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73400发布日期:2018-08-14 18:09阅读:82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有机水稻种植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



背景技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作物又以稻麦为主要品种,长期以来,在追求水稻高产的同时,大量使用农药、化肥,使得土地板结,肥力低下,且使得粮食中含有一些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人们在追求食品安全、营养的需要时,目前的农产品显然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故有机水稻的种植越来越多,在有机水稻的种植过程中应尽量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无机肥料以及农药,但是在有机水稻生长过程中又不可避免产生病虫害,这样不仅会降低水稻的产量,同时也无法保证有机水稻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该种长效驱虫肥采用有机驱虫剂实现有机水稻驱虫效果,同时驱虫效果长效持久。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包括用以驱虫的缓释驱虫颗粒和用以将多个所述缓释驱虫颗粒粘连在一起的软材,所述缓释驱虫颗粒与所述软材质量比为52~82:68.2~120.6。

进一步的,所述软材按照质量份包含以下组份:有机肥45~75份、复合肥9~15份、秸秆节12~24份、硅藻土2~6份和甲壳素0.2~0.6份。

本发明采用的缓释驱虫颗粒不仅含有多种水稻在生长所需要的有机肥外,同时也具有长效缓释的作用,缓释驱虫颗粒在播撒后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释放其含有的驱虫成分,对水稻生长过程中进行持续性的驱虫。

有机肥含有多种水稻生长所必须的微量元素,同时无毒无害,绿色有机,本发明采用大量有机肥作用基础肥料可以满足水稻不同时期生长所需微量元素,并且环保无危害,不会影响水稻质量。

秸秆节具有很强的纤维性,具有很强的吸附性,可以大量吸附粘连不同元素和驱虫物质在其表面,当播撒后微量元素或者养分会不断的从秸秆节表面或者内部进行缓慢释放,它充当了养分和驱虫成分的载体,由于其质地较轻,可以在水中进行流动,这样保证了施肥的均匀性;本发明中其他多种物质混合搅拌后,由于秸秆节断面大多为不规则的锯齿状,可以将不同组份相互粘结在一起,特别是与黏性较大的有机肥结合后,可以很容易的对缓释驱虫颗粒粘连。这样,既可以将多个缓释驱虫颗粒进行聚集粘连,形成一个具有多个缓释驱虫颗粒的聚集体,该聚集体在播撒后,由于水分的不断浸润,缓释驱虫颗粒会不断的由外至内慢慢脱落,而脱落的缓释驱虫颗粒又具有缓释长效的作用,这样就达到二次缓释的效果,使本发明肥料具有持久的驱虫和供能效果;同时这种粘合方式又增加了肥料本身的机械性,便于包装储存运输。

硅藻土不仅具有较强的吸附性,可以吸附一定的养分,进一步的保证了养分后期的缓释效果;同时硅藻土可大大增加肥料的机械性。在本发明中由于硅藻土具有较强的吸附性,在聚合体内,当硅藻土的吸附达到饱和后,由于其质量的变大,其可以促使聚合体上的缓释驱虫颗粒脱落,这个过程一般多发生在水稻生长的后期,由于水稻后期需要的养分会逐渐变大,同时也面临着病虫害对稻穗的侵害,所以这种现象的发生正好满足了水稻后期生长的需求,提供必要的驱虫成分和养分。

甲壳素为一种无毒无害的抑菌剂,常常应用在医药、食品和农业领域中,可以防止水稻被病菌侵害,增强了长效驱虫肥的抗病虫能力。

进一步的,所述缓释驱虫颗粒按照质量份包含以下组份:秸秆节10~15份、有机肥40~61份、花椒0.5~1.5份、柏叶1~3份和艾草0.5~1.5份。

花椒、柏叶和艾草均含有一种刺激性的挥发油,这些挥发油具有较强的杀虫驱虫作用,不仅在传统中医药领域有着广泛了应用,同时,对其杀虫驱虫的作用机理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例如花椒中的花椒麻素,花椒麻素大多是链状不饱和脂肪酰胺,主要包括主要含有α-sanshool、α-山椒素、β-sanshool、β-山椒素、γ-sanshoo、α-sanshoamide、α-山椒酰胺等多种酰胺类成分,这些成分均具有较强杀虫驱虫作用;柏叶和艾叶中均含有侧柏烯、侧柏酮不仅具有杀虫驱虫的作用,常用于蚊香的制备,同时也具有杀菌杀毒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肥料的抗病毒作用。

进一步的,所述秸秆节为秸秆通过粉碎过筛而制得;所述秸秆节的长度为0.5~1.5mm。秸秆节过短会导致其吸附性和粘结性降低,不仅无法实现缓释的效果,而且也降低了各组分之间的粘连效果;秸秆节多长会影响后期制粒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有机肥为人或家畜的粪便加入ph调节剂混合搅拌发酵而成。由于有机肥中含有大量的细菌和虫卵,所以为了避免对水稻生长造成的影响,所以对其进行ph值的调节和高温发酵杀菌灭虫卵。

进一步的,所述ph调节剂为石灰粉或者磷酸。

通过石灰粉或者磷酸作为ph调节剂,不仅达到了调节ph值的效果,同时也引入了一定的元素如钙和磷。

进一步的,所述花椒、柏叶和艾草均通过烘干打粉处理。其目的是为了加强驱虫杀虫成分的溶出和扩散,同时也可以增加了缓释驱虫颗粒的崩解效果,由于打粉处理后,吸水会慢慢膨胀,这样就会使缓释驱虫颗粒由外至内不断的慢慢脱落扩散。本发明也可以采用花椒、柏叶和艾草的提取物混合淀粉再进行加入,这样可以提高杀虫驱虫的作用。

进一步的,本发明的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缓释驱虫颗粒的制备:将秆节、有机肥、花椒、柏叶和艾草混合,并进行制粒、烘干得到缓释驱虫颗粒;

软材的制备:有机肥、复合肥、秸秆节、硅藻土和甲壳素混合,烘干并粉碎,得到软材;

制粒成型:将所述缓释驱虫颗粒和软材通过制粒机进行制粒,得到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

为了满足本发明的高效长期的缓释,并且随着水稻生长对不同养分的需求不同而释放出对应的养分,同时更主要的是为了避免有机水稻在生长期内不受病虫的侵害,本发明采用缓释驱虫颗粒的制备、软材的制备以及制粒成型三部进行,而制备方法中提到的软材的作用是将多个缓释驱虫颗粒进行聚合粘结,形成一个聚合体,也就是本发明的最终产物,同时软材中也含有大量水稻生长需要的养分,施肥后随着不断溶解扩散到稻田中。由于软材的质地和崩解度与缓释驱虫颗粒不同,所以其在水中初期是表面软材先溶解崩解,随着软材的不断崩解脱落,缓释驱虫颗粒得不到软材的支撑和粘连,便掉落下来,同时也伴随着溶解崩解现象的发生。

当软材和缓释驱虫颗粒被分解后,这时,自身吸附有大量养分的秸秆节就会散落开来,由于其质地较轻,在水中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漂浮性,所以这时秸秆节又会进行大范围的杀虫驱虫成分和养分的供给,进一步的提高了肥料的长期作用。

长效驱虫肥的粒径为5mm~7mm。该粒径下的长效驱虫肥可以包含10~20个缓释驱虫颗粒,足以实现水稻生长期长效驱虫杀虫的作用。

进一步的,所述软材还包含hpmc。其目的是既可以作为增粘剂又可以作为防潮剂,保证了肥料在储存时的物理结构和性状。

本发明的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该种长效驱虫肥通过缓释驱虫颗粒中的有机驱虫成分,能够长期有效对水稻进行杀虫驱虫;本发明中有大量的有机肥和复合肥加入,可以满足水稻长期生长所需的养分需求;同时也具有较强的抗病毒病害的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为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发明所做的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内。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配比均为以重量计。

实施例1

秸秆节的制备:将秸秆进行粉碎并过筛,得到长度为0.5mm秸秆节;

花椒、柏叶和艾草的烘干打粉处理;

有机肥的发酵:将人或家畜的粪便加入石灰粉混合搅拌,80℃发酵而成;

缓释驱虫颗粒的制备:秸秆节10份、有机肥40份、花椒0.5份、柏叶1份和艾草0.5份混合,并进行制粒、烘干得到缓释驱虫颗粒;

软材的制备:将有机肥45份、复合肥9份、秸秆节12份、硅藻土2和甲壳素0.2份混合,烘干并粉碎,得到软材;

制粒成型:将所述缓释驱虫颗粒52份和软材通过制粒机进行制粒,得到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

实施例2

秸秆节的制备:将秸秆进行粉碎并过筛,得到长度为1mm秸秆节;

花椒、柏叶和艾草的烘干打粉处理;

有机肥的发酵:将人或家畜的粪便加入石灰粉混合搅拌,80℃发酵而成;

缓释驱虫颗粒的制备:秸秆节12份、有机肥50份、花椒1份、柏叶2份和艾草1份混合,并进行制粒、烘干得到缓释驱虫颗粒;

软材的制备:将有机肥60份、复合肥12份、秸秆节15份、硅藻土4份和甲壳素0.4份混合,烘干并粉碎,得到软材;

制粒成型:将所述缓释驱虫颗粒66份和软材通过制粒机进行制粒,得到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

实施例3

秸秆节的制备:将秸秆进行粉碎并过筛,得到长度为1.5mm秸秆节;

花椒、柏叶和艾草的烘干打粉处理;

有机肥的发酵:将人或家畜的粪便加入石灰粉混合搅拌,80℃发酵而成;

缓释驱虫颗粒的制备:秸秆节15份、有机肥61份、花椒1.5份、柏叶3份和艾草1.5份混合,并进行制粒、烘干得到缓释驱虫颗粒;

软材的制备:将有机肥75份、复合肥15份、秸秆节24份、硅藻土6份和甲壳素0.6份混合,烘干并粉碎,得到软材;

制粒成型:将所述缓释驱虫颗粒82份和软材通过制粒机进行制粒,得到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

评价:

将实施例1、实施例2和实施例3得到的一种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以及本发明中所用的纯有机肥分别与稻田常见害虫病菌进行混合,观察病虫、病菌的活动状态及死亡时间,大肠杆菌和黑粉病菌采用的实验方法为将肥料分别与培养基混合,再进行接种,三天后观察病菌的存活情况,对比数据见表1。

通过表1可以看出本发明所得到的有机水稻长效驱虫肥在抗病虫害的实验对比中将所有样品病虫和病菌杀死,相对纯有机肥具有非常明显的抗病虫效果,充分说明本发明在该技术领域具有较大的进步。

以上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了示例性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据本发明申请范围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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