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性划线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644095阅读:1390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性划线漆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水性划线漆,其中:该水性划线漆按照重量份数,其配方为:丁苯胶乳30?70份,丙烯酸树脂30?70份,钛白粉5?20份,色粉5?20份,分散剂0.5?2份,乳化剂0.5?2份,增稠剂1?3份,硫化剂1?5份,消泡剂0.1?0.3份。本发明安全环保、易清洁、制备方便且成本较低。
【专利说明】
一种水性划线漆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轮胎生产技术,特别涉及用于轮胎标识的水性划线漆。【背景技术】
[0002]在轮胎生产过程中,为了方便识别和管理,需要在轮胎胎面或天然内胎上划线做不同标记。目前很多厂家使用的是油基型划线漆,由于油基型溶剂主要是汽油,不仅不环保,在实际生产中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企业为处理污染也需花费较高成本。另外油基型划线漆不易清洁,在生产使用过程会造成大量浪费。
【发明内容】

[0003]针对以上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安全环保、易清洁且制备方便、成本较低的水性划线漆。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水性划线漆,其中:该水性划线漆按照重量份数,其配方为:丁苯胶乳30-70份,丙烯酸树脂30-70份,钛白粉5-20份,色粉5-20份,分散剂0.5-2份,乳化剂0.5-2份,增稠剂1 -3份,硫化剂1 -5份,消泡剂0.1 -0.3份。
[0005]为进一步完善技术方案,本发明还包括以下技术特征:
[0006]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乳化剂选用Tween-20。
[0007]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增稠剂选用ASE-60。
[0008]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消泡剂选用矿物油类消泡剂。
[0009]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丁苯胶乳为50份。
[0010]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丙烯酸树脂为50份。
[0011]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钛白粉为10-20份,所述色粉为10-20份。[〇〇12]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分散剂为1份。
[0013]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乳化剂为1份。[0〇14]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硫化剂为3份。
[00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以水为溶媒,无挥发性有机物,气味小, 对员工身体健康危害小,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无三废污染,易清洁;室温即可加工,加工方便且能耗低;跟橡胶结合更强,干燥时间更短,硫化后不会断线,颜色更鲜艳。
[0016]说明书附图
[0017]无【具体实施方式】
[0018]以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涉及本发明的部分实施例,并非对本发明的限制。
[0019]本发明的水性划线漆,按照重量份数计,其配方为:丁苯胶乳30-70份,丙烯酸树脂 30-70份,钛白粉5-20份,色粉5-20份,分散剂0.5-2份,乳化剂0.5-2份,增稠剂1-3份,硫化剂1-5份,消泡剂0.1-0.3份。
[0020]其中,丁苯胶乳和丙烯酸树脂作为基础溶剂,钛白粉作为白色颜料,可增加光亮度,分散剂能使各种颜料能更好的分散在溶剂载体中,乳化剂能增加颜料在溶剂载体中的分散均匀性,将以上成分连同硫化剂一起,在研磨机中充分研磨。而后添加消泡剂,消除加工过程中产生气泡。消泡后,添加增稠剂调制,完成水性划线漆的生产,灌装即可使用。
[0021]更优选的方案,丁苯胶乳50份,丙烯酸树脂50份,钛白粉10-20份,色粉10-20份,分散剂1份,乳化剂1份,增稠剂1-3剂,硫化剂3份,消泡剂0.1-0.3份。分散剂优选用聚酯类;乳化剂优选水包油(0/W)型乳化剂,如Tween-20,从而使所述水性划线漆容易清除;增稠剂优选碱溶胀增稠剂,例如ASE-60,ASE-60可以快速增加溶液粘度;消泡剂选用矿物油类消泡剂。
[0022]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任何熟习相像技艺者,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与范围内,所作的更动及润饰的等效替换,仍为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水性划线漆,其中:该水性划线漆按照重量份数,其配方为:丁苯胶乳30-70份, 丙烯酸树脂30-70份,钛白粉5-20份,色粉5-20份,分散剂0.5-2份,乳化剂0.5-2份,增稠剂 1 -3份,硫化剂1 _5份,消泡剂0.1 -0.3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性划线漆,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选用Tween-20。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性划线漆,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稠剂选用ASE-60。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性划线漆,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泡剂选用矿物油类消泡剂。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水性划线漆,其特征在于:所述丁苯胶乳为50份。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水性划线漆,其特征在于:所述丙烯酸树脂为50份。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水性划线漆,其特征在于:所述钛白粉为10-20份, 所述色粉为10-20份。8.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水性划线漆,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剂为1份。9.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水性划线漆,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为1份。10.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水性划线漆,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剂为3份。
【文档编号】C09D7/12GK106009949SQ201610563467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7月18日
【发明人】叶竹国, 华璧琳, 张启铨, 邓凌
【申请人】泉州市华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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