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220240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机动车尾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动车后部关闭件、尤其是尾门类型的机动车后部关闭件的技术领域。特别地,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尾门,该尾门承载光学装置,例如光学模块、雷达或摄像机。
【背景技术】
[0002]—般而言,尾门包括外部蒙皮和内部衬里,其中所述外部蒙皮构成面板并且整体或局部地集成一些从车辆外部可见的外部设备,而所述内部衬里包括上部部分和下部部分,上部部分包括被设置为用于容纳后窗的开口,下部部分的中央区域包括技术部件。
[0003]已知的承载光学装置的尾门A1 (图1)包括专用于光学功能的布设位置A2。该布设位置穿透外部蒙皮A3。例如,该布设位置可以位于尾门外部蒙皮的镂空中。
[0004]在该类型的尾门中,光学模块因此是在对外部蒙皮和衬里进行组装之后安装在尾门衬里上的组件。光学模块包括被玻璃件封闭的壳体。
[0005]然而,玻璃件在壳体上的组装产生大面积的组装区域(在玻璃件的周边边缘处)。在该组装区域中,光学壳体的元件和固定元件挡住了发出的光线。该组装面积因此减小了玻璃件能够被光线穿过的表面积。玻璃件由此在周边包括未被照明的区域。
[0006]因此从车辆外部可见的玻璃件不能全部用于传递光线,而是存在周边死边缘。
[0007]并且,还习惯给这些组装区域配置遮挡元件,以使得不能够从车辆外部透过玻璃件看见固定元件和壳体。
【实用新型内容】
[0008]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通过提供一种机动车尾门来解决这些缺陷,该机动车尾门具有光学装置,该光学装置的有用区域(对于光学模块,该有用区域为照明区域)的面积被加以优化。该面积的优化在于增大玻璃件从车辆外部可见的、能够传递光学信号(在光学模块的情况下该光学信号例如是光线)这样的表面的比例。
[0009]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将玻璃件与壳体的组装区域的至少一部分遮掩在尾门的外部蒙皮的背后。
[0010]因此,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动车尾门,该机动车尾门为包括外部蒙皮和内部衬里并且包括至少一个光学装置的类型的尾门,其中所述光学装置具有封闭壳体的玻璃件。壳体与玻璃件之间的组装区域的至少一部分(下文中被称作第一组装区域)位于外部蒙皮下方。
[0011]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包括以下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
[0012]-内部衬里构成壳体;
[0013]-壳体被安装在内部衬里上,该安装通过例如粘接来实现;
[0014]-外部蒙皮由热塑性材料或热固性材料制成;
[0015]-内部衬里由塑料制成,尤其由热固性材料或包含增强物的热塑性材料制成;
[0016]-玻璃件被固定在外部蒙皮在第一组装区域处的内表面上,该固定通过例如粘接来实现;
[0017]-尾门包括壳体与玻璃件的至少一个第二组装区域,该第二组装区域位于尾门的周边边缘上,以免减小车辆照明的有用区域;
[0018]-壳体允许固定外部蒙皮的内表面;
[0019]-壳体在第一组装区域处包括第一平台部,接着通过坡部向尾门中间延伸,该坡部连至第二平台部,第一平台部用作玻璃件的固定支撑件,而第二平台部则用作外部蒙皮的固定支撑件;
[0020]-玻璃件在其周边至少在第一组装区域处包括第一平台部,接着通过坡部向尾门外部延伸,该坡部连至用于车辆照明的有用区域,并且该坡部允许用于车辆照明的有用区域大致位于与外部蒙皮相同的平面中;
[0021]-光学装置为光学模块。
【附图说明】
[0022]阅读以下仅示例性地并参照附图地提供的说明,将更容易理解本实用新型,在这些附图中:
[0023]-图1示出了根据现有技术的机动车尾门;
[0024]-图2为根据现有技术的尾门在光学模块处的横截面图;
[0025]-图3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方式的尾门在光学模块处的截面图;
[0026]-图4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方式的尾门在光学模块处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7]下面参照图3和图4,这些附图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机动车尾门1的两个实施方式。
[0028]尾门1包括外观性外部蒙皮2、结构性内部衬里3以及至少一个光学装置4。根据所述实施方式,光学装置4为光学模块。替代地,光学装置可以是雷达、摄像机或其他任何光学装置。
[0029]外观性外部蒙皮2有利地由塑料、尤其是热固性材料或包含增强物的热塑性材料制成。外部蒙皮2构成单块式或双块式的面板,并且可以整体或者局部地集成一些从车辆外部可见的外部设备(尾门或后窗打开的控制装置、车标、清洗-擦拭系统、锁件、止动件、车牌等)。
[0030]结构性内部衬里3有利地由塑料、尤其是热固性材料或包含增强物的热塑性材料制成。构成内部衬里3的热塑性材料例如包含玻璃纤维、碳纤维或滑石粉,以提高其机械特性。外部蒙皮2至少部分地覆盖内部衬里3。
[0031]光学模块4具有玻璃件5和壳体6。壳体6由内部衬里3承载。如在图3和图4中可见,壳体6被玻璃件5封闭,以构成密封腔室。此外,可以在壳体6中在腔室内部安装其他任何允许实现照明功能的元件,例如盖子、灯、反射器、遮挡件等。
[0032]根据一个实施方式,内部衬里3构成壳体6,如图3所示。换句话说,内部衬里3包括模制为一体的构成壳体6的区域,该壳体能够接纳所有允许实现照明功能的元件。
[0033]根据另一实施方式,壳体6为不同于内部衬里3的部件。壳体6因此加装在内部衬里3上,如图4所示,其中该加装例如通过粘接或其他任何允许维持这两个部分的方式来实现。优选地,采用能够实现内部衬里3与壳体6之间的密封的方式。
[0034]当壳体6是通过粘接而加装在内部衬里3上时,上述密封通过粘接本身来实现。当壳体6通过允许容易地拆卸的方式一一例如螺固或夹固一一加装在内部衬里3上时,密封则可以借助于例如由弹性体制成的密封垫圈来获得。
[0035]因此,将壳体称为承载光学模块4的照明功能的部件或承载光学模块4的照明功能的部件的区域。
[0036]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光学玻璃件5均封闭壳体6。为此,玻璃件5被布置在壳体6上,并且玻璃件5在壳体6与玻璃件5之间的组装区域8、9处固定在壳体6上。
[0037]根据本实用新型,这些组装区域中的至少一个组装区域8位于外观性外部蒙皮2下方,以使得外部蒙皮2仅在该区域中覆盖玻璃件5,并且使得在从外部看车辆后部时壳体6与玻璃件5之间的该组装区域8被外部蒙皮2遮挡。
[0038]由此,玻璃件包括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