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顶棚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36210发布日期:2018-12-11 22:01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顶棚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顶棚。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正逐步普及,现有的汽车大多会配有天窗,尤其是对于面积较大的全景天窗来说,如果遇到冰雹、高空抛物等情况,会使天窗破碎,提高了车主的维修养护成本,且可能造成车内人员的伤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汽车顶棚。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汽车顶棚,包括棚体,所述棚体的一端安装有伺服电机,伺服电机的输出端与转轴固定,转轴穿过收集箱并延伸至收集箱的内部,且转轴与牵引带固定,收集箱固定在棚体的顶端,所述棚体的顶端固定有挡板,挡板的中部水平设置有导向凹槽,牵引带设置在导向凹槽内,且牵引带与导向凹槽滑动连接,牵引带的一端与限位块固定,限位块的一端与带体固定,带体穿过罩体并延伸至罩体的内部,且带体位于罩体内部的一端与转动杆固定,罩体安装在棚体的顶端,转动杆通过轴承与罩体的内壁连接,带体由连接带和缓冲带组成,且连接带的顶端胶接固定有缓冲带。

优选的,所述罩体的顶端为弧形面,罩体靠近伺服电机的一端设置有出带口,出带口水平设置,出带口的竖截面的面积小于限位块的竖截面的面积,且出带口的一侧胶接固定有缓冲垫。

优选的,所述缓冲带为橡胶或者塑料气垫薄膜或者海绵。

优选的,所述棚体的顶端栓接安装有天窗,且天窗位于牵引带的底端。

优选的,所述转动杆的外侧设置有涡卷弹簧,且涡卷弹簧的一端与转动杆焊接固定,涡卷弹簧的另一端与罩体的内壁焊接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在遇到冰雹、高空抛物等情况时,启动伺服电机,伺服电机带动转轴转动,转轴拉动牵引带,牵引带进而通过限位块将带体从罩体内抽出,并将带体铺设在棚体的顶端,利用缓冲带可以起到缓冲作用,避免冰雹或者异物对棚体或者天窗造成损坏,减少车主的维修养护成本,与此同时可以将冰雹或者异物弹开,减少其对车体的以及车内人员影响。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顶棚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顶棚的罩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顶棚的挡板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顶棚的带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伺服电机、2罩体、3转动杆、4棚体、5天窗、6牵引带、7挡板、71导向凹槽、8限位块、9出带口、10带体、101连接带、102缓冲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汽车顶棚,包括棚体4,棚体4的一端栓接安装有伺服电机1,伺服电机1的输出端通过键销与转轴固定,转轴穿过收集箱并延伸至收集箱的内部,且转轴与牵引带6胶接固定,收集箱栓接固定在棚体4的顶端,棚体4的顶端栓接固定有挡板7,挡板7的中部水平设置有导向凹槽71,牵引带6设置在导向凹槽71内,且牵引带6与导向凹槽71滑动连接,牵引带6的一端与限位块8胶接固定,限位块8的一端与带体10胶接固定,带体10穿过罩体2并延伸至罩体2的内部,且带体10位于罩体2内部的一端与转动杆3胶接固定,罩体2栓接安装在棚体4的顶端,转动杆3通过轴承与罩体2的内壁连接,带体10由连接带101和缓冲带102组成,且连接带101的顶端胶接固定有缓冲带102。

进一步的,罩体2的顶端为弧形面,罩体2靠近伺服电机1的一端设置有出带口9,出带口9水平设置,出带口9的竖截面的面积小于限位块8的竖截面的面积,且出带口9的一侧胶接固定有缓冲垫,限位块防止带体10缩进罩体2的同时可以起到密封作用,防止不适用时,水或者其他杂物进入罩体2。

进一步的,缓冲带102为橡胶或者塑料气垫薄膜或者海绵,此类材料延展性好,且易于卷收拉伸。

进一步的,棚体4的顶端栓接安装有天窗5,且天窗5位于牵引带6的底端,便于利用带体10对天窗5进行遮挡保护。

进一步的,转动杆的外侧设置有涡卷弹簧,且涡卷弹簧的一端与转动杆3焊接固定,涡卷弹簧的另一端与罩体2的内壁焊接固定,涡卷弹簧起复位作用。

本实施例中,在遇到冰雹、高空抛物等情况时,使用者启动伺服电机1,伺服电机1带动转轴转动,转轴拉动牵引带6,牵引带6进而通过限位块8将带体10从罩体2内抽出,并将带体10铺设在棚体4的顶端,利用缓冲带102可以起到缓冲作用,避免冰雹或者异物对棚体4或者天窗5造成损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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