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座椅的滑轨锁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985792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座椅的滑轨锁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座椅的滑轨锁体,它是汽车座椅滑轨中的一个部件,主要适用于轿车。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汽车座椅滑轨包括上滑轨、下滑轨、锁体和把手,其中的锁止机构通常都是分体式结构而不是整体式结构,这会导致其与下滑轨连接的强度低且连接有间隙,使用时会产生异响,使用的可靠性和舒适性不够好。
[0003]中国专利号2011201158090公开了一种名称为“汽车座椅滑轨”的实用新型专利,其技术方案是为了解决车内空间小、整车重量重的问题。由于其锁止机构中的锁止齿和锁体也是分体式结构,故其与下滑轨连接的可靠性不够好,强度较低,且使用时会产生异响;同时,零件多,生产工艺复杂。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设计更合理、可靠性更好的汽车座椅的滑轨锁体,该滑轨锁体的锁本体与锁止齿为一体式结构。
[0005]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汽车座椅的滑轨锁体包括锁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本体与锁止齿为一体式结构,锁本体的一端固定有锁止齿,
另一端设置有一通道。
[0006]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锁本体中部开有锁孔,锁本体上设有把手限位凸点、把手弹簧挂勾和锁止弹簧挂勾,它们均位于锁本体中部的同侧且与锁止齿分列两侧。
[0007]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把手限位凸点和锁止弹簧挂勾固定在锁本体中通道的内壁,把手弹簧挂勾与锁本体连成一体。
[0008]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结构设计更合理,简单,锁止齿和锁体为一体式结构,与滑轨配合后使整个滑轨连接的可靠性更好,强度更高,使用时不会产生异响;同时,零件少,工艺更简单。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展开立体图。
[0010]图2是本实用新型位于整个滑轨中的结构示意展开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
[0012]参见图1-图2,本实用新型的锁本体I与锁止齿11为一体式结构,锁本体I的一端固定有锁止齿11,另一端设置有一通道16。
[0013]本实用新型的锁本体I中部开有锁孔15,锁本体I上固定有把手限位凸点14、把手弹簧挂勾12和锁止弹簧挂勾13,它们均位于锁本体I中部的同侧且与锁止齿11分列两侦牝即以锁本体I的中部为界,把手弹簧挂勾12、锁止弹簧挂勾13和把手限位凸点14位于锁本体I 一侧,而锁止齿11则位于锁本体I的另一侧。
[0014]本实用新型读把手限位凸点14和锁止弹簧挂勾13固定在锁本体I中通道16的内壁,把手弹簧挂勾12与锁本体I连成一体。
[0015]安装时,上、下滑轨2、7滚动配合,支架3通过轴9与锁本体I连接,即支架3从上而下套接在锁本体I上,再通过螺栓套入上滑轨2,并用螺母固定;然后,锁止弹簧6的一端穿过上滑轨2,另一端挂在锁止弹簧挂勾13上,并通过轴9支撑;把手弹簧4挂在锁体I的把手弹簧挂勾12上;最后将把手8从锁本体I 一端的通道16塞入,把手8即可固定在锁本体I内。
[0016]由于整个滑轨已同时申请专利,所以在此就不重复工作原理了。
[0017]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说明,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或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汽车座椅的滑轨锁体,包括锁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本体与锁止齿为一体式结构,锁本体的一端固定有锁止齿,另一端设置有一通道。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座椅的滑轨锁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本体中部开有锁孔,锁本体上设有把手限位凸点、把手弹簧挂勾和锁止弹簧挂勾,它们均位于锁本体中部的同侧且与锁止齿分列两侧。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座椅的滑轨锁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把手限位凸点和锁止弹簧挂勾固定在锁本体中通道的内壁,把手弹簧挂勾与锁本体连成一体。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座椅的滑轨锁体,它是汽车座椅滑轨中的一个部件,主要适用于轿车。本实用新型包括锁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本体与锁止齿为一体式结构,锁本体的一端固定有锁止齿,另一端设置有一通道;所述的锁本体中部开有锁孔,锁本体上设有把手限位凸点、把手弹簧挂勾和锁止弹簧挂勾,它们均位于锁本体中部的同侧且与锁止齿分列两侧。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更合理,简单,锁止齿和锁体为一体式结构,与滑轨配合后使整个滑轨连接的可靠性更好,强度更高,使用时不会产生异响;同时,零件少,工艺更简单。
【IPC分类】B60N2/08
【公开号】CN204895187
【申请号】CN201520567972
【发明人】俞龙生
【申请人】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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