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173352发布日期:2018-08-14 18:09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盐碱地涵养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城乡饲养、养殖业的快速发展,肉联厂数量越来越多,伴随产生大量的肉联厂垃圾,主要为畜禽肉类的下脚料、骨头、毛发等,另外还有大量的畜禽粪便,这些垃圾大量堆积,滋生病菌,对大气、土壤和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经常给附近生活的居民造成很大的困扰。

盐碱地土壤中盐分含量大,土壤容易出现板结现象,导致土壤的孔隙度变小,土壤透气性和透水性变差,严重影响到土壤中微生物的代谢,降低各种酶的活性和碳、氮元素矿质化程度,土壤中有机质的转化变慢,最终会导致土壤日益贫瘠。

肉联厂垃圾中含有大量的营养成分,将其进行合理的处理后,可以变废为宝,涵养盐碱地土壤,提高盐碱地土壤中的营养成分含量,使盐碱地更适于植物生长,同时能够降低肉联厂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但相关研究鲜有报道。

综上可知,现有技术在实际应用中显然存在不足之处,有必要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缺陷,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该方法对肉联厂垃圾进行发酵处理,用以涵养盐碱地,可以提高盐碱地土壤的养分含量,降低肉联厂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肉联厂的垃圾处理

将肉联厂的垃圾进行分离;分离后,将所述垃圾中的肉煮熟;煮熟后取出,再沥干;将沥干水的熟肉斩碎成长度为1.5~2cm的肉条;将所述垃圾中的骨头磨成骨粉;将所述垃圾中的毛发浸泡在角蛋白酶水溶液中,45~60℃条件下酶解2~3h,得到酶解液。

步骤二制备涵养剂

将所述肉条、所述骨粉、所述酶解液、肉联厂畜禽粪便、木醋液、腐殖酸和木炭末混合,对混合物进行杀菌;杀菌后得混合物一;

再将所述混合物一与混合发酵剂按质量比100:3~6进行混合;混合均匀后置于发酵罐中,25~35℃条件下密封发酵8~12d;发酵完成后得混合物二;最后将所述混合物二烘干,烘干后粉碎,制得涵养剂。

步骤三涵养盐碱地

每年春季将拟涵养的盐碱地进行翻耕,翻耕深度为3~5cm;再将所述涵养剂均匀撒入深耕后的所述盐碱地上,所述涵养剂的施用量为60~80kg/亩;再对施用涵养剂的所述盐碱地进行灌溉;灌溉后种植植被。

根据本发明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所述肉联厂为肉牛肉联厂。

根据本发明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所述肉联厂的垃圾为肉、骨头、血和毛发废弃物的任意一种或几种。

根据本发明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所述角蛋白酶水溶液中角蛋白酶的质量分数为1~2%。

根据本发明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所述肉条、所述骨粉、所述酶解液、肉联厂畜禽粪便、木醋液、腐殖酸和木炭末的混合重量比为35~40:35~40:10~20:100:15~20:15~20:10~15。

根据本发明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所述木醋液的稀释度为100~200倍。

根据本发明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所述混合发酵剂为乳酸杆菌、巨大芽孢杆菌、嗜酸乳酸杆菌、固氮菌、变异微球菌、地衣芽孢杆菌和枯草芽孢杆菌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

根据本发明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所述混合发酵剂的浓度为106~109cfu/ml。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通过将肉联厂垃圾与肉联厂畜禽粪便、木醋液、腐殖酸和木炭末进行混合,混合后杀菌并发酵,制成涵养剂,以涵养盐碱地土壤;盐碱地经过涵养后,土壤中氮磷钾含量均提高,ph、电导率和碱化度均降低;说明以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能够提高盐碱地土壤的养分含量,使盐碱地更适于植物生长,起到改良盐碱地的作用;同时肉联厂垃圾的利用可以变废为宝,降低其对环境的污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肉联厂的垃圾处理

将肉联厂的垃圾进行分离;分离后,将所述垃圾中的肉煮熟;煮熟后取出,再沥干;将沥干水的熟肉斩碎成长度为1.5~2cm的肉条;将所述垃圾中的骨头磨成骨粉;将所述垃圾中的毛发浸泡在角蛋白酶水溶液中,45~60℃条件下酶解2~3h,得到酶解液。毛发的主要成分为角蛋白,将毛发浸泡在角蛋白酶水溶液中可以将角蛋白降解为多肽和氨基酸,便于涵养剂中营养成分的吸收。

步骤二制备涵养剂

将所述肉条、所述骨粉、所述酶解液、肉联厂畜禽粪便、木醋液、腐殖酸和木炭末混合,对混合物进行杀菌;杀菌后得混合物一;

肉联厂畜禽粪便含有丰富的有机物和氮、磷、钾等养分,同时也能供给作物所需的钙、镁、硫等多种矿物质及微量元素,满足作物生长过程中对多种养分的需要。

木醋液可以使涵养剂的吸收性能更好,效果更佳;木醋液和木炭末配合,能提供作物生长过程所需的微量元素,促进土壤生物的生态平衡,保持涵养剂的肥效,调节盐碱地土壤的ph值,保持盐碱地土壤中的水分并增强其透气性;比较适用于涵养盐碱地。

再将所述混合物一与混合发酵剂按质量比100:3~6进行混合;混合均匀后置于发酵罐中,25~35℃条件下密封发酵8~12d;发酵完成后得混合物二;最后将所述混合物二烘干,烘干后粉碎,制得涵养剂。

混合发酵剂能够促进所述混合物一中的糖分、蛋白质等的分解,并产生抗菌活性物质,抑制致病菌的生长繁殖。

步骤三涵养盐碱地

每年春季将拟涵养的盐碱地进行翻耕,翻耕深度为3~5cm;再将所述涵养剂均匀撒入深耕后的所述盐碱地上,所述涵养剂的施用量为60~80kg/亩;再对施用涵养剂的所述盐碱地进行灌溉;灌溉后种植植被。

所述肉联厂为肉牛肉联厂。

所述肉联厂的垃圾为肉、骨头、血和毛发废弃物的任意一种或几种。

所述角蛋白酶水溶液中角蛋白酶的质量分数为1~2%。

所述肉条、所述骨粉、所述酶解液、肉联厂畜禽粪便、木醋液、腐殖酸和木炭末的混合重量比为35~40:35~40:10~20:100:15~20:15~20:10~15。

作为一种优选的方案,所述木醋液的稀释度为100~200倍;经过多次试验表明,本发明中所述木醋液的稀释度为100~200倍时,所述涵养剂的效果最好。

所述混合发酵剂为乳酸杆菌、巨大芽孢杆菌、嗜酸乳酸杆菌、固氮菌、变异微球菌、地衣芽孢杆菌和枯草芽孢杆菌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

所述混合发酵剂的浓度为106~109cfu/ml。

为获取最佳实施方式,以上述一种利用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的方法连续三年涵养盐碱地,设置如下若干实施例;在涵养所述盐碱地之前,测定所述盐碱地土壤的各项指标。

以下实施例仅列出与上述步骤中不同的部分,相同内容不再列出。

实施例1

步骤一肉联厂的垃圾处理

将沥干水的熟肉斩碎成长度为1.7cm的肉条;将所述垃圾中的毛发浸泡在角蛋白酶水溶液中,50℃条件下酶解2.4h。

步骤二制备涵养剂

再将所述混合物一与混合发酵剂按质量比100:4进行混合;混合均匀后置于发酵罐中,29℃条件下密封发酵9d。

步骤三涵养盐碱地

翻耕深度为5cm;所述涵养剂的施用量为72kg/亩。

以上述方法涵养盐碱地后,所述盐碱地全氮含量为0.29g/kg;全磷含量为20.96μg/g;全钾含量为96.26μg/g;ph降低到7.8;电导率降低到8.9ds/m;碱化度降低到20.8%。

实施例2

步骤一肉联厂的垃圾处理

将沥干水的熟肉斩碎成长度为1.8cm的肉条;将所述垃圾中的毛发浸泡在角蛋白酶水溶液中,55℃条件下酶解2.5h。

步骤二制备涵养剂

再将所述混合物一与混合发酵剂按质量比100:3进行混合;混合均匀后置于发酵罐中,30℃条件下密封发酵10d。

步骤三涵养盐碱地

翻耕深度为3cm;所述涵养剂的施用量为68kg/亩。

以上述方法涵养盐碱地后,所述盐碱地全氮含量为0.30g/kg;全磷含量为22.18μg/g;全钾含量为97.45μg/g;ph降低到7.7;电导率降低到8.6ds/m;碱化度降低到20.2%。

实施例3

步骤一肉联厂的垃圾处理

将沥干水的熟肉斩碎成长度为2cm的肉条;将所述垃圾中的毛发浸泡在角蛋白酶水溶液中,52℃条件下酶解2.6h。

步骤二制备涵养剂

再将所述混合物一与混合发酵剂按质量比100:5进行混合;混合均匀后置于发酵罐中,32℃条件下密封发酵9d。

步骤三涵养盐碱地

翻耕深度为4cm;所述涵养剂的施用量为73kg/亩。

以上述方法涵养盐碱地后,所述盐碱地全氮含量为0.32g/kg;全磷含量为22.54μg/g;全钾含量为98.16μg/g;ph降低到7.5;电导率降低到8.3ds/m;碱化度降低到19.6%。

所述盐碱地土壤的各项指标的数据见表一;

表一盐碱地土壤的各项指标

由上述表中数据看出,以上述实施例1~3的方法,连续三年对所述盐碱地进行涵养之后,所述盐碱地土壤的全氮、全磷和全钾含量均有提高;ph、电导率和碱化度均有降低。表明以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得到的效果较好。

综上所述,本发明本通过将肉联厂垃圾与肉联厂畜禽粪便、木醋液、腐殖酸和木炭末进行混合,混合后杀菌并发酵,制成涵养剂,以涵养盐碱地土壤;盐碱地经过涵养后,土壤中氮磷钾含量均提高,ph、电导率和碱化度均降低;说明以肉联厂垃圾涵养盐碱地能够提高盐碱地土壤的养分含量,使盐碱地更适于植物生长,起到改良盐碱地的作用;同时肉联厂垃圾的利用可以变废为宝,降低其对环境的污染。

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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