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材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4113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式(1)的化合物

其中使用的符号和标记如下:

X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CR或N;

W是CR1或N;

Y在p+r=0时是N或CR并且在p+r≥0时是C;

L1、L2、L3、L4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具有5至40个芳族环原子且可被一个或多个R2基团取代的二价芳族或杂芳族环系;

Ar1、Ar2、Ar3、Ar4在每种情况下是具有6至60个芳族环原子且在每种情况下还可被一个或多个R2基团取代的芳族或杂芳族环系;

Ar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芳族或杂芳族环系,优选芳基或杂芳基基团,其具有5至40个芳族环原子且可被一个或多个R4基团取代;

R、R2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H,D,F,Cl,Br,I,N(R3)2,N(Ar)2,C(=O)Ar,P(=O)Ar2,S(=O)Ar,S(=O)2Ar,CR3=CR3Ar,CN,NO2,Si(R3)3,B(OR3)2,OSO2R3,具有1至40个碳原子的直链烷基、烷氧基或硫代烷氧基基团或具有3至40个碳原子的支链或环状的烷基、烷氧基或硫代烷氧基基团,所述基团中的每个可被一个或多个R3基团取代,其中一个或多个非相邻的CH2基团可被R3C=CR3、C≡C、Si(R3)2、C=O、C=NR3、P(=O)(R3)、SO、SO2、NR3、O、S或CONR3代替并且其中一个或多个氢原子可被D、F、Cl、Br、I、CN或NO2代替,或具有5至60个芳族环原子的芳族或杂芳族环系,所述环系中的每个可被一个或多个R3基团取代,或具有5至40个芳族环原子且可被一个或多个R3基团取代的芳氧基或杂芳氧基基团,或具有5至40个芳族环原子且可被一个或多个R3基团取代的芳烷基或杂芳烷基基团,或者这些体系的组合;同时,两个或更多个R2取代基与它们所键合的原子一起也可以它们彼此,或两个相邻的R取代基可形成单环或多环的脂族或芳族环系;

R1在每种情况下是H,D,F,Cl,Br,I,N(R5)2,CN,NO2,Si(R5)3,B(OR5)2,OSO2R5,具有1至40个碳原子的直链烷基、烷氧基或硫代烷氧基基团或具有3至40个碳原子的支链或环状的烷基、烷氧基或硫代烷氧基基团,其在每种情况下可被一个或多个R5基团取代,其中一个或多个非相邻的CH2基团可被R5C=CR5、C≡C、Si(R5)2、C=O、C=NR5、P(=O)(R5)、SO、SO2、NR5、O、S或CONR5代替并且其中一个或多个氢原子可被D、F、Cl、Br、I、CN或NO2代替;

R3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H,D,F,Cl,Br,I,N(R4)2,C(=O)Ar,P(=O)Ar2,S(=O)Ar,S(=O)2Ar,CR3=CR3Ar,CN,NO2,Si(R4)3,B(OR4)2,OSO2R4,具有1至40个碳原子的直链烷基、烷氧基或硫代烷氧基基团或具有3至40个碳原子的支链或环状的烷基、烷氧基或硫代烷氧基基团,所述基团中的每个可被一个或多个R3基团取代,其中一个或多个非相邻的CH2基团可被R4C=CR4、C≡C、Si(R4)2、C=O、C=NR4、P(=O)(R4)、SO、SO2、NR4、O、S或CONR4代替并且其中一个或多个氢原子可被D、F、Cl、Br、I、CN或NO2代替,或具有5至60个芳族环原子的芳族或杂芳族环系,所述环系中的每个可被一个或多个R4基团取代,或具有5至40个芳族环原子且可被一个或多个R3基团取代的芳氧基或杂芳氧基基团,或具有5至40个芳族环原子且可被一个或多个R4基团取代的芳烷基或杂芳烷基基团,或者这些体系的组合;

R4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H,D,F,或具有1至20个碳原子的脂族烃基基团或具有5至40个环原子的芳基或杂芳基基团,其可被一个或多个R5基团取代,或这些基团的组合;

R5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H、D、F、或具有1至20个碳原子的脂族烃基基团;

q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0或1;

r是0或1;

p是0或1,其中p≥r;

其中,

Ar1和Ar2不包含任何式(2)的结构:

其中*指示与L1或L2或基本骨架连接的键;并且

选自(L1)qAr1、(L2)qAr2和(L3)q(Ar3)p基团中的至少两个基团是相同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对应于式(3)

其中Y在p+r=0时为CR并且在p+r≥0时为C,并且所用的其它符号和标记具有权利要求1中给出的定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是式(4)至(7)之一的化合物:

其中所用的符号和标记具有权利要求1中给出的定义。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R1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H、D、F或具有1至20个碳原子的脂族烃基基团。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R在每种情况下相同或不同并且是H、D、F或具有1至20个碳原子的脂族烃基基团。

6.制备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一项或多项所述的化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一种或多种偶联反应和/或环化形成所述式(1)的化合物。

7.一种混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一项或多项所述的化合物和至少一种荧光或磷光掺杂剂。

8.一种制剂,尤其是溶液、悬浮液或微乳液,其包含至少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一项或多项所述的化合物或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物和一种或多种溶剂。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一项或多项所述的化合物或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物在电子器件中的用途。

10.一种电子器件,其包含至少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一项或多项所述的化合物或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物,所述电子器件尤其选自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有机集成电路、有机场效应晶体管、有机薄膜晶体管、有机发光晶体管、有机太阳能电池、有机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有机光学检测器、有机光感受器、有机场猝熄器件、发光电化学电池、有机激光二极管和有机等离子体发射器件。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器件是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并且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一项或多项所述的化合物在发光层中和/或在空穴传输层中和/或在电子阻挡层中被用作荧光或磷光化合物的基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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