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0985阅读:88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属于快速沉降器领域。



背景技术:

快速沉降器,用于制糖澄清的设备之一。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320405934.4的一种糖汁快速沉降器,包括快速沉降器主体和强制分离部件,其特征在于:快速沉降器主体包括上部方形部分和下部圆锥部分,分别形成澄清室和泥汁室,澄清室为方形,泥汁室为圆锥形,澄清室的池壁与泥汁室的池壁以钝角连接,具有操作简单、只需一级散汽、不易“反底”等优点,可显著提高澄清效率。无法自动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无法自动检测是否澄清完,需要人工手动检测,增加工作量,降低了快速沉降器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以解决现有的快速沉降器无法自动检测是否澄清完,需要人工手动检测,增加工作量,降低了快速沉降器的工作效率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其结构包括脚架、电机、按钮、支撑杆、底盘、显示屏、澄清桶、活动盖、进料口、沉降器、检测装置、出料口、驱动轴、支架,所述电机设在底盘下,所述按钮活动连接脚架,所述支撑杆与支架相连接,所述显示屏固定连接底盘,所述底盘设有澄清桶,所述活动盖活动连接澄清桶,所述沉降器设在澄清桶内,所述检测装置与澄清桶相连接,所述检测装置由底盖、检测器、连接盖、电线、电源接头、传导器组成,所述底盖设在检测器下,所述检测器与澄清桶相连接,所述连接盖固定连接检测器,所述电源接头设有电线,所述电源接头与传导器相连接,所述传导器设在连接盖上,所述出料口固定连接澄清桶,所述支架设有驱动轴。

进一步地,所述脚架固定连接支撑杆。

进一步地,所述底盘设在支撑杆上。

进一步地,所述进料口固定连接活动盖。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通过支撑杆与底盘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检测装置,可自动检测是否澄清完,无需人工手动检测,减少工作量,提高了快速沉降器的工作效率,安装简单,操作方便,且体积小,占据面积较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检测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脚架-1、电机-2、按钮-3、支撑杆-4、底盘-5、显示屏-6、澄清桶-7、活动盖-8、进料口-9、沉降器-10、检测装置-11、底盖-111、检测器-112、连接盖-113、电线-114、电源接头-115、传导器-116、出料口-12、驱动轴-13、支架-1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其结构包括脚架1、电机2、按钮3、支撑杆4、底盘5、显示屏6、澄清桶7、活动盖8、进料口9、沉降器10、检测装置11、出料口12、驱动轴13、支架14,所述电机2设在底盘5下,所述按钮3活动连接脚架1,所述支撑杆4与支架14相连接,所述显示屏6固定连接底盘5,所述底盘5设有澄清桶7,所述活动盖8活动连接澄清桶7,所述沉降器10设在澄清桶7内,所述检测装置11与澄清桶7相连接,所述检测装置11由底盖111、检测器112、连接盖113、电线114、电源接头115、传导器116组成,所述底盖111设在检测器112下,所述检测器112与澄清桶7相连接,所述连接盖113固定连接检测器112,所述电源接头115设有电线114,所述电源接头115与传导器116相连接,所述传导器116设在连接盖113上,所述出料口12固定连接澄清桶7,所述支架14设有驱动轴13。所述脚架1固定连接支撑杆4。所述底盘5设在支撑杆4上。所述进料口9固定连接活动盖8。所述支架14通过支撑杆4与底盘5相连接。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检测装置11安装在澄清桶7内,按下按钮3使电机2带动驱动轴13运转,检测器112对澄清桶7的糖进行检测,完成时传导器116通过电线114传递到显示屏6上,减少工作量,提高了快速沉降器的工作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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