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器用上色基础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86879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木器用上色基础漆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量为:醇酸树脂50%-75%,填料5%-20%,溶剂15%-30%,遮味剂0.1%-1%%,助剂0.1%-1%。本发明提供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可与色精配合制作出各种颜色的木器漆,可直接在木器的底漆或面漆上擦涂,施工简单,上色均匀、自然流平,低气味、低VOC符合环保要求,使木器上色后达到色彩艳丽丰富、纹理清晰的装饰效果。
【专利说明】木器用上色基础漆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油漆制备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木器用上色基础漆。
【背景技术】
[0002]通常来说,木器上色有底着色和面修色两种传统的工艺,而且通常两种工艺是结合使用的。底着色是使用擦色液将木材加工成想要的颜色,然后直接施加透明清漆或者调成颜色相同的清漆,进行面修色。使用透明漆时,工艺比较复杂,效率低,施工便捷性差,成本高,且上色难,上色均匀性差。
[0003]综上,透明漆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色彩不均、工艺复杂,施工难度高等难题。

【发明内容】

[0004]为了解决上述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或者至少之一,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木器用上色基础漆,用该基础漆制作出的木器漆可直接在底漆或面漆上涂抹,易于上色,工艺简单,省时省力,木器上色后颜色均匀艳丽。
[0005]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
量为:
[0006]
醇酸树脂50-75% ;
填料5-20%;
溶剂15-30%;
遮味剂0.1-1%;
助剂0.1-1%。
[0007]本发明提供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中,醇酸树脂为主要的成膜物质;填料在体系中起骨架、填充的作用,可增加涂膜的厚度,使涂膜丰满结实、稳定性好、硬度高;溶剂具有挥发性,挥发速度均匀,保证上色均匀,同时溶剂可溶解树脂,起分散介质的作用;遮味剂具有清味功能,使环境气味清新,避免基础漆施工时气味重;助剂为低气味低毒性助剂,保证基础漆符合环保要求,助剂具有防沉、助分散、消泡的作用,使漆中的重金属含量符合欧盟玩具类木器漆环保要求,VOC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符合相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0008]优选地,所述醇酸树脂为带功能性基团的醇酸树脂。
[0009]醇酸树脂中的功能性基团可利用融合镶嵌技术,与色精具有良好的相容性,使基础漆与底漆、面漆具有良好的结合能力,可形成特殊的表面涂层,功能性基团使木器漆可直接在底漆或面漆上涂抹。
[0010]进一步,所述功能性基团具有碳碳共轭双键。
[0011]带有碳碳共轭双键(一C=C一)的醇酸树脂层间附着能力好,干燥慢,容易上色。
[0012]优选地,所述填料包括滑石粉和透明粉。[0013]所述溶剂包括醋酸丁酯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0014]所述溶剂还包括200号溶剂油和/或150号溶剂油。
[0015]所述遮味剂包括香精。
[0016]所述助剂包括防沉剂、分散剂和消泡剂。
[0017]优选地,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中,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量为:醇酸树脂69.4%,填料10%,溶剂20%,遮味剂0.1%,助剂0.5%。
[0018]优选地,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中,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量为:醇酸树脂72%,填料5%,溶剂22.4%,遮味剂0.1%,助剂0.5%。 [0019]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使用带功能性基团的醇酸树脂,保证了木器漆可直接在底漆或者面漆表面上色,施工省时省力;使用易分散技术,采用挥发速度均匀的溶剂,保证了上色的均匀性;同时,使用遮味剂达到去味、净味的功能;在助剂选择上,选择了低气味低毒性的助剂,并搭配适量遮味剂,避免了油漆施工气味重,产生恼人气味,影响施工人员的健康,使油漆更环保。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0021]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0022]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
量为:
[0023]
醇酸树脂50-75%;
填料5-20%;
溶剂15-30%;
遮味剂0.1-1%;
助剂0.1-1%。
[0024]本发明提供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包括醇酸树脂、填料、溶剂、遮味剂和助剂,其中,醇酸树脂为主要的成膜物质;填料在体系中起骨架、填充的作用,可增加涂膜的厚度,使涂膜丰满结实、稳定性好、硬度高;溶剂具有挥发性,挥发速度均匀,保证上色均匀,同时溶剂可溶解树脂,起分散介质的作用;遮味剂具有清味功能,使环境气味清新,避免基础漆施工时气味重;助剂为低气味低毒性助剂,保证基础漆符合环保要求,助剂具有防沉、助分散、消泡的作用,使漆中的重金属含量符合欧盟玩具类木器漆环保要求,VOC含量符合相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0025]优选地,所述醇酸树脂为带功能性基团的醇酸树脂。
[0026]醇酸树脂中的功能性基团可利用融合镶嵌技术,与色精具有良好的相容性,使基础漆与底漆、面漆具有良好的结合能力,可形成特殊的表面涂层,功能性基团使基础漆制成的木器漆可直接在底漆或面漆上涂抹。
[0027]进一步,所述功能性基团具有碳碳共轭双键。
[0028]带有碳碳共轭双键(一C=C一)的醇酸树脂层间附着能力好,干燥慢,容易上色。
[0029]优选地,所述填料包括滑石粉和透明粉。
[0030]所述溶剂包括醋酸丁酯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0031]所述溶剂还包括200号溶剂油和/或150号溶剂油。
[0032]所述遮味剂包括香精。
[0033]所述助剂包括防沉剂、分散剂和消泡剂。
[0034]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所提供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
[0035]实施例一:
[0036]木器用上色基础漆中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量为:带共轭双键的醇酸树脂69.4%,填料10%,溶剂20%,遮味剂0.1%,助剂0.5%。
[0037]根据本实施例给出的各组份及含量制作基础漆时,需在醇酸树脂中加入填料、溶剂、遮味剂和低气味低毒性的助剂,并进行高速分散,然后可制作出基础漆。在制作的基础漆中加入各种颜色的色精,可制作出不同颜色的木器漆。
[0038]根据本实施例提供的组份及其含量制作出基础漆后,再使用基础漆制作出木器漆,木器漆不仅重金属含量符合欧盟玩具类木器漆环保要求,VOC含量符合相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而且还具有如下优点:
[0039]1、施工简单,底漆免打磨,可直接在底漆上刷涂;
[0040]2、流平性好,随意上色,自然流平;
[0041]3、上色均匀,适合大面积施工,不花色;
[0042]4、施工周期短,翻新工程轻松快捷,可直接在面漆上刷涂;
[0043]5、遮味技术,使油漆达到清味功能。
[0044]实施例二:
[0045]木器用上色基础漆中,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量为:带共轭双键的醇酸树脂72%,填料5%,溶剂22.4%,遮味剂0.1%,助剂0.5%。
[0046]实施例二具有上述实施例一的优点,且实施例二与实施例一相比,其中填料的成分减少,相应地,醇酸树脂的成分增加,根据填料含量的不同,可制作出不同颜色深度的木器漆,填料少,基础漆易上色,可用于制作深色木器漆;填料多,可用于制作浅色的木器漆。
[0047]用本发明提供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与各种颜色的色精配合使用,可制作出不同颜色的木器漆,如:
[0048]I)制作柚木色的木器漆时,可按重量比为:
[0049]基础漆:黄色色精:红色色精:黑色色精=100:14:3.4:2.6
[0050]的比例进行配比,配比后的柚木色木器漆可直接擦涂或刷涂在木器的底漆或面漆上。
[0051]2)制作红木色的木器漆时,可按重量比为:
[0052]基础漆:黄色色精:红色色精:黑色色精=100:2:15:3
[0053]的比例进行配比,配比后的红木色木器漆也可直接擦涂或刷涂在木器的底漆或面漆上。
[0054]综上所述,用本发明提供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制作的木器漆,可直接在木器的底漆或面漆表面上色,不仅施工省时省力,效率提高,而且颜色均匀靓丽,达到色彩丰富、纹理清晰的装饰效果;此外,木器漆满足低气味、低VOC的环保要求,保证了施工人员的健康。
[0055]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量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所述醇酸树脂为带功能性基团的醇酸树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性基团具有碳碳共轭双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包括滑石粉和透明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剂包括醋酸丁酯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剂还包括200号溶剂油和/或150号溶剂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味剂包括香精。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剂包括防沉剂、分散剂和消泡剂。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量为:醇酸树脂69.4%,填料10%,溶剂20%,遮味剂0.1%,助剂0.5%。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木器用上色基础漆,其特征在于,包含的组份及各组份的重量含量为:醇酸树脂72%,填料5%,溶剂22.4%,遮味剂0.1%,助剂0.5%。
【文档编号】C09D7/12GK103468107SQ201310461630
【公开日】2013年12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30日
【发明者】徐东, 李金钟 申请人: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