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折叠屏的耐折弯超薄胶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64787发布日期:2021-04-14 00:34阅读:402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折叠屏的耐折弯超薄胶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胶带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适用于折叠屏的耐折弯超薄胶带。


背景技术:

2.超薄胶带主要用于石墨片表面覆合加强、表面保护及粘接与固定,而石墨片用于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散热。目前,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逐步趋向于可折叠化,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在折叠的过程中会带动石墨片弯折,而石墨片弯折会使其表面粘结的超薄胶带同步弯折,但现有的超薄胶带在弯折过程中容易发生断裂。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抗弯折抗形变的超薄胶带,该耐折弯超薄胶带尤其适用于折叠屏。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折叠屏的耐折弯超薄胶带,包括联苯型聚酰亚胺膜、丙烯酸胶粘剂和透明离型膜,丙烯酸胶粘剂设置在联苯型聚酰亚胺膜和透明离型膜之间。
5.透明离型膜用于隔离和保护丙烯酸胶粘剂,透明离型膜容易与丙烯酸胶粘剂剥离,操作人员使用耐折弯超薄胶带前将透明离型膜剥离,耐折弯超薄胶带通过丙烯酸胶粘剂粘接在石墨片表面。透明离型膜可以采用单面或者双面有机硅离型的纸或者膜。
6.其中联苯型聚酰亚胺膜用作基膜,具有优异的机械性能,抗张强度可达到400mpa、弹性模量可达到500mpa,具有优异的抗形变能力。耐折弯超薄胶带采用应力缓和型丙烯酸胶粘剂,在平铺到弯折过程中,可以有效释放内应力,减少基膜的应力。
7.在一实施例中,丙烯酸胶粘剂涂覆于联苯型聚酰亚胺膜的两个端面制成耐折弯超薄双面胶带。
8.在一实施例中,丙烯酸胶粘剂涂覆于联苯型聚酰亚胺膜的一个端面制成耐折弯超薄单面胶带。
9.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折叠屏的耐折弯超薄胶带,该耐折弯超薄胶带整体的抗折弯能力强,可达到弯折20万次不断裂;并且该耐折弯超薄胶带受弯折形变小,贴覆于石墨片表面不起翘、不脱层。
附图说明
10.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11.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耐折弯超薄双面胶带的结构示意图。
12.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耐折弯超薄单面胶带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3.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1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所述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地限定。
1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1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17.实施例1
18.如图1中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耐折弯超薄双面胶带,包括联苯型聚酰亚胺膜1、丙烯酸胶粘剂2和透明离型膜3,丙烯酸胶粘剂2设置在联苯型聚酰亚胺膜1和透明离型膜3之间。丙烯酸胶粘剂2涂覆于联苯型聚酰亚胺膜1的两个端面制成耐折弯超薄双面胶带。
19.实施例2
20.如图2中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耐折弯超薄单面胶带,包括联苯型聚酰亚胺膜1、丙烯酸胶粘剂2和透明离型膜3,丙烯酸胶粘剂2设置在联苯型聚酰亚胺膜1和透明离型膜3之间。丙烯酸胶粘剂2涂覆于联苯型聚酰亚胺膜1的一个端面制成耐折弯超薄单面胶带。
21.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22.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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