主动拖轮3一一对应设有用于驱动主动拖轮3转动的动力装置。本实施例的动力装置包括固定安装在自转筒体1下方的电机4,电机4的输出轴上传动连接设有摆线减速机5,摆线减速机5的输出轴与主动拖轮3传动连接。自转筒体1的中心设有支撑轴6,支撑轴6上间隔设有至少一组支撑臂组,每一组支撑臂组包括环形均布的至少三根支撑臂7,本实施例的每一组支撑臂组包括环形均布的四根支撑臂7,自转筒体1上还设有进料口8和出料口9。本实施例的环形被动拖轮2上设有啮合齿,主动拖轮3与环形被动拖轮啮合。

进一步,自转筒体1内还与出料口9对应设有出料机构。本实施例的出料机构包括与出料口9对应设置的螺杆10,螺杆10的轴线与自转筒体1的轴线平行,且螺杆10上设有分别位于出料口9两侧的两段螺旋叶片11,两段螺旋叶片11的螺旋方向相反,能够将两侧的物料驱动至出料口9出料。自转筒体1上设有用于驱动螺杆10旋转的出料电机12。

本实施例的卧式自转式有机肥发酵机,通过设置自转筒体,并利用主动拖轮和环形被动拖轮之间的配合关系驱动自转筒体绕其轴线自转,能够实现对自转筒体内的物料进行翻转搅拌的技术目的,同时设置在自转筒体内的支撑臂也能够起到搅拌桨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搅拌效率,且搅拌无死角,搅拌效果更好、效率更高,并能够有效隔绝臭气,避免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发明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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