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控制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功能构件的运行的方法和机动车与流程

文档序号:11527460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用于控制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功能构件的运行的方法和机动车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控制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功能构件的运行的方法。



背景技术:

确定的机动车侧的功能构件的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问题——其中机动车的原始构件通过例如偷盗的功能构件未经授权允许更换——以及确定的机动车侧的功能构件的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的问题是已知的。

这样的未经授权允许更换或这样的未经授权允许处理可以通过在相应的功能构件与控制机构之间的验证识别。验证可以例如通过如此所谓的挑战-响应验证实现,其中在相应的功能构件之间交换例如以数字代码形式的加密的信息以及相应加密信息的功能构件特定的解密结果。如果在相应功能构件之间交换的解密结果一致,那么产生成功的验证。如果在相应功能构件之间交换的解密结果不一致,那么不产生成功的验证。

在功能构件的未成功的验证情况下至今常见的是,有目的地限制至少该功能构件的功能,以便指示车辆乘客确定功能构件的未成功的验证。

对于如下情况是已知的,其中不可以成功验证机动车的对于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然而该措施不可遵循,因为相应对于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的功能原则上不应受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任务在于,提出一种相比之下改善的用于控制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功能构件的运行的方法。

该任务通过一种用于控制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功能构件的运行的方法解决,其特征在于如下步骤:

·实施至少一个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的关于如下的验证,即是否功能构件是机动车的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以及

·如此控制机动车的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运行,使得有目的地限制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只要实施的验证得出:所述至少一个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是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

虽然上文仅仅言及方法的两个基本步骤,该方法如此外得到的那样可以包括另外的步骤,这些另外的步骤实现在上述第一和第二步骤之前、之后或之间。

在此所述用于控制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功能构件的运行的方法原则上属于机动车的确定的亦即特别是对于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的防盗保护领域。通过该方法可以对于车辆乘客察觉特别是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估计的未经授权允许的更换或未经授权允许的处理,而不会出现对于行驶运行的安全风险或对于行驶运行提高排放或与之典型地有关的消耗。基于确定的法定规定例如在美国可能的是,机动车排放或消耗的提高不允许在没有指示车辆乘客特别是驾驶员或者告知当局的情况下实现。

在方法的第一步骤中,实施至少一个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的关于如下的验证,即是否功能构件是机动车的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这样的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此外称为第一功能构件。

机动车的这样的第一功能构件例如是机动车侧的电气蓄能器、特别是可配置或配置给机动车侧的驱动机组的电气蓄能器、简言之牵引蓄能器或者属于该蓄能器的控制电子装置。这样的牵引蓄能器关于行驶运行不仅安全相关而且排放相关。后者对于混合动力机动车的例子而产生,该混合动力机动车出了通过相应牵引蓄能器供电的以电机形式的驱动机组之外也具有至少另一以内燃机形式的驱动机组,关于安全相关源自于:驱动机组的功能限制或解除原则上对于行驶运行具有安全相关的重要意义;而关于排放相关源自于:通过电动机的解除或机动车的通过内燃机的唯一驱动可以提高行驶运行中的排放。

在方法的第一步骤中可以因此例如如下实现属于相应电气蓄能器的控制电子装置的验证,即是否该控制电子装置是原始控制电子装置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控制电子装置。

只要在方法的第一步骤中实施的验证得出:该至少一个第一功能构件是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的,那么在方法的第二步骤中如此控制机动车的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运行,即有目的地限制该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

那么本质的是,在未成功验证至少一个第一功能构件(亦即至少一个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的情况下根据控制技术有目的地干预至少另一功能构件例如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非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的运行,如此,使得有目的限制或影响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因此独立于验证的结果不影响未成功验证的第一功能构件的功能或功能准备并因此运行。

结合电气蓄能器作为相应的第一功能构件的上述例子,例如偷盗的电气蓄能器的未经授权允许的安装因此是“不吸引人的”。电气蓄能器的要追溯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否定的验证因此限制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功能。类似地适用于其他第一功能构件的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并因此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的行驶运行以及另一第一功能构件的未经授权允许的处理。

独立于要验证的功能构件的类型可以通过任意验证方法实现验证。仅仅示例性地作为可能的验证方法参照开始所述挑战-响应验证,其中在相应的功能构件之间或者在所属控制装置之间交换例如以典型随机化数字代码的形式的加密的信息以及相应加密信息的功能构件特定的解密结果。如果在相应功能构件之间交换的解密结果一致,那么产生成功的验证。如果在相应功能构件之间交换的解密结果不一致,那么不产生成功的验证。

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特别是可理解为特别是机动车的相应功能构件的非按照车辆所有者或持有者专业地典型地在车间中实施的更换或非按照车辆所有者或持有者专业地典型地在车间中实施的处理。未经授权允许的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的处理可以联系到未经授权允许更换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的犯罪意图。

相应功能构件的所述或一个功能的限制典型地可理解为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的功能范围相比于正常运行的限制,正常运行自然可以依赖于特别是老化或使用有关的外部和内部运行情况。所述或一个功能的限制也可以表示相应功能构件的所述或一个功能的完全的解除。

该方法典型地通过中央控制机构(“主机”)实现,该中央控制机构经由机动车侧的数据网络如例如bus网络与机动车的相应构件亦即特别是与机动车的相应功能构件的相应控制装置通信。通过中央控制机构可以不仅实时功能构件的验证,而且在控制技术上干预功能构件的运行和因此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

可以考虑的是,在实施至少一个第一功能构件的关于如下的验证之前,即是否功能构件是机动车的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实现实施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对于安全相关和/或法律规定独立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相关的功能构件的关于如下的验证,即是否功能构件是机动车的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这样的对于安全相关和/或法律规定独立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相关的机动车功能构件此外称为第二功能构件。因此可能的是,至少一个第二功能构件的验证前置于相应的第一功能构件的验证。如此可以提高相应的第二功能构件的运行安全性并且遵循确定的法定的预定。第二功能构件可以是例如机动车侧的夜视装置,其基于法定的轨道不应用于机动车之外。相应夜视装置的验证因此适宜地前置于其他亦即特别是第一功能构件的验证。如果成功的验证不可能,那么解除夜视装置。

只要实施的验证得出:至少一个第二功能构件是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那么机动车的至少一个第二功能构件和/或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运行的控制可以如此,使得有目的地限制至少一个第二功能构件和/或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

在实施至少一个第一功能构件的关于如下的验证之前,即是否(第一)功能构件是机动车的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或者在实施至少一个第二功能构件的关于如下的验证之前,即是否(第二)功能构件是机动车的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可以实现实施防止机动车的未经允许的开始运行的机构的状态询问。这样的机构可以是例如机动车侧的防盗锁。

在该情况下,仅仅当该状态询问得出不存在机动车的未经允许的开始运行时,才可以实施至少一个第一功能构件的关于如下的验证,即是否功能构件是机动车的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或者实施机动车的至少一个第二功能构件的关于如下的验证,即是否功能构件是机动车的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

因此相应的阻止机动车的未经允许的开始运行的机构可以引入到该方法中。这对此是适宜的,即通过相应的机构可以检测用于发动或起动机动车亦即特别是机动车侧的驱动机组的点火钥匙或其他元件的验证并且如此机动车(尝试的)未授权允许的发动或起动阻止另外的功能构件的验证。在没有这样的验证的情况下典型地不可以运行这些功能构件。如此改善利用本方法可实现的防盗保护。

如提及的那样,只要实施的验证得出:机动车的至少一个第一功能构件是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那么作为机动车的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特别是有目的地限制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非安全相关的功能构件的功能或至少一个功能。这样的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非安全相关的功能构件此外称为第三功能构件。

以下给出相应的第三并且因此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非安全相关的功能构件的例子。

第三功能构件可以是例如:多媒体装置,用于输出多媒体内容到机动车的内部空间中或者输出给通信对象、如例如机动车乘客侧的移动终端装置,例如手机、智能电话、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通信装置,用于建立在机动车侧的控制装置与通信对象特别是机动车侧的移动终端装置例如手机、智能电话、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之间的通信连接;空调机构,用于机动车的内部空间的至少一个区域的空气调节;座椅调节机构,用于调节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座椅部分相对于机动车的至少另一座椅部分的至少一个方向和/或位置;座椅调温机构,用于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座椅部分的调温;方向盘调温机构,用于机动车的至少一个方向盘部分的调温;照明机构,用于机动车的内部空间照明;以及停车辅助系统,用于实施机动车的至少一个部分自动化的停车过程。由上述非封闭式列举得出,相应的第三功能构件特别是如此所述的用于提高车辆乘客舒适度的舒适机构。

作为以多媒体装置形式的第三功能构件的运行的相应限制的具体例子,例如确定的多媒体程序如例如确定的tv和/或无线电发送器、确定的图像和/或声音调节特别是扬声器调节可以固定预定或不可用的。类似地适用于另一第三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的限制。

备选或附加地,只要实施的验证得出:机动车的至少一个第一功能构件是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那么作为机动车的至少另一功能构件原则上也可以有目的地限制另一第一并因此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的功能或至少一个功能。该另一第一功能构件不是之前验证的第一功能构件。

为了通过另一第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的限制不产生安全风险,在限制另一第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之前,适宜地输出描述另一第一功能构件的之前的或产生的限制的限制信息给至少一个车辆乘客,特别是驾驶员。车辆乘客特别是驾驶员可以因此借助于相应的限制信息指示另一第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的之前或产生的限制。限制信息可以通过适合的输出机构如例如扬声器和/或显示器和/或振动机构通过听觉和/或视觉和/或触觉输出。限制信息例如能够以信号灯或显示的发光的形式如果可能结合警告音地输出。

作为如果可能在其或至少一个功能上限制的另外的第一并因此对于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可以在方法的范围中例如设有间接或直接控制行驶运行的辅助系统或驾驶员辅助系统,特别是用于机动车的至少部分自动的纵向和/或横向引导的辅助系统或驾驶员辅助系统或者用于照明环绕机动车的外部空间的照明或前照灯机构。如上所述,使得一个或多个车辆驾驶员适宜地借助于相应的限制信息得知这样的对于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另一第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的之前或产生的限制。

只要在特别是第一功能构件的验证的实施中不能够创建验证结果,那么可以实施确定数量的验证尝试。其中,只要在实施确定数量的验证尝试之后还没有创建验证结果,那么有目的地限制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在验证实施的范围中实现的验证尝试可以因此例如通过实现的计算器检测。在超过可预定或预定数量的验证尝试亦即例如不成功的验证尝试时,可以——类似于相应功能构件的未经授权允许的更换或未经授权的处理的情况——实现有目的地限制另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如此方法的可靠性特别是关于检测未经授权允许的更换或未经授权的处理的功能构件方面得以提高。

只要在确定时间间隔内实施验证中没有创建验证结果,那么具有同样方向地可以有目的地限制机动车的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验证的实施可以例如通过实现的时间测量机构在时间上检测。相应的时间间隔可以是例如在1与30秒之间的时间间隔。自然时间间隔也可以选择得更短或更长。

本发明此外还涉及一种机动车,包括多个特别是关于其对于行驶运行的安全相关性不同的功能构件和控制机构。该控制机构设立为特别是按照所述方法用于:

·实施至少一个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的关于如下的验证,即是否功能构件是机动车的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以及

·如此控制机动车的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运行,使得有目的地限制至少另一功能构件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只要实施的验证得出:机动车的所述至少一个对于机动车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是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

对于机动车类似地适用结合方法的所有实施方案。

附图说明

本发明另外的优点、特征和细节由优选实施例的以下描述以及根据附图产生。其中:

图1示出按照一个实施例的机动车的原理图;以及

图2示出按照一个实施例用于控制机动车的至少一个功能构件的运行的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按照一个实施例的机动车4的原理图。机动车4包括多个具有相应控制装置(未示出)的功能构件1、2、3和与之经由机动车侧的数据网络特别是中央总线网络如can总线通信的控制机构5。

功能构件1是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亦即电气蓄能器。通过电气蓄能器给至少一个机动车侧的驱动机组(未示出)供能。电气蓄能器因此是牵引蓄能器。因此机动车4可以是所谓的混合动力机动车,其包括至少一个以电机形式能以电能驱动的驱动机组和另一以内燃机形式的驱动机组。虽然示出仅仅唯一的供能构件1,典型地存在多个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1。特别是可以存在间接或直接控制行驶运行的辅助系统、例如用于机动车4的至少部分自动纵向和/或横向引导的辅助系统和/或用于机动车4周围的外部区域的照明的照明或前照灯机构作为另外的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1。相应的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1此外称为第一功能构件1。

功能构件2是对于安全相关和/或法律规定独立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相关的功能构件,亦即夜视装置。而且对于功能构件2适用如下,即虽然仅仅示出唯一的功能构件2,自然可以存在多个对于安全相关和/或法律规定独立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相关的功能构件2。相应的对于安全相关和/或法律规定独立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相关的功能构件2此外称为第二功能构件2。

功能构件3例如是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非安全相关的功能构件,亦即例如在机动车4的组合仪表中安装的用于输出多媒体内容特别是图像和/或声音内容到机动车4的内部空间中和/或给通信对象如例如机动车乘客侧的例如以手机、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形式的移动终端装置的多媒体装置。虽然仅仅示出唯一的功能构件3,典型地存在多个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非安全相关的功能构件3。相应的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非安全相关的功能构件3此外称为第三功能构件3。

作为另外的第三功能构件3可以存在例如:通信装置,用于建立在机动车侧的控制装置与通信对象如例如机动车乘客侧的如例如手机、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的移动终端装置之间的通信连接;空调机构,用于机动车4的内部空间的至少一个区域的空气调节;座椅调节机构,用于调节机动车4的至少一个座椅部分相对于机动车4的至少另一座椅部分的至少一个方向和/或位置;座椅调温机构,用于机动车4的至少一个座椅部分的调温;方向盘调温机构,用于机动车4的至少一个方向盘部分的调温;照明机构,用于机动车4的内部空间照明;或者停车辅助系统,用于实施机动车4的至少一个部分自动化的停车过程。第三功能构件3典型地是用于提供车辆乘客舒适性的所谓的舒适性机构。

除了功能构件1、2、3之外,机动车4还包括阻止机动车4的未经允许的开始运行的机构6。这样的机构6是机动车侧的防盗锁。

控制机构5设立为用于实施用于控制相应功能构件1、2、3的运行的方法。方法的实施例在下文中参照在图2中示出的流程图中进一步阐明。

此外参照图2所述的方法原则上属于机动车4的确定的亦即特别是第一并且因此对于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1的防盗保护的范围。通过该方法可以使得察觉特别是第一功能构件1的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而不会产生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的安全风险或提高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的排放或与此典型地联系的消耗。

在通过方框7标明的步骤中,首先实现机动车4的起动,从而控制机构5运行。

随后实施阻止机动车4的未经允许的开始运行的机构6的状态询问(参见方框8)。适宜的是,通过相应机构6可以检测点火钥匙或其他用于开动或起动机动车4亦即特别是机动车4的驱动机构的元件的验证并且如此(尝试的)未经授权允许的开动或起动机动车4阻止另外的功能构件1、2、3的验证。没有这样的验证不可以运行功能构件1、2、3。在否定的询问结果(参见箭头9)的情况下,亦即检测到(尝试的)未经授权允许的访问,已经在此通过控制机构5限制或解除所有功能构件1、2、3的功能(参见方框10)。

在肯定的询问结果(参见箭头11)的情况下,亦即未检测到(尝试的)未经授权允许的访问,实现第二并因此对于安全相关和/或法律规定独立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相关的功能构件2的验证(参见方框12)。验证关于如下实现:是否第二功能构件2是原始构件或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功能构件2。

在第二功能构件2的验证的范围中,原则上三个不同情景是可能的:

只要产生第二功能构件2的否定的验证,那么存在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的功能构件2(参见箭头13),那么通过控制机构5的控制技术上的干预有目的地限制第二功能构件2的功能(参见方框14)。在此可以涉及第二功能构件2的完全解除。

只要第二功能构件2的验证是不可能的或者不可建立验证结果(参见箭头15),那么实施确定数量的另外的验证尝试,例如十个另外的验证尝试(参见方框16)。根据是否验证可能,按照箭头17返回到方框12。

验证的实施在时间上进行监控(参见方框18)。只要在(尝试的)实施第二功能构件2的验证中在预定的时间间隔内不建立验证结果(参见方框19),那么通过控制机构5的控制技术上的干预有目的地限制第二功能构件2的功能(参见方框14)。这样的时间间隔可以是例如在1与30秒之间的时间间隔。

只要产生第二功能构件2的肯定的验证,那么不存在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的功能构件2(参见箭头20),那么实现第一功能构件1的验证(参见方框21)。

在第一功能构件1的验证范围中也原则上三种不同情景是可能的:

只要产生第一功能构件1的否定的验证,亦即存在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的功能构件1(参见箭头22),那么通过控制机构5的控制技术上的干预有目的地限制至少一个特别是所有第三并因此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非安全相关的功能构件3的功能(参见方框10)。在此也可以涉及第三功能构件3的完全解除。

作为以多媒体装置形式的第三功能构件3的运行的相应限制的具体例子,例如确定的媒体程序如例如确定的tv和/或无线电发送器、确定的图像和/或声音调节特别是扬声器调节可以固定预定或不可用。

只要第一功能构件1的验证是不可能的或者不可建立验证结果(参见箭头23),那么实施确定数量的另外的验证尝试,例如十个另外的验证尝试(参见方框24)。如果在超过确定数量的验证尝试的情况下还没有实现第一功能构件1的验证(参见箭头25),那么在此实现验证过程的结束(参见方框37)。

第一功能构件1的验证的实施可以在时间上进行监控(参见方框26)。只要在(尝试的)实施第一功能构件1的验证中在预定的时间间隔内不建立验证结果(参见方框27),那么通过控制机构5的控制技术上的干预有目的地限制第一功能构件1的功能(参见方框28)。这样的时间间隔可以是同样例如在1与30秒之间的时间间隔。

只要产生第一功能构件1的肯定的验证,亦即不存在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的第一功能构件1(参见箭头29),那么实现第三并因此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非安全相关的功能构件3的验证(参见方框30)。

在第三功能构件3的验证的范围中,原则上三个不同情景也是可能的:

只要产生第三功能构件3的否定的验证,亦即存在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的第三功能构件3(参见箭头31),那么通过控制机构5的控制技术上的干预有目的地限制第三功能构件3的功能(参见方框28)。在此也可以涉及第三功能构件3的完全解除。

只要第三功能构件3的验证是不可能的或者不可建立验证结果(参见箭头32),那么实施确定数量的另外的验证尝试,例如十个另外的验证尝试(参见方框33)。根据验证是否可能,按照箭头34返回方框30。

验证的实施如上所述在时间上进行监控(参见方框26)。只要在(尝试的)实施第三功能构件3的验证中在预定的时间间隔内不建立验证结果(参见方框27),那么通过控制机构5的控制技术上的干预有目的地限制第三功能构件3的功能(参见方框28)。这样的时间间隔如所述可以是例如在1与30秒之间的时间间隔。

只要产生第三功能构件3的肯定的验证,亦即不存在未经授权允许更换和/或未经授权允许处理的第三功能构件3(参见箭头35),那么机动车4的所有功能构件1、2、3在没有功能限制的情况下运行(参见方框36)。

本质的是,在未成功验证至少一个第一并因此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1的情况下通过控制技术有目的地干预至少一个另外的功能构件2、3典型地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非安全相关的第三功能构件3的运行,如此使得,有目的地限制或影响至少另一功能构件2、3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要验证或验证的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第一功能构件1的功能因此独立于验证的结果未被影响。

功能构件1、2、3的验证可以例如通过挑战-响应验证实现,其中交换在相应的功能构件1、2、3之间或者在属于这些功能构件的控制装置与控制机构5之间加密的信息例如以典型地随机化的数字代码的形式亦即相应的加密的信息的功能构件特定的解密结果。如果在相应的功能构件1、2、3与控制机构5之间交换的解密结果一致,那么产生成功的验证。如果在相应的功能构件1、2、3与控制机构5之间交换的解密结果不一致,那么不产生成功的验证。

在方法的范围中也可能的是,只要实施的验证得出:至少一个第一功能构件1是未经授权允许更换的和/或未经授权处理的,那么作为机动车4的至少另一功能构件原则上也有目的地限制另一第一并因此对于机动车4的行驶运行安全和/或排放相关的功能构件1如例如用于机动车4的至少部分自动纵向和/或横向引导的驾驶员辅助系统和/或用于照明环绕机动车4的外部空间的照明或前照灯机构的功能或至少一个功能。

为了通过另一第一功能构件1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的限制不产生安全风险,在限制另一第一功能构件1的所述或至少一个功能之前输出描述另一第一功能构件1的之前的或产生的限制的限制信息给至少一个车辆乘客,特别是驾驶员。限制信息可以通过适合的输出机构如例如扬声器和/或显示器和/或振动机构通过听觉和/或视觉和/或触觉输出。限制信息例如能够以信号灯或显示的发光的形式如果可能结合警告音地输出。限制信息可以通过适合的输出机构(未示出)如例如扬声器和/或显示器和/或振动机构通过听觉和/或视觉和/或触觉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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