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果园载物车制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38775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果园载物车制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山地果园载物车松绳制动装置,尤其是一种新型果园载物车制动装置。



背景技术:

我国的南方山地丘陵地区,果园种植由于其匹配优势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然而山区果园物资运送困难,成本高也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除了没有先进的种植培养技术和产品的销售方式外,农业工具的机械化程度偏低意识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目前已经研发出了各种形式的果园运输机,其主要原理是根据山体设计轨道,利用牵引绳拉动小车在轨道上运行,使小车能在轨道上下运动。但是由于牵引绳索的工作环境比较差,因此在实际应用时会有一定的寿命,然后可能会断掉或松落。总之,存在着很多因素会增加钢丝绳断裂或松落的概率,使运输车产生滑车的危险,对果农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

为此研究小车松断绳时的制动显得非常必要,这种制动必须是其自发的产生,最好依靠载物车本身的动力源来进行。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果园载物车制动装置,断绳时能起到紧急制动作用,保证制动效果,减少或避免溜车带来的危险。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新型果园载物车制动装置,包括载物车底板、护栏、中间支撑杆、支撑横梁、螺栓、行走支架、制动杆、制动钳、套筒、旋转轴、行走轮、防翻轮、车轮支架、牵引绳约束装置等,所述护栏固定在载物车底板上,所述载物车底板的一端与行走支架的一端固定相连,载物车底板的另一端通过中间支撑杆固定在行走支架的另一端,所述行走支架中部设有支撑横梁,所述行走支架四角底部设置有车轮支架,所述行走轮和防翻轮通过螺栓分别安装在车轮支架的上部和下部,所述制动杆固定安装在旋转轴的中部,所述制动钳固定安装在旋转轴的两侧,所述旋转轴的两端部套接于固定在行走支架底部的套筒内,所述制动杆尾端固定安装有牵引绳约束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牵引绳约束装置至旋转轴的距离小于制动杆长度的一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制动钳前端设有弧形开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行走支架头部还安装有连挂装置。

当正常工作时,牵引绳牵引制动杆头部的牵引绳约束装置,使制动杆和制动钳在牵引绳的拉力作用下抬起。断绳或松绳后,牵引绳的拉力不足以拉起制动杆和制动钳保持抬起状态,于是与制动杆和制动钳连接在一起的旋转轴与套筒发生相对转动,制动杆抵在轨道横梁上,阻碍小车运行,而制动钳则利用其弧形开口结构优点卡在轨道上,增大与轨道接触的摩擦力,阻碍小车运行,制动杆与制动钳双重阻碍小车运行,从而达到小车制动作用。

本实用新型将山地果园载物滑车进行规范化设计改进,载物滑车的绳索在松弛时可以达到制动作用,结构简单,制动效果明显,保证安全,具有较强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制动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拆除载物台车架后的行走车架部分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载物车底板; 2-护栏; 3-中间支撑杆;

4-连挂装置; 5-支撑横梁; 6-螺栓;

7-行走车架; 8-制动杆; 9-制动钳;

10-套筒; 11-旋转轴; 12-行走轮;

13-防翻轮; 14-车轮支架; 15-牵引绳约束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本实用新型所展现的是一种新型果园载物车制动装置,如图1所示,是较为优化的实施方案,利用制动杆和制动钳双重制动达到制动效果。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新型果园载物车制动装置,包括载物车底板1、护栏2、中间支撑杆3、支撑横梁5、螺栓6、行走支架7、制动杆8、制动钳9、套筒10、旋转轴11、行走轮12、防翻轮13、车轮支架14、牵引绳约束装置15等,所述护栏2固定在载物车底板1上,所述载物车底板1的一端与行走支架7的一端固定相连,载物车底板1的另一端通过中间支撑杆3固定在行走支架7的另一端,所述行走支架7中部设有支撑横梁5,所述行走支架7四角底部设置有车轮支架14,所述行走轮12和防翻轮13通过螺栓6分别安装在车轮支架14的上部和下部,所述制动杆8固定安装在旋转轴11的中部,所述制动钳9固定安装在旋转轴11的两侧,所述旋转轴11的两端部套接于固定在行走支架7底部的套筒10内,所述制动杆8尾端固定安装有牵引绳约束装置15。

所述牵引绳约束装置15至旋转轴11的距离小于制动杆8长度的一半。

所述制动钳9前端设有弧形开口。

所述行走支架7头部还安装有连挂装置4。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限制,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变更以及等效结构变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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