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PE膜的配方及其生产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8506阅读:2880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化工生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PE膜的配方及其生产工艺。



背景技术:

高密度聚乙烯,是一种结晶度高、非极性的热塑性树脂。PE具有优良的耐大多数生活和工业用化学品的特性。该聚合物不吸湿并具有好的防水蒸汽性,可用于包装用途。PE具有很好的电性能,特别是绝缘介电强度高,使其很适用于电线电缆。现有的PE黑白双色等有色膜,在防水卷材生产和使用中,因沥青中的黄色废机油,渗透到PE膜的表面,使膜变黄,影响外观,同时存在生产中氮元素对涂硅油过程中造成的催化剂中毒现象。且现有的PE膜的配方及其生产工艺大都功能比较单一,加工成型不够方便,质量较差,适用范围比较狭窄,不能运用于大规模的生产,生产出来的PE膜强度较低,透明度较低,阻燃和抗菌性能较差,不够实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就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PE膜的配方及其生产工艺,加工成型方便,质量较好,适合大批量生产,且生产出来的PE膜强度较高,透明度较高,具有较强的阻燃和抗菌性能,还有香味散发出来,使得包装物具有附加价值。

为实现本发明的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本发明的PE膜的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料为聚乙烯透明薄膜,配料为茂金属线性低密度聚乙烯30-50份、滑爽母料20-30份、抗静电母料10-15份、增透剂5-8份、月桂烯2-5份、聚丙烯树脂3-8份、丁苯橡胶4-8份、硅油0.5-2份、硬脂酸0.2-0.6份、聚酯纤维2-5份、醋酸纤维素1-2份、硅胶0.5-1份、氧化铝1-2份、二甲基酰胺0.1-0.5份和光稳定剂1-2份混合均匀组合而成。

一种利用上述的PE膜的配方的PE膜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如下工艺步骤:

(1).底涂料的调配:将配料为茂金属线性低密度聚乙烯30-50份、滑爽母料20-30份、抗静电母料10-15份、增透剂5-8份、月桂烯2-5份、聚丙烯树脂3-8份、丁苯橡胶4-8份、硅油0.5-2份、硬脂酸0.2-0.6份、聚酯纤维2-5份、醋酸纤维素1-2份、硅胶0.5-1份、氧化铝1-2份、二甲基酰胺0.1-0.5份和光稳定剂1-2份均匀混合搅拌;

(2).放卷:将原料聚乙烯透明薄膜以恒拉力放卷;

(3).涂料:混合均匀后的配料均匀涂抹在原料聚乙烯透明薄膜上;

(4).烘干:对涂抹配料后的原料聚乙烯透明薄膜进行热空气烘干;

(5).冷却:对涂抹配料后的原料聚乙烯透明薄膜进行冷空气冷却;

(6).检测:裁取冷却后聚乙烯透明薄膜进行检测(如均匀度、透明度、香味、阻燃和抗菌等)是否合格;

(7).收卷:对膜进行收卷,从而制成PE膜;

(8).包装:制成PE膜后,使用包装袋或是纸盒进行包装。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设计合理,加工成型方便,质量较好,适合大批量生产,且生产出来的PE膜强度较高,透明度较高,具有较强的阻燃和抗菌性能,还有香味散发出来,使得包装物具有附加价值。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PE膜的配方及其生产工艺,加工成型方便,质量较好,适合大批量生产,且生产出来的PE膜强度较高,透明度较高,具有较强的阻燃和抗菌性能,还有香味散发出来,使得包装物具有附加价值。

以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本发明的PE膜的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料为聚乙烯透明薄膜,配料为茂金属线性低密度聚乙烯30-50份、滑爽母料20-30份、抗静电母料10-15份、增透剂5-8份、月桂烯2-5份、聚丙烯树脂3-8份、丁苯橡胶4-8份、硅 油0.5-2份、硬脂酸0.2-0.6份、聚酯纤维2-5份、醋酸纤维素1-2份、硅胶0.5-1份、氧化铝1-2份、二甲基酰胺0.1-0.5份和光稳定剂1-2份混合均匀组合而成。

一种利用上述的PE膜的配方的PE膜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如下工艺步骤:

(1).底涂料的调配:将配料为茂金属线性低密度聚乙烯30-50份、滑爽母料20-30份、抗静电母料10-15份、增透剂5-8份、月桂烯2-5份、聚丙烯树脂3-8份、丁苯橡胶4-8份、硅油0.5-2份和硬脂酸0.2-0.6份均匀混合搅拌;

(2).放卷:将原料聚乙烯透明薄膜以恒拉力放卷;

(3).涂料:混合均匀后的配料均匀涂抹在原料聚乙烯透明薄膜上;

(4).烘干:对涂抹配料后的原料聚乙烯透明薄膜进行热空气烘干;

(5).冷却:对涂抹配料后的原料聚乙烯透明薄膜进行冷空气冷却;

(6).检测:裁取冷却后聚乙烯透明薄膜进行检测(如均匀度、透明度、香味、阻燃和抗菌等)是否合格;

(7).收卷:对膜进行收卷,从而制成PE膜;

(8).包装:制成PE膜后,使用包装袋或是纸盒进行包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 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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