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23479阅读:580来源:国知局
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属于发酵设备技术领域,具体的为一种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



背景技术:

规模化养殖已成为我国农村养殖业的主要生产方式,具有养殖规模大、产量大的优点,但同时产生的畜禽粪便量大,现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环境污染源,畜禽粪便含水率高,不易贮存和运输,处理费用高、效益差,对畜禽粪便进行发酵处理,降低水分,提高肥效是降低处理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目前已有的畜禽粪便发酵方式主要采用槽式发酵装置,一般发酵周期长达15-20天、处理量小,生产场地的空间利用率低,占地面积大、生产效率低,由于没有密闭,散发的臭气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能满足规模化养殖场处理畜禽粪便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不仅能够满足有机肥发酵的要求,而且更加节能环保,能够隔绝臭气,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包括底座和设置在底座上方的壳体,所述壳体内设有与其旋转配合并呈水平放置的发酵内胆,所述发酵内胆的一端设有伸出所述壳体外并与其同轴的料口、另一端设有与其同轴的转轴,所述料口上设有密封盖,所述底座上设有与所述转轴传动配合并用于驱动所述发酵内胆旋转的驱动机构;所述底座内与所述发酵内胆对应设有水池,所述水池的下方设有炉胆,所述炉胆的一侧设有用于对水池加热并带有鼓风机的燃烧机,所述水池的上方盖装设有盖板,所述盖板上阵列设有用于使蒸汽均匀分布的小孔,且所述壳体的顶部设有蒸汽出口。

进一步,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底座上的驱动电机和与所述驱动电机传动连接的减速器,所述减速器的输出轴与所述转轴相连。

进一步,所述底座上设有用于旋转支撑所述发酵内胆的旋转支撑机构。

进一步,所述旋转支撑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底座上并用于支撑所述发酵内胆的滚轮。

进一步,所述发酵内胆的内壁上设有呈螺旋状分布的出料叶片。

进一步,所述料口的下方设有接料板。

进一步,所述壳体内设有隔热填充层。

进一步,所述壳体上与所述料口和转轴分别对应轴承座。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的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通过在壳体内水平设置发酵内胆,利用驱动机构驱动发酵内胆旋转可实现对物料的翻转搅拌,搅拌无死角,搅拌效果更好,通过在底座内设置水池和在水池下方设置炉胆,利用燃烧机水池加热产生蒸汽进而实现对发酵内胆内的物料进行加热,能够有效提高发酵效率,且发酵内胆密封不泄露,能够有效隔绝臭气,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发明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发明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发明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包括底座1和设置在底座1上方的壳体2,壳体2内设有与其旋转配合并呈水平放置的发酵内胆3,发酵内胆3的一端设有伸出壳体2外并与其同轴的料口4、另一端设有与其同轴的转轴5,料口4上设有密封盖6,底座1上设有与转轴5传动配合并用于驱动发酵内胆3旋转的驱动机构。本实施例的驱动机构包括固定安装在底座1上的驱动电机7和与驱动电机7传动连接的减速器8,减速器8的输出轴与转轴5相连。底座1内与发酵内胆对应设有水池9,水池9的下方设有炉胆10,炉胆10的一侧设有用于对水池加热并带有鼓风机的燃烧机15,水池9的上方盖装设有盖板16,盖板16上阵列设有用于使蒸汽均匀分布的小孔,且壳体1的顶部设有蒸汽出口17。

进一步,底座1上设有用于旋转支撑发酵内胆3的旋转支撑机构。本实施例的旋转支撑机构包括设置在底座1上并用于支撑发酵内胆3的滚轮11,本实施例的滚轮设置为两组,每组滚轮11分别包括两个滚轮并分别对称设置在水池9的两侧。

进一步,发酵内胆3的内壁上设有呈螺旋状分布的出料叶片12,出料叶片12在发酵内胆旋转时可以起到搅拌桨叶的作用,同时通过控制旋向驱动物料向料口4出料。本实施例的料口4的下方设有接料板13。

进一步,壳体2内可以设置隔热填充层,起到保温隔热的作用。本实施例的壳体2上与料口4和转轴5分别对应轴承座14。

本实施例的燃气加热式有机肥发酵装置,通过在壳体内水平设置发酵内胆,利用驱动机构驱动发酵内胆旋转可实现对物料的翻转搅拌,搅拌无死角,搅拌效果更好,通过在底座内设置水池和在水池下方设置炉胆,利用燃烧机水池加热产生蒸汽进而实现对发酵内胆内的物料进行加热,能够有效提高发酵效率,且发酵内胆密封不泄露,能够有效隔绝臭气,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发明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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