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和电动自行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5121阅读:93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和电动自行车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自行车安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电动自行车是短途代步的最佳工具之一。截至2016年,我国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量已超过3亿。然而经统计,因非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比例高达65%。电动车在日常通行中存在的几类交通陋习,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随意变更车道、骑车搭载多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使用机动车道、超速、骑车时打电话等等。目前市区汽车保有量近8万辆,电动车26万辆,还有大量的摩托车、自行车。拥堵集中出现在老城区和城市各区块的连接点,亦或是早晚高峰、重大节假日、雨雪天气等特殊时段。

近几年发生起数在18万起以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量呈波动上升趋势,2014年我国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数达1.42万起,较上年同比增长10.41%。两者加起来,每年我国交通事故发生数量约达20万起,给我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在以上数据的背后,折射出一个严重的问题:电动自行车车速骑行过快,由于行驶人单薄的法律意识和一时疏忽产生各种不安全因素。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电动自行车车速骑行过快,无法控制电动自行车车速的问题,实以成为本领域从业者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在电动自行车车速骑行过快,无法控制电动自行车车速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一方面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该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和蓄电池电性连接,所述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包括:检速器,包括安装于所述电动自行车前端的叶片,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和蓄电池电连接的用于驱动所述叶片转动的驱动马达,与所述叶片电连接,用于检测所述叶片转速的转速传感器;第一控制器,与所述电机和检速器连接,用于在所述转速传感器检测到所述叶片的转速大于转速预设值时,切断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输送给所述电机的电力,并根据预存的第一预设电压进行调节,并将调节好的电压输送给电机电压,以控制电机转速;其中,所述第一预设电压与叶片的转速预设值相对应。

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转速传感器采用磁电式转速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控制器包括用于切断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输送给所述电机的电力的切断电路;所述切断电路的一端与所述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的控制器连接,以接收与所述电动自行车转速手柄对应的输出电压,所述切断电路的另一端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切断电路包括稳压管,电阻、电容、及可控硅;所述稳压管的负极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连接,所述稳压管的正极与电阻的一端连接,电阻的另一端接地,电阻和电容并联连接,所述可控硅的正极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连接,所述可控硅的负极接地。

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还包括分别与所述检速器,第一控制器连接的通信器,所述通信器用于传输所述检速器所检测的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和第一控制器所控制的车速。

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控制器为一单片机。

本实用新型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包括所述的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和电动自行车,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和电动自行车可以在电动自行车车速骑行过快时,控制电动自行车车速,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驶人、行人的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于一实施例中的原理结构示意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检速器于一实施例中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切断电路的电路图。

图4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电动自行车的原理结构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1 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

11 检速器

12 第一控制器

13 通信器

111 叶片

112 驱动马达

113 转速传感器

121 切断电路

122 PWM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附图。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实施例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该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和蓄电池电性连接,所述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包括:

检速器,包括安装于所述电动自行车前端的叶片,和与所述叶片电连接,用于检测所述叶片转速的转速传感器;

第一控制器,与所述电机和检速器连接,用于在所述转速传感器检测到所述叶片的转速大于转速预设值时,切断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输送给所述电机的电力,并根据第一预设电压进行调节,并将调节好的电压输送给电机,以控制电机转速;其中,所述第一预设电压与叶片的转速预设值相对应。

以下将结合图示对本实施例所述的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进行详细描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1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和蓄电池电性连接。与请参阅图1,显示为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于一实施例中的原理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1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件:检速器11,第一控制器12,及通信器13。

所述检速器11用于检测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请参阅图2,显示为检速器于一实施例中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所述检速器11包括安装于所述电动自行车前端的叶片111,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和蓄电池电连接的用于驱动所述叶片转动的驱动马达112,与所述叶片111电连接,用于检测所述叶片转速的转速传感器113。在本实施例中,叶片的转速与电动自行车的车速一一对应,换句话说就是,叶片的转速A1与电动自行车的车速B1对应,叶片的转速A2与电动自行车的车速B2对应,等等。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转速传感器113采用磁电式转速传感器。

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和检速器11连接的第一控制器12用于在所述转速传感器113检测到所述叶片111的转速大于转速预设值时,切断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输送给所述电机的电力,并将预存的第一预设电压进行模拟调节成所述电机可识别的电压并将其输送给电机,以控制电机转速为安全车速。其中,所述第一预设电压与叶片的转速预设值相对应。继续参阅图1,所述第一控制器12包括:

切断电路121用于切断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输送给所述电机的电力。所述切断电路121的一端U1与所述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的控制器连接,以接收与所述电动自行车转速手柄对应的输出电压,所述切断电路121的另一端U2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连接。

请参阅图3,显示为切断电路的电路图,如图3所示,所述切断电路121包括稳压管Z,电阻R、电容C、及可控硅SCR;所述稳压管Z的负极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连接,所述稳压管Z的正极与电阻R的一端连接,电阻R的另一端接地,电阻R和电容R并联连接,所述可控硅SCR的正极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连接,所述可控硅的负极接地。当所述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检测到转速手柄对应的输出电压上升到预设电压值U1时,稳压管Z击穿导通,可控硅SCR的控制端得到触发电压,可控硅导通。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的电压对地短路,切断蓄电池的供电电路。当输出过压排除后,可控硅SCR的控制端触发电压通过电阻R对地释放,可控硅恢复断开状态。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控制器12中还包括与所述检速器11和切断电路121连接的PWM模块122。所述PWM模块122将预存的第一预设电压模拟调节成所述电机可识别的电压,所述电机根据识别的电压控制电机转速。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控制器采用PIC16F876型单片机,所述切断电路121和PWM模块122集成在该单片机上。

所述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1还包括通信器13,其分别与所述检速器11和控制器12连接。所述通信器13用于将所述检速器11所检测的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车速,第一控制器所控制的车速发送至与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绑定的移动终端。所述通信器13中包括3G通信模块,或4G通信模块,通过3G通信模块或4G通信模块将检测的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和第一控制器所控制的车速发送至移动终端。

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2,请参阅图4,显示为电动自行车于一实施例中的原理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所述电动自行车2包括上述的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1。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电动自行车智能行驶控制装置和电动自行车可以在电动自行车车速骑行过快时,控制电动自行车车速,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驶人、行人的安全。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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