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浮力装置及其履带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943252阅读:766来源:国知局
车辆用浮力装置及其履带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申请公开一种车辆用浮力装置及其履带车,所述浮力装置包括:可围设在车辆周围的支架;设于所述支架上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上设有用于固定连接车辆的连接部;设于所述支架上的至少一个浮筒,其能为所述车辆提供浮力。所述支架包括围构成大致呈矩形结构的钢架。所述支架的每个长边上设有相等数量的浮筒。所述支架的每个长边上,多个所述浮筒沿所述长边的长度方向排布。本申请所提供的车辆用浮力装置及其履带车能够提高履带车适应作业场景的能力。
【专利说明】
车辆用浮力装置及其履带车
技术领域
[0001]本申请涉及两栖作业装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用浮力装置及其履带车。
【背景技术】
[0002]很多车辆,特别是在不平地面运行的履带特种运载装备,会利用履带驱动来进行操纵。履带驱动装置一般为履带装置的一部分,其具有机架,环形履带与驱动马达一起安装在机架上。驱动轮,有时候还称为驱动链轮,将扭矩从驱动马达传送至履带以产生用于移动履带装置机架的牵引力,并因此成为车辆的一部分,相对于地面上的履带部分并因此相对于地面来移动车辆。履带可以由单个导轮来驱动,并在同样安装在机架上的惰轮上串接,或者履带可以由两个驱动导轮来驱动。一些履带装置机架在框架相对两端上设置两个惰轮,并在履带装置的其他位置包括驱动轮。
[0003]目前,小型陆地轮式履带车只能在沙地、浅海过渡带潮水线以上或水深不超过35cm的沼泽地域作业。浅海过渡潮间带地区只能用履带车和小型船舶交替作业。受到这类地区复杂的水文气象地形影响,作业效率低下,作业风险巨大。
【实用新型内容】
[0004]鉴于现有技术的不足,本申请有必要提供一种车辆用浮力装置及其履带车,以能够提高履带车适应作业场景的能力。
[000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一种车辆用浮力装置,包括:
[0006]可围设在车辆周围的支架;
[0007]设于所述支架上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上设有用于固定连接车辆的连接部;
[0008]设于所述支架上的至少一个浮筒,其能为所述车辆提供浮力。
[0009]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支架包括围构成大致呈矩形结构的钢架。
[0010]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支架的每个长边上设有相等数量的浮筒。
[0011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支架的每个长边上,多个所述浮筒沿所述长边的长度方向排布。
[0012]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浮筒通过浮筒固定带固定于所述支架上。
[0013]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连接件设于所述支架的每个短边上。
[0014]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连接件包括连接悬臂,所述连接悬臂上设有所述连接部。
[0015]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连接部包括至少一个螺孔。
[0016]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浮力装置的重量为80千克至120千克。
[0017]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浮筒的容积为150升以上。
[0018]为达到上述目的,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履带车,包括:
[0019]车辆主体,其包括驾驶室、位于驾驶室下方的车轮以及履带;
[0020]如上述任一实施方式所述的浮力装置,其围设于所述车辆主体的周围。
[0021]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浮力装置的最低位置高于所述车辆主体最低位置20厘米至50厘米。
[0022]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连接件通过所述连接部固定连接所述车辆主体的底盘吊耳。
[0023]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车辆主体的车轮具有轮胎。
[0024]通过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本申请所提供的浮力装置,可以安装于车辆上,进而为车辆在较深水域工作时为车辆提供浮力,避免车辆浸没在水中或沼泽地中,使车辆能够在该区域进行任务作业,进而使得该车辆不仅可以在陆地进行作业,而且在水域沼泽地带同样具备作业能力,因此,本申请提供的车辆用浮力装置及其履带车能够提高履带车适应作业场景的能力。
[0025]同时,在浅海过渡潮间带地区作业时,采用本申请浮力装置的履带车可以独立进行作业,而无需与小型船舶进行交替作业,可以提升作业效率。
[0026]参照后文的说明和附图,详细公开了本实用新型的特定实施方式,指明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可以被采用的方式。应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在范围上并不因而受到限制。在所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条款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包括许多改变、修改和等同。
[0027]针对一种实施方式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在一个或更多个其它实施方式中使用,与其它实施方式中的特征相组合,或替代其它实施方式中的特征。
[0028]应该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在本文使用时指特征、整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整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或附加。
【附图说明】
[002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30]图1是本申请一种实施方式所提供的车辆用浮力装置结构俯视图;
[0031 ]图2是图1所示浮力装置的主视图;
[0032]图3是图1所示浮力装置的侧视图;
[0033]图4是本申请一种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履带车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4]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35]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0036]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0037]请参阅图1至图3,为本申请一种实施方式所提供的一种车辆用浮力装置。在本实施方式中,该浮力装置包括:可围设在车辆周围的支架I;设于所述支架I上的连接件2,所述连接件2上设有用于固定连接车辆的连接部21;设于所述支架I上的至少一个浮筒3,其能为所述车辆提供浮力。
[0038]请参阅图4,使用时,将本实施方式的浮力装置安装在履带车的周围(或四周),同时,高于地面一定的距离,以不影响履带车正常的陆地作业。当需要浅海过渡潮间带地区作业时,浮力装置会为履带车提供浮力,避免海水浸没履带车,甚至,在提供的浮力大于履带车自身的重力时,履带车可以浮在水面上进行作业。
[0039]通过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本实施方式所提供的浮力装置,可以安装于车辆上,进而为车辆在较深水域工作时为车辆提供浮力,避免车辆浸没在水中或沼泽地中,使车辆能够在该区域进行任务作业,进而使得该车辆不仅可以在陆地进行作业,而且在水域沼泽地带同样具备作业能力,因此,本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辆用浮力装置及其履带车能够提高履带车适应作业场景的能力。
[0040]同时,在浅海过渡潮间带地区作业时,采用本实施方式浮力装置的履带车可以独立进行作业,而无需与小型船舶进行交替作业,可以提升作业效率。
[0041]在本实施方式中,浮力装置不仅可以为履带车提供浮力,该浮力装置也可以为其他作业车辆提供浮力。该浮力装置适用的安装车辆广泛,履带车仅为其优选安装车辆的一种,本申请并不以此为限制。
[0042]在本实施方式中,浮力装置的重量比较制约其为车辆提供的有效浮力,浮力装置过重,则使得浮力装置为车辆提供的有效浮力较小,过小。可选的,所述浮力装置的重量为80千克至120千克。
[0043]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架I形成整个浮力装置的整体框架,并为浮筒3、连接件2等部件提供支撑。其中,支架I可以通过多根钢管首尾相连接形成,当然,钢管可以通过焊接或螺接进行连接,以提供牢固的支撑支架I。
[0044]在本实施方式中,支架I围设在车辆上的状态可以呈全包围状态,也可以呈半包围状态,本申请并不作限制。可选的,如图1所示,所述支架I可以包括围构成大致呈矩形结构的钢架。可以看出,该支架I大致呈矩形结构,以适应目前的车辆的结构,并围设在车辆的周围。
[0045]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支架I的长边12可以包括上下两个(根)平行的钢管,两根钢管的中间位置以及端部位置分别通过连接板15进行固定连接,比如,通过焊接将连接板15与钢管相连接。支架I的短边11也可以为一个钢管,钢管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
15。可选的,钢管可以采用直径2inch(英寸)的45号钢管,连接板15可以采用20mm厚度的45号钢板,通过此种设置,可以获得较好的支架I的结构强度。
[0046]所述支架I的每个长边12上设有相等数量的浮筒3。浮筒3的数量可以为至少一个,较佳的,每个长边12上的浮筒3的数量为多个。可选的,所述支架I的每个长边12上,多个所述浮筒3沿所述长边12的长度方向排布。其中,浮筒3在支架I上的分布可以为对称分布在车辆的两侧,以使浮筒3对车辆两侧提供的浮力相等,防止车辆倾斜。当然,在能保证浮筒3对车辆两侧提供的浮力相等的情况下,对浮筒3的分布并无太多限制。
[0047]浮筒3具有密闭腔体,可以漂浮于水面上,并可以为其他机构提供浮力。浮筒3的形状可以为立方体形状,也可以为圆筒形状,还可以为不规则形状,本申请并不作任何限制。另外,浮筒3的材质可以为金属,也可以为塑料,当然,也可以采用高分子量高密度合成材料。本申请同样不作限制。具体的,浮筒3采用抗冲击塑料制成。浮筒3可以为车辆提供浮力,使车辆适应深水作业。为保证浮筒3能够为车辆提供足够的浮力,所述浮筒3的容积为150升以上。
[0048]浮筒3安装上支架I的方式可以有多种,通过附接件进行附接,也可以通过自身形成的连接部21进行连接,比如,浮筒3传设于支架I上。可选的,所述浮筒3可以通过浮筒3固定带固定于所述支架I上。其中,浮筒3固定带可以将浮筒3捆扎(捆绑)在支架I的两侧上,防止浮筒3与支架I脱离。如图3所示,浮筒3固定带一端捆绑在支架I的长边12的上部钢管上,另一端捆绑在支架I的长边12的下部钢管上,进而将浮筒3勒紧在支架I上。具体的,浮筒3固定带可以为单根拉力为I吨的高强度塑料捆扎带,每个浮筒3上可以采用至少两根浮筒3固定带。
[0049]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连接件2设于所述支架I的每个短边11上。连接件2能够将所述支架I安装于车辆上,并防止连接件2与车辆脱粒。其中,连接件2可以将支架I可拆卸地安装于车辆上,也可以不可拆卸地安装于车辆上。连接件2可以为板状、杆体、条状(比如捆绑钢丝)等,本申请并不作任何限制,连接件2只要能够将支架I连接于车辆上即可。当然,为保证连接的强度,连接件2的材质优选为金属,比如连接件2为钢板。
[0050]连接部21设于连接件2上,连接部21可以为孔状、钩状、槽状,也可以为插入件、磁吸件等等可实现连接构造。具体的,所述连接件2可以包括连接悬臂,所述连接悬臂上设有所述连接部21。所述连接部21包括至少一个螺孔。其中,螺孔的数量可以为3个,直径为12毫米。
[0051 ]如图4所示,本申请一种实施方式还提供一种履带车,包括:车辆主体100,其包括驾驶室101、位于驾驶室101下方的车轮102以及履带103;如上述实施方式之一所述的浮力装置200,其围设于所述车辆主体100的周围。
[0052]其中,在本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履带车中,浮力装置200的结构、形状以及功能均可以参考上述实施方式所提供的浮力装置,本实施方式中不再一一赘述。
[0053]为保证该履带车能够适应陆地、以及水上进行两栖作业,所述浮力装置200的最低位置高于所述车辆主体100最低位置20厘米至50厘米。也可以理解为,浮力装置高于底面20厘米至50厘米,进而车辆安装有浮力装置时,并不影响履带车在陆地上的正常工作。
[0054]为进一步提升履带车在水中的浮力,进而更好的适应水上作业,所述车辆主体100的车轮具有轮胎。其中,车轮上的轮胎同样可以为履带车提供浮力,进而可以与浮力装置200共同作用为履带车提供浮力。具体的,车辆主体的车轮包括驱动轮和惰轮,其中,驱动轮和惰轮具有轮胎。
[0055]在本实施方式中,浮力装置的所述连接件2通过所述连接部21固定连接所述车辆主体100的底盘吊耳。其中,连接部21可以为3个直径12毫米的螺孔,连接件2通过传设在所述螺孔上的螺栓与车辆主体100的底板吊耳(未示出)可拆卸地连接。
[0056]本文引用的任何数字值都包括从下限值到上限值之间以一个单位递增的下值和上值的所有值,在任何下值和任何更高值之间存在至少两个单位的间隔即可。举例来说,如果阐述了一个部件的数量或过程变量(例如温度、压力、时间等)的值是从I到90,优选从20至IJ80,更优选从30到70,则目的是为了说明该说明书中也明确地列举了诸如15到85、22到68、43到51、30到32等值。对于小于1的值,适当地认为一个单位是0.0001、0.001、0.01、0.1。这些仅仅是想要明确表达的示例,可以认为在最低值和最高值之间列举的数值的所有可能组合都是以类似方式在该说明书明确地阐述了的。
[0057]除非另有说明,所有范围都包括端点以及端点之间的所有数字。与范围一起使用的“大约”或“近似”适合于该范围的两个端点。因而,“大约20到30”旨在覆盖“大约20到大约30”,至少包括指明的端点。
[0058]披露的所有文章和参考资料,包括专利申请和出版物,出于各种目的通过援引结合于此。描述组合的术语“基本由…构成”应该包括所确定的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以及实质上没有影响该组合的基本新颖特征的其他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使用术语“包含”或“包括”来描述这里的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的组合也想到了基本由这些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构成的实施方式。这里通过使用术语“可以”,旨在说明“可以”包括的所描述的任何属性都是可选的。
[0059]多个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能够由单个集成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来提供。另选地,单个集成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可以被分成分离的多个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用来描述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的公开“一”或“一个”并不说为了排除其他的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骤。
[0060]应该理解,以上描述是为了进行图示说明而不是为了进行限制。通过阅读上述描述,在所提供的示例之外的许多实施方式和许多应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都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教导的范围不应该参照上述描述来确定,而是应该参照所附权利要求以及这些权利要求所拥有的等价物的全部范围来确定。出于全面之目的,所有文章和参考包括专利申请和公告的公开都通过参考结合在本文中。在前述权利要求中省略这里公开的主题的任何方面并不是为了放弃该主体内容,也不应该认为发明人没有将该主题考虑为所公开的实用新型主题的一部分。
【主权项】
1.一种车辆用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围设在车辆周围的支架; 设于所述支架上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上设有用于固定连接车辆的连接部; 设于所述支架上的至少一个浮筒,其能为所述车辆提供浮力。2.如权利要求1所述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围构成大致呈矩形结构的钢架。3.如权利要求2所述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每个长边上设有相等数量的浮筒。4.如权利要求2所述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每个长边上,多个所述浮筒沿所述长边的长度方向排布。5.如权利要求1所述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筒通过浮筒固定带固定于所述支架上。6.如权利要求2所述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设于所述支架的每个短边上。7.如权利要求1所述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包括连接悬臂,所述连接悬臂上设有所述连接部。8.如权利要求7所述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包括至少一个螺孔。9.如权利要求1所述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力装置的重量为80千克至120千克。10.如权利要求1所述浮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筒的容积为150升以上。11.一种履带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辆主体,其包括驾驶室、位于驾驶室下方的车轮以及履带; 如权利要求1至10之一所述的浮力装置,其围设于所述车辆主体的周围。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履带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力装置的最低位置高于所述车辆主体最低位置20厘米至50厘米。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履带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通过所述连接部固定连接所述车辆主体的底盘吊耳。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履带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主体的车轮具有轮胎。
【文档编号】B60F3/00GK205631997SQ201620331282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4月19日
【发明人】薛华, 姜海, 张丽伟
【申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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