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标志组件和具有其的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993040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汽车的标志组件和具有其的汽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的标志组件和具有其的汽车,所述汽车的标志组件包括:标牌,所述标牌通过转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汽车的车身上;微型发电机,所述微型发电机与所述转轴相连以在所述标牌转动时发电,且所述微型发电机适于为所述汽车供电。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的标志组件,通过将标牌设置为可转动的结构形式,在汽车行驶时,标牌可以自动作360°的旋转,汽车的科技感强,且还可将风能转化为电能供汽车使用,汽车更环保。
【专利说明】
汽车的标志组件和具有其的汽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制造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汽车的标志组件和具有该标志组件的汽车。
【背景技术】
[0002 ]汽车的标牌(LOGO)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展示汽车的外观及体现汽车的品质起到重要的作用,相关技术中汽车的标牌均固定安装在车辆的车身上,仅仅起到标识,功能单一。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多功能的汽车的标志组件。
[0004]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具有上述汽车的标志组件的汽车。
[0005]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实施例的汽车的标志组件包括:标牌,所述标牌通过转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汽车的车身上;微型发电机,所述微型发电机与所述转轴相连以在所述标牌转动时发电,且所述微型发电机适于为所述汽车供电。
[0006]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实施例的汽车的标志组件,通过将标牌设置为可转动的结构形式,在汽车行驶时,标牌可以自动作360°的旋转,汽车的科技感强,且还可将风能转化为电能供汽车使用,汽车更环保。
[0007]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汽车的标志组件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0008]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优选的实施例中,汽车的标志组件还包括:框架,所述框架适于固定安装在所述车身上,所述标牌通过转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框架上。
[0009]进一步地,所述框架构造为环形,且所述转轴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子转轴,两个所述子转轴均与所述框架相连。
[0010]进一步地,所述框架构造为圆环形,两个所述转轴的轴线重合且过所述圆环形的圆心。
[0011]进一步地,所述标牌与所述子转轴固定连接,两个所述子转轴均与所述框架可转动地相连。
[0012]进一步地,所述标牌与所述子转轴可转动地相连,两个所述子转轴均与所述框架固定连接。
[001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标牌为所述汽车的前标牌,且适于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汽车的前保险杠上。
[001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标牌为透光件,所述标牌内设有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与所述微型发电机电连接。
[0015]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实施例的汽车,设置有如第一方面任一种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
[0016]优选地,所述微型发电机与所述汽车的蓄电池电连接。
[0017]所述汽车与上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相对于现有技术所具有的优势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附图说明】
[0018]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0019]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标志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0020]附图标记:
[0021]标志组件I,
[0022]标牌11,微型发电机12,框架13,转轴14,子转轴141。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4]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0025]首先参照图1详细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标志组件I,如图1所示,汽车的标志组件I包括标牌11和微型发电机12。
[0026]其中,标牌11通过转轴14可转动地安装在汽车的车身上,微型发电机12与转轴14相连以在标牌11转动时发电,且微型发电机12适于为汽车供电。
[0027]可以理解的是,在汽车行驶时,标牌11在风力的作用下会绕转轴14转动,标牌11的转轴14可以与微型发电机12的动子相连,以驱动动子转动,从而带动微型发电机12发动,微型发电机12发的电能可以供给汽车。
[0028]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标志组件I,通过将标牌11设置为可转动的结构形式,在汽车行驶时,标牌11可以自动作360°的旋转,汽车的科技感强,且还可将风能转化为电能供汽车使用,汽车更环保。
[002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汽车的标志组件I还可以包括框架13,框架13适于固定安装在车身上,标牌11可以通过转轴14可转动地安装在框架13上。由此,标志组件I的安装更方便,且还可以防止标牌11转动时与其他部件发生干涉。
[0030]可选地,微型发电机12可以集成在框架内。
[0031]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框架13可以构造为环形,且转轴14可以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子转轴141,两个子转轴141可以均与框架13相连。由此,标志组件I的结构更紧凑,且转轴14不会破坏汽车的标牌11形状。
[0032]具体地,如图1所示,框架13可以构造为圆环形,两个转轴14的轴线重合,且两个转轴14的轴线均过圆环形的圆心。
[003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标牌11可以与子转轴141固定连接,且两个子转轴141均与框架13可转动地相连,比如标牌11可以与子转轴141 一体成型,且框架13上设有两个轴孔,两个子转轴141的自由端分别安装在两个轴孔内。由此,可以防止标牌11破损,且标志组件I的制造更简单。
[0034]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标牌11可以与子转轴141可转动地相连,两个子转轴141均与框架13固定连接。
[0035]优选地,标牌11可以为汽车的前标牌,且标牌11适于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汽车的前保险杠上。由此,标牌11受到的风力大,发电量更足。
[0036]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标牌11可以为透光件,且标牌11内设有照明装置,照明装置与微型发电机12电连接。也就是说,标牌11转动的动能经微型发电机12转化为电能后可直接用于照明。
[0037]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优选的实施例中,微型发电机12可以与汽车的蓄电池电连接,用于为汽车的蓄电池供电,在汽车为电动汽车的实施例中,汽车的标志组件I可以有效地保证蓄电池的电能,提升汽车的续航里程。
[0038]下面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的实施例。
[0039]如图1所示,汽车的标志组件I包括标牌11、微型发电机12和框架13。
[0040]框架13可以固定安装在汽车的前保险杠上,框架13可以构造为圆环形,标牌11通过两个相对设置的子转轴141可转动地安装在框架13上,标牌11可以与子转轴141固定连接,且两个子转轴141均与框架13可转动地相连,微型发电机12与转轴14相连以在标牌11转动时发电,微型发电机12可以与汽车的蓄电池电连接。
[0041]综上所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标志组件I,在汽车行驶时,标牌11可以自动作360°的旋转,汽车的科技感强,且还可将风能转化为电能供汽车使用,汽车更环保。
[0042]下面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
[0043]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设置有上述任一种实施例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I。
[0044]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汽车的品质感和科技感更强,且汽车更环保。
[0045]进一步地,微型发电机12可以与汽车的蓄电池电连接,用于为汽车的蓄电池供电。可选地,汽车为电动汽车。
[004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47]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4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4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50]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51]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汽车的标志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标牌,所述标牌通过转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汽车的车身上; 微型发电机,所述微型发电机与所述转轴相连以在所述标牌转动时发电,且所述微型发电机适于为所述汽车供电。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框架,所述框架适于固定安装在所述车身上,所述标牌通过转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框架上。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构造为环形,且所述转轴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子转轴,两个所述子转轴均与所述框架相连。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构造为圆环形,两个所述转轴的轴线重合且过所述圆环形的圆心。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标牌与所述子转轴固定连接,两个所述子转轴均与所述框架可转动地相连。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标牌与所述子转轴可转动地相连,两个所述子转轴均与所述框架固定连接。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标牌为所述汽车的前标牌,且适于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汽车的前保险杠上。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标牌为透光件,所述标牌内设有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与所述微型发电机电连接。9.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的标志组件。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发电机与所述汽车的蓄电池电连接。
【文档编号】B60R13/00GK205686335SQ201620438195
【公开日】2016年11月16日
【申请日】2016年5月13日 公开号201620438195.2, CN 201620438195, CN 205686335 U, CN 205686335U, CN-U-205686335, CN201620438195, CN201620438195.2, CN205686335 U, CN205686335U
【发明人】丁伟良
【申请人】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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