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铁路机车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机车限鸣与辅照灯光闪联合控制的示警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铁路运输向着高速、重载、安全的趋势发展,穿越城区时带来的噪声污染越来越严重,其中“鸣笛”噪声是主要部分之一。同时社会的环保意识也不断提高,因此铁路机车在城区运行时,如何保证“安全”和“环保”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因此,我国铁路机车在城区限制鸣笛的问题有待深入研究,应在科学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现有国情,最大限度的保证机车运行安全,同时亦减少噪声污染,在安全与环保之间寻求平衡点,寻找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本发明提供一种限制鸣笛与灯光联合控制的示警方法。声音示警采用一个具有良好的指向性的电笛,电笛指标满足距轨道中心线两侧30m处声级不超过80dB(A),沿轴向333m处声级不低于75dB(A)。灯光系统采用头灯和一对辅助照明灯并呈正“三角形”布置的警示形状,且辅助照明灯具有闪烁示警功能,频率为2Hz。
当机车所在位置不具备鸣笛条件时,机车采用头灯和辅照灯按照2Hz的频率闪光示警。
当机车所在位置具备鸣笛条件时,机车采用指向性良好的电笛发声示警,电笛良好的指向性既起到了警示道路前方行人的目的,同时又减少了轨边两侧的噪声污染。
当机车所在位置既满足鸣笛要求又有照明需求时,机车采用电笛和光照联合的示警方式。
该方法具体步骤为:步骤101、当机车所在位置不具备鸣笛条件时,机车采用头灯和辅照灯按照2Hz的频率闪光示警;
步骤102、当机车所在位置具备鸣笛条件时,机车采用指向性良好的电笛发声示警,电笛良好的指向性既起到了警示道路前方行人的目的,同时又减少了轨边两侧的噪声污染;
步骤103、当机车所在位置既满足鸣笛要求又有照明需求时,机车采用电笛和光照联合的示警方式。
优选地,该方法包括前照灯和辅照灯呈“正三角形”布置。
优选地,还包括,获取机车当前位置和时间信息,然后判断机车是否允许鸣笛。如允许鸣笛则电笛发声示警;如允许鸣笛还有照明需求则电笛发声同时辐照灯以2Hz的频率闪烁联合示警;如不允许鸣笛则辅照灯以2Hz的频率闪烁示警。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限制鸣笛与灯光联合控制的示警方法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提供一种机车限鸣与光闪联合控制的示警方法各设备位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2所示,该方法具体步骤为:步骤101、当机车所在位置不具备鸣笛条件时,机车采用前照灯3和辅助照明灯按照2Hz的频率闪光示警;
步骤102、当机车所在位置具备鸣笛条件时,机车采用指向性良好的电笛发声示警,电笛良好的指向性既起到了警示道路前方行人的目的,同时又减少了轨边两侧的噪声污染;
步骤103、当机车所在位置既满足鸣笛要求又有照明需求时,机车采用电笛和光照联合的示警方式。
如图2所示,一种限制鸣笛与灯光联合控制的示警方法。声音示警采用一个具有良好的指向性的电笛,电笛1指标满足距轨道中心线两侧30m处声级不超过80dB(A),沿轴向333m处声级不低于75dB(A)。灯光系统采用前照灯3和一对辅助照明灯2并呈正“三角形”布置的警示形状,且辅助照明灯2具有闪烁示警功能,频率为2Hz。
当机车所在位置不具备鸣笛条件时,机车采用头灯和辅助照明灯2按照2Hz的频率闪光示警。
当机车所在位置具备鸣笛条件时,机车采用指向性良好的电笛发声示警,电笛良好的指向性既起到了警示道路前方行人的目的,同时又减少了轨边两侧的噪声污染。
当机车所在位置既满足鸣笛要求又有照明需求时,机车采用电笛和光照联合的示警方式。
以上所述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所述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