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桩集成操作面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32072发布日期:2018-11-23 20:46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充电桩集成操作面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充电桩集成操作面板。



背景技术:

近些年,随着电动汽车的使用量的大增,为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桩的需求量也大大增加。充电桩上的操作面板是重要的结构,操作面板上的控制模块的输出端子插在电路板上,实现信息的传递,传统的充电桩的电路板是直接放置在充电桩的箱体内,与面板主体分离,长时间使用后电路板上容易聚集灰尘,空气中的水分也会使其老化。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充电桩操作面板的电路板裸露在空气中,容易受潮和积尘,引起电子元件短路,导致使用寿命短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充电桩集成操作面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充电桩集成操作面板,包括面板主体、电路板和安装盖板,所述电路板安装于所述面板主体内部,所述安装盖板扣住所述电路板并与所述面板主体以可拆卸方式连接;所述安装盖板上设有开口,所述面板主体上的端子通过所述开口与所述电路板连接;所述面板主体上设置有USB接口、电源指示灯、充电显示灯、故障显示灯、显示屏、扬声器和IC卡感应区;所述面板主体电性连接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的输入端分别与所述USB接口、电源指示灯、充电显示灯、故障显示灯、显示屏、扬声器和IC卡感应区电性连接,所述控制模块的终端通过所述端子与电路板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面板主体上还连接有急停按钮,所述急停按钮安装于所述面板主体下方。急停按钮有效阻止特殊情况发生,急停按钮安装于面板主体下方更美观。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盖板的形状为长方体,以适应电路板的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开口位于所述安装盖板的两侧,端子有序地通过开口安装在电路板上。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盖板的材质为合金,可以有效保护电路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的安装盖板将电路板和面板主体集成固定在一起,电路板不再与面板主体分离,安装盖板能够有效隔离灰尘和空气中的水分,大大提升了电路板的使用寿命;所述面板主体上设置有USB接口、电源指示灯、充电显示灯、故障显示灯、显示屏、扬声器和IC卡感应区,功能多样,能满足不同的需求。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面板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充电桩集成操作面板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安装盖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面板主体、11-USB接口、12-电源指示灯、13-故障显示灯、14-显示屏、15-扬声器、16-IC卡感应区、17-充电显示灯、18-急停按钮、2-电路板、21-端子、3-安装盖板、31-开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1-3,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一种充电桩集成操作面板,包括面板主体1、电路板2和安装盖板3,所述电路板2安装于所述面板主体1内部,所述安装盖板3扣住所述电路板2并与所述面板主体1以可拆卸方式连接;所述安装盖板3上设有开口31,所述面板主体1上的端子21通过所述开口31与所述电路板2连接;所述面板主体1上设置有USB接口11、电源指示灯12、充电显示灯17、故障显示灯13、显示屏14、扬声器15和IC卡感应区16;所述面板主体1电性连接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的输入端分别与所述USB接口11、电源指示灯12、充电显示灯17、故障显示灯13、显示屏14、扬声器15和IC卡感应区16电性连接,所述控制模块的终端通过所述端子21与电路板2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面板主体1上还连接有急停按钮18,所述急停按钮18安装于所述面板主体1下方。急停按钮18有效阻止特殊情况发生,急停按钮18安装于面板主体1下方更美观。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盖板3的形状为长方体,以适应电路板2的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盖板3上的开口31位于两侧,端子21有序地通过开口31安装在电路板2上。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盖板3的材质为合金。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的安装盖板3将电路板2和面板主体1集成固定在一起,电路板2不再与面板主体1分离,安装盖板3能够有效隔离灰尘和空气中的水分大大提升了电路板2的使用寿命;所述面板主体1上设置有USB接口11、电源指示灯12、充电显示灯17、故障显示灯13、显示屏14、扬声器15和IC卡感应区16,功能多样,能满足不同的需求。

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限制于本实用新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做出的若干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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