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后侧视显示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85871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机动车辆后侧视显示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机动车辆后侧视显示系统。机动车辆包括主体,该主体具有前端、后端、在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之间延伸的第一侧面以及在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之间延伸的相对第二侧面。侧视镜被安装在主体处。侧视镜包括反射表面和设置在反射表面后方的视频显示器。侧视镜选择性地可调节成提供沿第一侧面的视野。摄像机被安装在主体处并且操作地连接到视频显示器。摄像机被构造且设置成向视频显示器提供所述后端后方的第一侧面后方视野。
【专利说明】机动车辆后侧视显示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机动车辆的领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具有后侧视显示系统的机动车辆。

【背景技术】
[0002]传统上,机动车辆包括后视镜以及一个或两个侧视镜。顾名思义,后视镜给驾驶员提供机动车辆后方的视野(景象)。侧视镜给驾驶员提供沿机动车辆一侧或两侧的视野。最近,许多机动车辆已经设有后视摄像机,其将车辆后方视野播送至仪表盘显示器。通常,摄像机被居中地安装在机动车辆的后部部分上;经常在牌照安装区域上或周围。后视摄像机提供居中位于车辆后方的事物的良好视野。不过该视野会包括死区,或者在车辆的后方角隅部分处通过侧视镜也最低限度被感知的最小覆盖区域。因此,希望提供一种系统,其使得驾驶员能够不仅清楚地观察到位于机动车辆正后方的事物,而且清楚地观察到位于机动车辆后方侧面部分的事物。


【发明内容】

[0003]根据示例性实施例,机动车辆包括主体,该主体具有前端、后端、在前端和后端之间延伸的第一侧面以及在前端和后端之间延伸的相对第二侧面。侧视镜被安装在主体处。侧视镜包括反射表面和设置在反射表面后方的视频显示器。侧视镜选择性地可调节成提供沿第一侧面的视野。摄像机被安装在主体处并且操作地连接到视频显示器。摄像机被构造且设置成向视频显示器提供所述后端后方的第一侧面后方视野。
[0004]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显示机动车辆后方角隅视野的方法包括捕捉机动车辆的后方角隅处的图像,将该图像发送到设置在侧视镜内的显示器,以及在显示器上显示该图像。
[0005]本发明还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0006]方案1.一种机动车辆,所述机动车辆包括:
主体,所述主体具有前端、后端、在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之间延伸的第一侧面以及在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之间延伸的相对第二侧面;
安装在所述主体处的侧视镜,所述侧视镜包括反射表面和设置在所述反射表面后方的视频显示器,所述侧视镜选择性地可调节成提供沿所述第一侧面的视野;以及
安装在所述主体处并且操作地连接到所述视频显示器的摄像机,所述摄像机被构造且设置成向所述视频显示器提供所述后端后方的第一侧面后方视野。
[0007]方案2.根据方案I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摄像机被安装到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第一侧面。
[0008]方案3.根据方案I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后端处。
[0009]方案4.根据方案3所述的机动车辆,还包括:安装在所述后端处的保险杠,所述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保险杠内。
[0010]方案5.根据方案3所述的机动车辆还包括:在所述第一侧面处被安装在所述后端处的尾灯,所述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尾灯处。
[0011]方案6.根据方案5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摄像机被整体形成到所述尾灯内。
[0012]方案7.根据方案I所述的机动车辆,还包括:
安装在所述主体处的另一侧视镜,所述另一侧视镜包括反射表面和设置在所述反射表面后方的视频显示器,所述另一侧视镜选择性地可调节成提供沿所述第二侧面的视野;以及
安装在所述主体处并且操作地连接到所述另一侧视镜的视频显示器的另一摄像机,所述摄像机被构造且设置成向所述视频显示器提供所述后端后方的第二侧面后方视野。
[0013]方案8.根据方案7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另一摄像机被安装到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第二侧面。
[0014]方案9.根据方案7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另一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后端处。
[0015]方案10.根据方案9所述的机动车辆,还包括:安装在所述后端处的保险杠,所述另一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保险杠内。
[0016]方案11.根据方案9所述的机动车辆,还包括:在所述第二侧面处被安装在所述后端处的另一尾灯,所述另一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另一尾灯处。
[0017]方案12.根据方案11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另一摄像机被整体形成到所述另一尾灯内。
[0018]方案13.—种显示机动车辆的后方角隅视野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捕捉所述机动车辆的后方角隅处的图像;
将所述图像发送到侧视镜内的显示器;以及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所述图像。
[0019]方案14.根据方案13所述的方法,其中捕捉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后方角隅处的所述图像包括捕捉所述机动车辆的左后角隅的图像。
[0020]方案15.根据方案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所述图像包括在左侧视镜内显示所述图像。
[0021]方案16.根据方案13所述的方法,其中捕捉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后方角隅处的所述图像包括:捕捉在所述机动车辆的左后角隅处的第一图像,以及捕捉在所述机动车辆的右后角隅处的第二图像。
[0022]方案17.根据方案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所述图像包括在左侧视镜内显示所述第一图像以及在所述右侧视镜内显示所述第二图像。
[0023]方案18.根据方案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所述图像包括在被安装在所述侧视镜的选择性反射表面后方的显示器上呈现所述图像。
[0024]方案19.根据方案13所述的方法,其中捕捉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后方角隅的图像包括通过安装到所述机动车辆的侧面的摄像机捕捉图像。
[0025]方案20.根据方案13所述的方法,其中捕捉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后方角隅的图像包括通过安装在所述机动车辆的尾灯处的摄像机捕捉图像。
[0026]当结合附图时从本发明的下述具体描述中将显而易见到本发明的上述特征和优点以及其他特征和优点。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7]其他特征、优点和细节借助于示例方式显示于实施例的下述具体描述中,所述具体描述参考附图,附图中:
图1是根据示例性实施例的具有后侧视摄像机的机动车辆的俯视图;
图2是图1的机动车辆的左侧视图;
图3是图1的机动车辆的左侧视镜的细节图;
图4是图1的机动车辆的右侧视图;
图5是图1的机动车辆的右侧视镜的细节图;
图6是图1的机动车辆的后端的细节图;以及图7是图1的机动车辆的部分左侧视细节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8]下述描述实质上仅是示例性的并且不试图限制本公开、其应用或使用。应该理解,在所有附图中,对应附图标记指代同样或对应的零件和特征。图1中以2总体示出了根据示例性实施例的机动车辆。机动车辆2包括主体4,该主体4具有前端8、后端9、第一或左侧面10和第二或右侧面11。前端8包括发动机罩13,并且后端9包括后备箱盖14和后保险杠15 (图2)。
[0029]根据图2所示的示例性实施例,第一侧面10包括左侧前翼子板20、左侧车门21和左侧围板/四开板(quarter panel) 22。第一或左侧视镜24被安装到左侧车门21。如图3中所见,第一侧视镜24包括选择性反射表面26和显示器27。显示器27被设置在选择性反射表面26后方。类似地,如图4所示,第二侧面11包括右侧前翼子板30、右侧车门31和右侧围板32。第二或右侧视镜34被安装到右侧车门31。如图5中所见,右侧视镜34包括选择性反射表面36和显示器37。显示器37被设置在选择性反射表面36后方。进一步根据示例性实施例,机动车辆2包括第一后侧视摄像机40和第二后侧视摄像机42。第一后侧视摄像机40沿左侧面10被安装于主体4并且提供位于机动车辆2侧向外部的第一侧面视野45。第二后侧视摄像机42沿右侧面11被安装于主体4并且提供位于机动车辆2侧向外部的第二侧面视野46。更具体地,第一摄像机40在左后轮胎(未单独标记)上方靠近后端9被安装在左侧面10上,并且第二摄像机42在右后轮胎(也未单独标记)上方靠近后端9被安装在右侧面11处。
[0030]进一步根据示例性实施例,机动车辆2包括后侧视显示系统50,其操作地连接到第一和第二摄像机40和42以及第一和第二显示器27和37。显示系统50包括控制器52,其具有中央处理器单元56和图像处理器单元60。当机动车辆2处于倒档时,显示系统50从第一和第二摄像机40和42接收实时视频图像。来自摄像机40的图像被传送通过图像处理器60并且被发送到显示器27,并且来自摄像机42的图像被传送通过图像处理器60并且被发送到显示器37。每个摄像机40和42可以包括提供图像增强的对应变焦镜头62和64。每个变焦镜头62和64可以由机动车辆2的操作者控制或者通过控制器52内提供的算法控制。当图像被发送到显示器27时选择性反射表面26的一部分不再是反射性的。类似地,当图像被发送到显示器37时选择性反射表面36的一部分不再是反射性的。以此方式,驾驶员能够观察左侧视镜24和右侧视镜34并且不仅看到机动车辆2后方区域的反射图像,而且能够观察到机动车辆2左侧和右侧区域的被处理图像。显示系统50提供了增强的驾驶员操作认知性,从而增加了机动车辆安全。
[0031]图6示出了安装在后保险杠15内的第一和第二摄像机40和42,图6中同样的附图标记代表相应视图中的对应部件。图7示出了被安装在机动车辆2的侧标志灯或尾灯70内的第一摄像机40,图7中同样的附图标记代表相应视图中的对应部件。在所示示例性实施例中,尾灯70采用左侧转向指示灯74的形式。然而,应该理解的是尾灯70也可以采用刹车灯、反射镜等的形式。还应该理解的是,第二摄像机44可以被安装在右侧11上的类似位置。
[0032]在此,应该理解的是示例性实施例描述了机动车辆的后侧视显示系统。左侧和右侧后方安装的摄像机为左和右侧视镜显示器提供了实时视频图像。所述图像增加了环境认知性,从而为驾驶员提供了与可能通过传统侧视镜或后视镜看不到的迎面车辆、行人等有关的信息。还应该理解的是,后侧视摄像机的位置可以根据机动车辆型号而变化。此外,应该理解的是显示器相对于反射表面的位置可以变化。最后,应该理解的是可以为驾驶员提供超控系统以根据需要禁用显示系统。
[0033]虽然已经参考示例性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不过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在不背离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各种修改并且其要素可以被等价物替代。此外,在不背离本发明实质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本发明的教导做出许多改进以便适应具体情况或材料。因此,本发明不旨在被限制于所公开的具体实施例,而是本发明将包括落入本申请范围内的所有实施例。
【权利要求】
1.一种机动车辆,所述机动车辆包括: 主体,所述主体具有前端、后端、在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之间延伸的第一侧面以及在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之间延伸的相对第二侧面; 安装在所述主体处的侧视镜,所述侧视镜包括反射表面和设置在所述反射表面后方的视频显示器,所述侧视镜选择性地可调节成提供沿所述第一侧面的视野;以及 安装在所述主体处并且操作地连接到所述视频显示器的摄像机,所述摄像机被构造且设置成向所述视频显示器提供所述后端后方的第一侧面后方视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摄像机被安装到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第一侧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后端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辆,还包括:安装在所述后端处的保险杠,所述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保险杠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辆还包括:在所述第一侧面处被安装在所述后端处的尾灯,所述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尾灯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摄像机被整体形成到所述尾灯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辆,还包括: 安装在所述主体处的另一侧视镜,所述另一侧视镜包括反射表面和设置在所述反射表面后方的视频显示器,所述另一侧视镜选择性地可调节成提供沿所述第二侧面的视野;以及 安装在所述主体处并且操作地连接到所述另一侧视镜的视频显示器的另一摄像机,所述摄像机被构造且设置成向所述视频显示器提供所述后端后方的第二侧面后方视野。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另一摄像机被安装到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第二侧面。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辆,其中所述另一摄像机被安装在所述机动车辆的所述后端处。
10.一种显示机动车辆的后方角隅视野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捕捉所述机动车辆的后方角隅处的图像; 将所述图像发送到侧视镜内的显示器;以及 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所述图像。
【文档编号】B60R1/06GK104340128SQ201410382930
【公开日】2015年2月11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6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6日
【发明者】M.F.阿拉姆, V.蓬纳姆, C.A.兰伯特, A.M.拉萨尔 申请人: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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