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发酵法制醋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246427阅读:72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发酵法制醋工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制醋领域,具体涉及到发酵法制醋工艺。
【背景技术】
[0002]醋是一种发酵的酸味液态调味品,多由高梁、米、酒或酒糟发酵制成。醋已经在我国流传已上千年的历史,制醋的方法也在不断的改进。目前国内生产食醋的工艺有:固态发酵制醋、液态发酵制醋、速酿塔制法,固稀结合制醋。国外有自吸式液态深层发酵法,固膜式滴下发酵法,液态静置发酵法。每种制作发酵法都有利有弊。例如,固态发酵制醋缺点发酵周期长,生产成本高。液态发酵制醋则风味较差,而优势在于周期短,成本低。
[0003]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发酵法制醋工艺,在液态发酵制醋加以改进,提高成品醋的风味。
[0004]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发酵法制醋工艺,其特征在于,其工艺如下:
(1)将米洗净后倾入缸中,加水高出料面约20厘米,中央插入空气竹篓筒高出水面,每日由篓中换水I一2次,需6—7天,捞出置竹罗中以清水冲净,浙干,进锅蒸煮,蒸熟后立即取出;
(2)蒸熟的米饭装入缸中,容量约为容器的1/2,略略压紧,然后在米中央挖一凹形,缸上加盖草席,发酵期缸内升至40— 50°C,时间为5— 6天
(3)每缸按米质量1.2倍加入温水,搅匀,加盖后堆放,待米粒沉降,密封20天,以后每隔一天搅液面动,并保持室温,持续3?4个月,醪液逐渐澄清;
(4)成熟醋醪用杠杆式木榨压滤,醪以丝袋装盛,醋液流入承受的缸内,一次压榨完后,滤渣再以清水稀释,进行第二次压榨;
(5)将一次和二次滤液混合后移入锅中以90°C灭菌,即产成。
[0005]本发明有益效果:克服传统液态发酵制醋的不足,发酵周期短,制作成本低,适合小批量生产。
【具体实施方式】
[0006]米及洗净:将米在竹罗中冲洗一次,倾入缸中,加水高出料面约20厘米,中央插入空气竹篓筒高出水面。每天由篓中换水I?2次,要求米粒充分吸水,余水无浑浊状为度。一般需6天左右,捞出置竹罗中以清水冲净,浙干。
[0007]蒸熟:蒸熟的程度要求米粒成饭不结块,无白心,蒸熟后立即取出。
[0008]发花(即培菌):培菌的方法有两种,装米饭入酒坛中培菌的叫“坛花”;入大缸培菌的叫“缸花”。蒸熟的米饭分装入清洁的酒坛或大缸,容量约为容器的1/2,略略压紧,然后在米饭中央挖一凹形,缸、坛上加盖草席,任其自然发酵。在春季气温下约10天左右,米饭上杂菌丛生,即为“发花”完成。发花期间品温或升至40°C左右,5?6天后凹处析出汁液,味甜,后逐渐变酸,品温也逐渐下降。
[0009]加水发酵:“发花”完成后,每缸(坛)约按米饭质量1.2倍加入温水,搅匀,加盖后堆放室内或室外。待米粒沉降,倒倾入大缸,上加草盖,约20天后,液面上出现薄层菌膜,闻之有酸味。以后每隔一天将液面轻轻搅动,并保持室内温度。持续3?4个月,醪液逐渐澄清,醋液呈玫瑰红色,即为发酵完毕。
[0010]成熟醋醪用杠杆式木榨压滤,醪以丝袋装盛,醋液流入承受的缸内,一次压榨完后,滤渣再以清水稀释,进行第二次压榨。
[0011]配置及灭菌:将一次和二次滤液混合,再移入锅中以90°C灭菌,即产成,成品一吨约需大米300公斤。
【主权项】
1.发酵法制醋工艺,其特征在于,其工艺如下: (1)将米洗净后倾入缸中,加水高出料面约20厘米,中央插入空气竹篓筒高出水面,每日由篓中换水I一2次,需6—7天,捞出置竹罗中以清水冲净,浙干,进锅蒸煮,蒸熟后立即取出; (2)蒸熟的米饭装入缸中,容量约为容器的1/2,略略压紧,然后在米中央挖一凹形,缸上加盖草席,发酵期缸内升至40— 50°C,时间为5— 6天 (3)每缸按米质量1.2倍加入温水,搅匀,加盖后堆放,待米粒沉降,密封20天,以后每隔一天搅液面动,并保持室温,持续3?4个月,醪液逐渐澄清; (4)成熟醋醪用杠杆式木榨压滤,醪以丝袋装盛,醋液流入承受的缸内,一次压榨完后,滤渣再以清水稀释,进行第二次压榨;将一次和二次滤液混合后移入锅中以90°C灭菌,SP产成。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到发酵法制醋工艺,其特征在于,将米洗净后倾入缸中,加水高出料面约20厘米,每日由篓中换水,捞出置竹罗中以清水冲净,沥干,进锅蒸煮,蒸熟后立即取出;蒸熟的米饭装入缸中,压紧,加盖草席发酵,每缸按米质量1.2倍加入温水,搅匀,加盖后堆放,待米粒沉降,密封20天,醪液逐渐澄清;成熟醋醪用杠杆式木榨压滤,醪以丝袋装盛,醋液流入承受的缸内,一次压榨完后,滤渣再以清水稀释,进行第二次压榨;将一次和二次滤液混合后移入锅中以90℃灭菌,即产成。本发明有益效果为克服传统液态发酵制醋的不足,发酵周期短,制作成本低,适合小批量生产。
【IPC分类】C12J1-04
【公开号】CN104560601
【申请号】CN201310471371
【发明人】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人】杜淑卿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3年10月11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