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延长水泥凝结时间的方法

文档序号:8405986阅读:33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延长水泥凝结时间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泥制造方法,具体地说是延长水泥凝结时间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2]水泥品质指标中有一项重要指标是水泥的凝结时间,通用硅酸盐水泥凝结时间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硅酸盐水泥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在目前的水泥生产过程中,水泥企业用二水石膏和工业副产品磷石膏、钛石膏作为水泥缓凝剂,调整水泥时间。但在通用水泥中,用上述石膏调整水泥凝结时间时,初凝时间上能在80min至270min之间,终凝时间上能在140min至300min之间,终凝时间远低于国家标准。在现代混凝土施工中,大体积混凝土,由于捣实、振实需求,水泥的凝结时间要延长,初凝要求达到330min以上,终凝要大于420min。目前用二水石膏和磷石膏、钛石膏已不能满足要求,石膏可使凝结时间延长,水泥已无法达到这种性能,同时水泥中S03高了以后,S03 ^ 3.5%,使水泥安定性不良,现行的方法:成本高、效果差,造成水泥安定性不合格。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既可以延长水泥凝结时间又能保证水泥安定性的方法。
[0004]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延长水泥凝结时间的方法,在水泥粉磨时加入占熟料总重量百分比为8?12%的磷石膏粉用以控制SO3的重量百分比。
[0005]所述SO3的重量百分比控制在1.6?2.4%。
[0006]在传统的水泥粉磨配料中,生产水泥物料有熟料、石子、火山灰、粉煤灰等材料,掺入二水石膏,而凝结时间在80min至300min之间,而在本发明中,在水泥粉末配料中掺入磷石膏粉,且SO3控制在1.6?2.4%之间,水泥凝结时间,初凝可达330min以上,终凝可达420min以上,且随S03含量上升,凝结时间是线性延长关系,该种水泥能满足道路施工,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提高了施工质量。
[0007]本发明制备的水泥初凝时间从45min调至420min,水泥终凝时间可从10min调至600min,达到统一调凝时间要求。且使用磷石膏粉配料,配比调整方便,可以准确达到凝结时间的目标,使工业废渣得以利用。
[0008]有益效果:本发明使在水泥中SO3在1.6?2.4%的范围内,水泥初凝时间可达330min以上,终凝时间达420min以上,延长水泥凝结时间的效果好;水泥中SO3含量正常、不会造成水泥安定性不良;所用材料为工业副产品,实现废物利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发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发明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0010]实施方式一:向某工程提供初凝时间210min和终凝时间270min的P.042.5级水泥。
[0011]熟料配比73.98%,火山灰配比:5.50%,石子配比4.00%,粉煤灰配比8.52%、磷石膏粉:8%。
[0012]粉磨水泥:比表面积352m2/kg, R324.5Mp, R2850.6Mp, S031.62%,初凝时间212min,终凝时间 281min。
[0013]实施方式二:向某工程提供初凝时间390min和终凝时间450min的P.042.5级水泥。
[0014]熟料配比69.72%,火山灰:5.50%,石子4.00%,粉煤灰8.78%、磷石膏粉:12%。
[0015]粉磨水泥:比表面积354m2/kg, R323.8Mp, R2851.4Mp, S032.32%,初凝时间395min,终凝时间 448min。
[0016]实施方式三:向某工程提供初凝时间390min和终凝时间450min的P.042.5级水泥。
[0017]熟料配比72%,火山灰:5.50%,石子4.00%,粉煤灰8.5%、磷石膏粉:10%。
[0018]粉磨水泥:比表面积354m2/kg, R323.8Mp, R2851.4Mp, S032.32%,初凝时间395min,终凝时间 448min。
【主权项】
1.一种延长水泥凝结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水泥粉磨时加入占熟料总重量百分比为8?12%的磷石膏粉用以控制SO3的重量百分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延长水泥凝结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303的重量百分比控制在1.6?2.4%。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延长水泥凝结时间的方法,在水泥粉磨时加入占熟料总重量百分比为8~12%的磷石膏粉用以控制SO3的重量百分比。本发明使在水泥中SO3在1.6~2.4%的范围内,水泥初凝时间可达330min以上,终凝时间达420min以上,延长水泥凝结时间的效果好;水泥中SO3含量正常、不会造成水泥安定性不良;所用材料为工业副产品,实现废物利用。
【IPC分类】C04B22-14
【公开号】CN104724967
【申请号】CN201310713490
【发明人】杨祥和, 许维芳, 徐伟霆, 元传斌, 邵伟, 高永平
【申请人】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24日
【申请日】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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